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鹤山市水务局的委托,就“鹤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招标项目名称:鹤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服务招标(招标编号:HS14253G25)。
2、用途:鹤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
3、简要技术要求:鹤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60个日历日内完成鹤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2、投标人应当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含)以上资质,且资质业务范围应包含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质评价、水文分析与计算、地表水水量监测、地下水水量监测、水质监测、水文调查、水文测量、水质预测预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5月21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5月23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号,鹤山市财政局三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广发银行鹤山支行,账号:103302516010002941)。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审验。我中心在审验后会收取前三项的复印件和第4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6月4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号,鹤山市财政局三楼)。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6月4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号,鹤山市财政局三楼)。
七、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号(鹤山市财政局内)/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招标项目联系人:陈小姐/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12392/0750-3503824
传 真:0750-8812343/0750-3503827
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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