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甘肃食药监发文检查省内食药检测机构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4/07/29 11:43:20
导读: 7月28日,甘肃食药监局公开“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验检测机构标准执行等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我要测网讯 7月28日,甘肃食药监局公开“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验检测机构标准执行等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对省内食药监局直属检验检测机构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自查自纠、集中全覆盖检查等,检查重点为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标准执行是否准确,执行标准是否现行、有效;标准是否按规定及时修订,是否有完整的标准管理档案;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完善,体系运行是否有效;开展的所有检验测测项目是否取得合法资质,是否具备相应的实验场所、设施环境和仪器设备;检验检测报告书是否规范,原始检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等。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省局将严肃查处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省局将及时总结和推广,努力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检查成效。

  附:文件原文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落实检验检测责任,省局决定在全省系统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检验检测机构标准执行等情况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全省系统内检验检测机构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及规定标准检验,保证检验标准的执行现行有效。通过监督检查,切实落实行政许可、监督抽检等监管中的检验检测机构职责,强化检验检测机构及检验检测人员的责任意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保证检验检测结果准确。

  二、督查范围和内容

  (一)监督检查范围及重点

  检查范围: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所有检验检测机构。

  检查重点: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标准执行是否准确,执行标准是否现行、有效;标准是否按规定及时修订,是否有完整的标准管理档案;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完善,体系运行是否有效;开展的所有检验测测项目是否取得合法资质,是否具备相应的实验场所、设施环境和仪器设备;检验检测报告书是否规范,原始检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等。

  (二)监督检查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发文即日起至2014年7月30日)

  各检验检测机构要结合实际,切实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对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管理体系,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落实检验检测责任,并于2014年7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省局。

  2、集中检查阶段(2014年8月1日至9月30日)

  省局将组织对全省各地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结合检验检测机构自查报告,采取飞行检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省局将严肃查处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省局将及时总结和推广,努力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检查成效。

  三、工作要求

  各级检验检测机构要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要通过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改进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标准档案,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严格依法检验、科学检验。

  各市州局和各级检验检测机构要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联 系 人:姚晖

  联系电话:0931-7617312

  电子邮箱:12636593@qq.com

[来源:我要测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用户头像

作者:lichen

总阅读量 44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