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吉林省计量院承担了《液相色谱仪型式评价大纲》、《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型式评价大纲》、《色散型红外分光光度计型式评价大纲》、《离子色谱仪型式评价大纲》、《凝胶色谱仪型式评价大纲》、《气相色谱仪型式评价大纲》等6个临时型式评价大纲的组织起草工作。
近日,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中国计量协会组织专家组对大纲进行了评审,经充分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6个大纲全部通过评审。这是首次由几个型式评价机构制定,通过专家组评审后,供全国使用的临时型式评价大纲,是型式评价技术规范的重要补充,也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临时型式评价大纲首先解决了型式评价大纲有无的问题,加强了型式评价实验室的建设,促进了型式评价工作的开展,待正式型式评价技术规范出台后,相应的临时型式评价大纲自动作废。
关于型时评价:
型式评价是指为确定计量器具型式可否予以批准,或是否应当签发拒绝批准文件,而对该计量器具的型式进行的一种检查。
根据上述定义,型式评价是型式批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负责实施的具有法制性的技术活动。
型式评价的内容包括计量要求、技术要求和法制管理要求3个方面。型式评价的依据是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等技术性法规。
——摘自《领导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
[来源:《中国计量》杂志]
2024.07.11
再获国家财政支持!工信部公示:艾睿光电荣登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2024.07.08
2024.06.12
大规模设备更新:中等职业学校风电场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
2024.06.11
2024.06.06
2024.06.04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