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中科院与质检总局达成科技质检合作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4/12/15 09:58:55
导读: 12月11日,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科技局与质检总局卫生司在京签署《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卫生检疫监管司合作协议》

  12月11日,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科技局与质检总局卫生司在京签署《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卫生检疫监管司合作协议》,同时,中科院微生物所与中国检科院签署《中国科学院微生物所生物资源中心与中国检科院卫生检疫研究所科技支撑合作协议》,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中科院副院长施尔畏出席签约仪式并发表讲话。

  陈钢强调,这两个合作协议是在2011年中科院与质检总局已签署的“中国科学院-国家质检总局科技战略合作协议”框架下开展的进一步合作,是依托中科院的技术、人才优势,解决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面临的技术难题,将推动出入境特殊物品监管和检测科技水平的提升,也标志着双方合作更加深入、更加务实。

  陈钢表示,中科院自然科学与高技术研究尖端人才群英荟萃,是引领我国科技发展的排头兵。长期以来,中科院非常关心支持质检事业发展,双方在计量科学、特种设备检测、标准化研究和检验检疫技术研究等多个领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科技合作,为质检事业科技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陈钢指出,出入境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具有公共卫生风险大、批次多、价值高、冷链运输等特点,特殊物品出入境数量的大幅度增长也使监管难度加大,存在可能携带传染性物质、导致人类遗传物质流失、环保微生物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等风险,面对上述风险,目前采取的主要是实施准入风险评估、单位登记备案、行政许可审批、口岸检疫查验、后续监管等风险控制措施。上周质检总局局务会研究通过了《出入境特殊物品管理办法》,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特殊物品实施分类管理。但目前检验检疫系统通过实验室检测控制风险的能力还很薄弱,希望能够通过此次合作进一步提高对出入境特殊物品的风险控制能力。

(原标题:陈钢在中科院科技局与质检总局卫生司签约仪式上强调

  加强科技合作 建设科技质检)

[来源:质检总局]

用户头像

作者:张岩

总阅读量 183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