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环保部日前通报了2014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考核情况,我省27家企业存在未按规定公开环境信息行为。为此,省环监局决定对这些企业进行高限处罚。
据了解,27家企业中,两家未公开PH、COD、生化需氧量等9项指标性监测数据;3家未公开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数据;3家未公开COD、氨氮监测数据;4家未公开废水流量、粪大肠杆菌属监测数据;7家未公开噪声监测数据;8家未公开自行监测方案。
为消除个别企业侥幸心理,督促27家被通报企业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省环监局依据《企业事业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这些企业分别处以罚款,限时公开信息。此外,省环监局将把27家违法企业列为关注对象,列入环境保护大检查省级重点督查企业范围,进行不间断督查、巡查,直至问题彻底解决,信息全面公开。对逾期不改的企业,将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进行严厉处罚。
[来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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