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坚持严格控制增量与调整优化存量相结合,充分发挥生产许可职能,推进化解产能过剩工作。一是严把过剩产能行业生产许可受理,做到两个“不受理”:违反国家和省政府化解过剩产能政策的违规建成和在建项目,不予受理;环保资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二是严把现场审核关口,强化审查组长责任制和审查情况汇报制度,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淘汰落后产能问题和环保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对存在淘汰落后设备的企业,予以拆除或去功能化。同时,利用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审查,组织对钢铁、水泥获证企业进行生产设备清查,对利用矿粉设备和国家命令淘汰的设备生产水泥和熟料的行为,依法严查。三是对因环境治理行动拆除的水泥等获证企业及时启动证书注销程序。今年以来,注销因设备拆除的水泥企业生产许可证64张。
[来源:河北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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