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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全国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纳米受控环境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函
苏质监标函[2012]3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全国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纳米受控环境分技术委员会的批复》(标委办综合 [2012]88号),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筹建全国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纳米受控环境分技术委员会。因筹建工作需要,现公开向各有关单位征集上述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委员可来自生产、使用、经销等方面的企业和科研院所、检测机构、高等院校、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用户、认证机构等单位的代表。各单位推荐的委员应为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或技术骨干,熟悉和热心标准化工作的在职人员。所推荐的委员应按照要求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加盖印章,一式两份,并提交两张近期彩色二寸免冠照),并于2012年8月15日前报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邮编:210008。联系人:程前、钟卫东,电话:025-85012076、85012047。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来源:国家标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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