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味千拉面“骨汤门”事件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和质疑的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以下简称“食品学院”)于前日(7月30日)晚间在其官网正式发布声明称,“从未与味千拉面企业方进行任何合作、协作,从未对其产品进行认证、推荐,也没有给该企业提供过咨询、顾问等服务。”并要求味千方面“立刻停止在各广告媒体上使用‘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认证’、‘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检测结果’等侵权语句,澄清事实真相,并公开在媒体上向我院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检测样品为浓缩汤料非面汤
声明中称,味千拉面官网所贴出的“营养成分测定报告”,其样品是“骨泥浓缩汤料”,并非味千拉面的面汤。此浓缩汤料为中国烹饪协会美食营养委员会所送样品,所有测定数据和营养评价报告,均交给中国烹饪协会美食营养委员会。而营养评价协议是与中国烹饪协会签订,检测费用也是由中国烹饪协会所提供。
报告仅对5年前样品负责
院方表示,该检测报告为5年前完成,注明仅对送检样品负责,院方认为其根本无法证明味千拉面目前正在使用同样一种浓缩汤料,更不能证明其所销售的面汤具有与报告中浓缩汤料样品同样的营养价值。
要求味千拉面公开道歉
据了解,院方在声明中还对味千拉面在食品学院毫不知情的前提下,在商业宣传中长期、大量地在各地、各媒体上宣称自己的产品经过“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认证”的这种做法进行了强烈谴责,认为其纯属违法侵权行为,不仅严重误导了消费者,也对食品学院的良好声誉造成了损害,并要求味千拉面立即停止使用食品学院名称及营养成分检测报告来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立即停止在各广告媒体上使用“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认证”、“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检测结果”等侵权语句,澄清事实真相,并公开在媒体上向食品学院道歉,消除不良影响。院方同时表示,如味千拉面不能接受以上三项要求,将考虑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截至记者昨日(7月30日)发稿时止,味千方面未对此声明作出正面回应,也并未在其官网上删除相关文字说明与认证报告扫描件。 (文/记者 郭晓昊)
味千拉面曾因违规使用添加剂遭罚
“骨汤门”影响未消,“添加门”又来。昨日,媒体报道指味千拉面在去年5月因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被质监部门处罚78万元,但作为上市公司味千拉面并没有披露此信息。
据相关媒体报道指,上海市质监局新闻宣传中心综合办主任赵阳向记者证实,2009年5月接到举报,指领先食品(上海)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味千拉面”包装面中添加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不能添加的山梨糖醇(液)。据报道,味千拉面明知“山梨糖醇(液)”的使用范围不包括面制品,但仍在其生产销售的面制品中添加“山梨糖醇(液)”,至2009年5月期间违法生产面制品458万余包,经法院审理,2010年5月,味千公司被处以78.66万元的罚款。(记者 何颖思 刘俊)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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