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发布了关于征求保健食品中大蒜素的测定等15个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方法意见的函,全文如下:
食药监食监三便函〔2013〕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保健食品注册管理,进一步指导和规范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工作,我司组织修订了《保健食品中大蒜素的测定》等15个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方法。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司。
联系人:李莉
电 话:(010)88330505
传 真:(010)88374394
邮 箱:wangtz@cfda.gov.cn
附件:15个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doc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
2013年12月2日
[来源:食药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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