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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5家检验机构被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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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4/07/22 10:50:10
导读: 本次检查对其中25家存在较严重问题的实验室,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在未完成整改前,暂停其检验活动,对限期整改无法到位的机构将暂停、撤销或注销检验资质认定证书。

  为进一步加强获证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质量,提升检验机构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近日,省质监局组织4个检查组对45家检验机构开展检查(其中食品类22家、消防检测类12家、安检机构6家,承担监督抽查任务的5家)。这次检查的重点:一是承担省局委托事项的各市局开展行政许可的情况;二是首次获证的食品、消防和机动车安检机构及承担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纺织服装、建筑材料监督抽查任务的验收/授权机构的情况。本次检查对其中25家存在较严重问题的实验室,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在未完成整改前,暂停其检验活动,对限期整改无法到位的机构将暂停、撤销或注销检验资质认定证书。

  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实验室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追溯关系,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基本做到诚实规范检测。但有些问题亟需认真加以解决:一是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有待加强。少数实验室负责人对资质认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履行《计量法》、《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义务,部分实验室未按规定在证书到期前6个月申请复查;少数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超期未检定或校准、没有及时跟踪查新检测使用的有效标准或方法,存在使用作废标准或方法的现象,在用的检测标准或方法变更后未报发证机关备案;少数实验室取证后放松管理的现象比较突出,不再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环境温度控制记录;个别实验室在发证前出具检测报告竟然加盖CMA公章。二是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尚有缺陷。有的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机制不够健全;有的质量监督、内审、管理评审形同虚设,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有的实验室监督员的岗位设置不充分、无监督计划甚至未开展监督工作;有些实验室对内审工作不重视,不按计划开展内审或不能覆盖评审准则的所有要素,实验室的内审员与任命文件不符或内审员证过期,个别实验室存在编制内审资料以应付评审或监督检查等违规行为;部分实验室管理评审过于简单甚至流于形式,输入输出不明确,没有过程记录,对管理评审的输出没有进行验证。三是实验室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少数实验室没有制定设备的维护计划,仪器检定或校准后没有进行确认,仪器设备档案及使用记录不够健全,有的实验室未按要求进行设备状态标识;部分实验室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不符合、不规范,缺少审核人员和授权签字人签名,检验报告封面不按要求使用计量认证CMA标识;有些实验室样品管理环节欠缺,无唯一性标识及状态标识。

  省局将在继续跟踪各机构整改落实情况的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省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实际和此次监督检查情况,进一步完善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制度,提升监管有效性,促进我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水平的全面提升。

(我省25家检验机构被责令整改)

[来源: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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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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