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检测仪
为了把资源已经枯竭的铜矿卖上好价钱,几个人采用掉包手段,把抽样检测的矿石偷换成高品位矿石,结果把一个废矿卖了330万元高价。日前,汪清县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判决,三人被判刑。
掉包样品 骗得检测报告
2006年,于某(在逃)、李某取得了汪清县窟窿山铜矿的开采权,经过一段时间开采,发现该铜矿几近枯竭,于是打算转手,可一直卖不出去。
2007年夏天,他们在铜矿里发现了钨矿石,但品位很低,无开采价值。矿长曹某提出,利用发现钨这个事来包装,吸引别人来考察,伺机卖出该矿。于某、李某觉得这主意挺好。
2007年10月,曹某到其他钨矿采了一些矿石,送检后发现品位很好,于是他就把这些钨矿石留备用。
随后,曹某找到来自权威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陈某,邀其采样检测。陈某采样后,曹某趁机将样品掉包。陈某拿着该矿石样品检测,发现钨含量高达1.84%,有较高开采价值,并出具报告。
一骗失败 二骗得逞
有了这份报告,李某、曹某开始四处寻找买主。陈某先介绍了一矿业投资公司老总马某,马某没有简单相信检测报告,而是让自己的技术人员采集矿石样品重新检测,发现钨含量极低。第一次骗局宣告失败。
这次推介中,李某、曹某结识了马总带来的技术人员王某。王某当时刚从某地质勘探队队长位置上退休,被多个矿业投资公司聘为顾问,李某、曹某委托王某帮忙,许诺事后分成。王某看了检测报告后表示同意,三人商定,将该矿售价定为300万,王某提成10%。
2008年年初,王某结识了北京一矿业投资公司老总汪女士,王某推荐了窟窿山铜矿。他说该矿刚发现钨,含量很高,将是延边第二大钨矿,汪女士随即带人来考察。
据汪女士讲,考察时王某用紫外线灯往矿壁上照,说发出蓝白光的都是钨,她看到矿壁上果然发亮,王某说这个矿钨含量相当高。当时李某要价380万元,她还价至330万元。2008年2月,汪女士支付330万元购买了该矿的采矿权。
事后,李某分得66.9万元,曹某分得6.5万元,王某分得41.5万元,其余都归了于某。
三名涉案人被判刑
2008年3月,汪女士的公司将开采的矿石进行检测,发现钨含量极低,没有工业价值。汪女士感觉被骗,但证据不足,加上李某、曹某等人早已回到辽宁老家,难以查证。
在整治投资软环境工作中,延边州纪检委获悉此案后开始介入调查。2012年,李某、曹某先后被汪清警方抓获,他们交代出与王某合谋经过,王某随后被捕。在第二次骗局中,王某被汪女士聘为总工程师。直到王某被捕,汪女士才知道他当初骗了自己,而且还不止一次。王某交代:他在担任总工程师时,帮一个资源接近枯竭的多金属矿出具了一份评价很高的报告,最终该矿以4500万元价格卖给了汪女士的矿业公司。事后,王某收下了20万元的酬谢。
随后,李某、曹某、王某三人都以合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曹某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王某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因为收受多金属矿行贿的20万元,已经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014年年底,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对其违法所得追缴后上缴国库。
目前判决已生效,李某、曹某、王某都未上诉,他们将犯罪所得返还给被害人,并缴纳了罚金。
[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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