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重拳治霾 26日启动机动车环检
长江商报消息 环检与年检同步;大、中、小型车分别收80元、70元、60元
为进一步优化武汉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武汉市“重拳”治理雾霾。本月26日起,凡武汉市在籍和外籍委托武汉市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实行环保定期检验,新增机动车应符合武汉市执行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昨日,武汉市环保局就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征集意见,市民可在20日之前向黄孝河路花桥街育才一村40号(邮编430014、传真85755510)提交意见。
根据武汉市环保、质监、交管部门联合通告,5月26日起,该市正式启用简易瞬态工况法对机动车辆进行环保检测,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暂不实行环保标志管理。
截至3月底,武汉市机动车保有量达159.76万辆。目前,武汉市已建立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线51条,预计到5月26日新规正式实施还会有所增加。此前,武汉市对机动车的环保检测是普通的怠速法,只能算对汽车排放尾气的一般监测。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与安全技术检验同地、同时办理,10分钟即可完成两检,检验有效期一致。环保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由环保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此前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环检与车辆年检同步,大、中、小型车分别收取80元、70元、60元检测费。
今后所有机动车辆将划分为绿标车、黄标车及无标车。经检测尾气排放合格的,为绿标车;登录武汉市环保局网站确认为黄标车身份的车则将被限行,如果违反限行规定,根据新规将会被罚200元扣3分;逾期不对车辆进行环检强行上路的车,将被视作无标车,一旦上路,环保部门将因其无环保标志处100元罚款,同时交管部门也会有相应处罚。
■ 检验方法
●总质量≤3.5吨的轻型汽油车
5月26日至7月31日期间
初次注册日期为2004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检验;
初次注册日期为2004年1月1日(含)之后的采用双怠速法检验;
2014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
初次注册日期为2009年1月1日(不含)前的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检验;
初次注册日期为2009年1月1日(含)之后的采用双怠速法检验;
2014年12月1日起
全面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检验。
●总质量>3.5吨的非轻型汽油车
采用双怠速法。
●总质量≤14吨的柴油车
2014年5月26日至7月31日期间
初次注册日期为2004年1月1日(不含)前的采用加载减速工况法检验;
初次注册日期为2004年1月1日(含)之后的采用自由加速法检验;
2014年8月1日起
初次注册日期为2009年1月1日(不含)前的采用加载减速工况法检验;
初次注册日期为2009年1月1日(含)之后的采用自由加速法检验。
■ 链接
简易瞬态工况法能模拟机动车实际道路行驶时加速、减速、等速、怠速等负载运行状态,实现机动车尾气动态检测。
双怠速法是在汽车不踩油门和踩油门两种状态下,监测汽车排放尾气中污染物有否超标。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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