2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称,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期组织抽检肉及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乳制品等3类食品37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其中,肉类及其制品179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据介绍,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4批次和乳制品11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国家食药监总局通告了如下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
抑菌类兽药磺胺在食品动物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量为100μg/kg,超标样品3批次为:上海圣华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三黄鸡鸡腿块检出值为262.09μg/kg,超标162%;飞佳食品公司生产的去骨胸肉检出值为229.14μg/kg,超标129%;重庆琪金食品公司璧城屠宰厂生产的后腿瘦肉(猪肉)检出值为115μg/kg,超标15%。
广谱抗菌兽药土霉素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量为100μg/kg,超标样品3批次为:丹凤县华茂公司生产的鲜肉鸡脯检出值为165μg/kg,超标65%;山东金心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黄鸡(NX自采)检出值为137μg/kg,超标37%;武汉润通生产的鸡肉检出值为116μg/kg,超标16%。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药监总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重庆、陕西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采取封存、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并对相关生产者和经营者依法严肃处理。
[来源:食药监总局]
GB 4806.15-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标准解读
2024.03.13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