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信息网讯 2012年8月20日,全国首个“国家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在兰州分离科学研究所正式挂牌。活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兰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兰州大学、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协办,兰州分离科学研究所及国信润达分析测试中心承办。
工信部原部长、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毅中,兰州市委书记陆武成出席仪式并为“示范中心”揭牌。
工信部原部长李毅中(左)、兰州市委书记陆武成(右)为“示范中心”揭牌
出席揭牌仪式的领导和嘉宾
出席揭牌仪式的领导和嘉宾还有甘肃省政协副主席黄选平、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王黎明、中国科学院院士魏宝文、中国工程院院士南志标、兰州分离科学研究所所长胡之德、甘肃省科技厅厅长李文卿、甘肃省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贾笑天、甘肃省工信委副主任姜义德、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理事长关亚风等。
中科院院士魏宝文致辞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王黎明致辞
兰州大学原校长、兰州分离科学研究所所长胡之德致辞
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巡视员高伏主持揭牌仪式
据统计,目前全国约有45万家食品生产企业,其中具有全项目检测能力的企业却不足2%。“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中国工程院院士金国藩、中国科学院院士陆婉珍、中国科学院院士陈洪渊、中国工程院院士庄松林、中国科学院院士江桂斌五位院士的提议下,工业和信息化部针对我国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薄弱、自检能力不足、检测设备配置不足、专业人才缺乏以及面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短缺等问题,形成在全国建设一批“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的决定。经过充分调研和实地考察,工信部决定依托兰州分离科学研究所,率先进行“示范中心”的建设试点工作。
作为全国首个国家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主要职责是为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食品企业提供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示范、检测人员培训、委托检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检测以及为相关管理部门提供食品安全技术咨询等服务。
参观“示范中心”
(“示范中心”面积5000平米,安装仪器130多台。其中投入使用大量不同品牌的国产仪器,据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对于一些常规食品检测项目而言,国产仪器完全胜任)
根据“示范中心”功能要求和建设方案,项目总投资1.429亿元,规划建设基于物联网和食品溯源的农兽残检测、非法添加物检测、品质检测、重金属检测、微生物检测、放射性检测、物理感官检测等实验室以及应急反应中心、检测人员培训中心和云计算中心。项目建成每年可为食品生产企业培训检测技术人员1万人次以上,每年可承接食品生产企业委托检测样品1.5万份以上。
结合地域特色,示范中心还规划建设了四个功能展示室(高原夏菜、肉类、乳类、酒类),为相关食品企业提供仪器采购指导
试点单位希望该“示范中心”将成为全国示范中心的示范,为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服务平台,对促进地方食品生产企业的健康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
挂牌仪式同期还举办了“2012食品安全检测技术高峰论坛”,100多位来自食品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仪器企业的代表参加了此次论坛,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阎超博士、中国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王静研究员、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关亚风理事长做了精彩的报告。此外,论坛还设置了互动环节,“示范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接受了参会代表的踊跃提问。
“2012食品安全检测技术高峰论坛”现场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刘长宽秘书长主持高峰论坛
报告人: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阎超博士
报告题目:国家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报告人: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关亚风理事长
报告题目:食品安全检测仪器与源头控制
报告人:中国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王静研究员
报告题目: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保障体系建设
“示范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接受参会代表提问
“示范中心”验收专家组合影
附录:国家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兰州)
[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2024.07.16
共5580人!中国博士后第17批特别资助与第75批面上资助名单公布
2024.07.10
2024.07.05
3.67亿元!238台!天津工业大学高端分析测试平台设备更新项目批复(附设备清单)
2024.07.05
一轮通知|7月5日“3i奖-科学仪器行业优秀新品和绿色仪器”2024技术交流会在线直播
2024.06.28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