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饰品行业的健康发展,2010年1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关于禁止使用镉及镉合金材料生产饰品的紧急通知》,要求从通知发布日起,禁止生产企业使用镉或镉合金材料生产饰品,同时,仿真饰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原材料的成分信息档案,以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违规企业将被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整顿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质检总局通知发布之后,各地质量监督部门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应措施,对饰品及仿真饰品生产企业进行排查,杜绝使用镉或镉合金材料,坚决查处生产企业的质量违法行为。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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