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4]515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就洛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体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4]471号
二、招标项目:洛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体系。资金来源:财政投资(标段一:伊滨、吉利空气站建设及备机;标段二:城市摄像,站房、安防设施网络及数据传输;标段三:设备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标段二投标人还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符合上列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从2014年12月25日起至2015年1月4日18:00获取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申请会员,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5年1月15日 9:30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二室(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会展中心西附楼5楼)。
八、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崔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传真)
九、户 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洛阳建行古城路支行
账 号:41001533119052500141-0003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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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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