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日起,《GB 2762-201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即将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铅、镉、汞、砷、锡、镍、铬、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3-氯-1,2-丙二醇的限量指标。
《GB 2762-201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将代替部分《GB 2762-2005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内容,食品中有关稀土等限量指标仍按照原GB 2762-2005执行;同时,原《GB 2715-2005 粮食卫生标准》部分重金属指标也将按照新版GB 2762-2012执行。
GB 2762-2012与GB 2762-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修改了标准名称;
2、增加了可食用部分的定义;
3、增加了应用原则;
4、取消了硒、铝、氟的限量规定;
5、增加了锡、镍、3-氯-1,2-丙二醇及硝酸盐的限量规定;
6、将N-亚硝胺限量指标由N-二甲基亚硝胺和N-二甲基乙硝胺调整为N-二甲基亚硝胺,并将N-亚硝胺限量指标名称修改为N-二甲基亚硝胺
近日,镉大米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大米中重金属的含量问题自然成为消费者关心的话题。新版2762,除了原有的铅、镉(Cd)、汞、无机砷等重金属指标,又新增加“铬(Cr)”重金属限量指标。目前,大米中部分重金属的限量如下:
标准名称 | 铅(Pb) | 镉(Cd) | 汞(Hg) | 无机砷(以As计) | 铬(Cr) | 备注 |
GB 2715-2005 粮食卫生标准 |
≤0.2 | ≤0.2 | ≤0.02 | ≤0.15 | 无 | 有关大米这几项 限量即将被替代 |
GB 2762-201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
≤0.2 | ≤0.2 | ≤0.02 | ≤0.2 | ≤1.0 | 2013-6-1实施 |
[来源:环球网]
GB 4806.15-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标准解读
2024.03.13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