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修订公告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0/02/04 14:54:21

国家认监委2010年第5号公告

《关于修订<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认监委对2007年1月发布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2007年第3号公告,以下简称老版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7:2010,以下简称新版认证实施规则)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0年3月1日起,新申请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企业,须按照新版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实施认证;在此之前已申请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企业新老版认证实施规则均可适用;

  二、按老版认证实施规则认证的获证企业,自新版认证实施规则发布之日起,由颁证认证机构结合跟踪监督进行转换;

  三、国家认监委2007年第3号公告自2010年3月1日起废止。

  附件:2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7:2010)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专项技术规范目录

  1.GB/T27301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肉及肉制品生产企业要求

  2.GB/T2730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速冻方便食品生产企业要求

  3.GB/T2730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罐头食品生产企业要求

  4.GB/T27304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水产品加工企业要求

  5.GB/T27305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果汁和蔬菜汁类生产企业要求

  6.GB/T27306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餐饮业要求

  7.GB/T27307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速冻果蔬生产企业要求

  8.CNCA/CTS 0006—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谷物磨制品生产企业要求

  9.CNCA/CTS 0007—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饲料加工企业要求

  10.CNCA/CTS 0008—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要求

  11.CNCA/CTS 0009—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制糖企业要求

  12.CNCA/CTS 0010—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企业要求

  13.CNCA/CTS 0011—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豆制品生产企业要求

  14.CNCA/CTS 0012—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蛋制品生产企业要求

  15.CNCA/CTS 0013—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烘焙食品生产企业要求

  16.CNCA/CTS 0014—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糖果、巧克力及蜜饯生产企业要求

  17.CNCA/CTS 0016—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调味品、发酵制品生产企业要求

  18.CNCA/CTS 0017—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味精生产企业要求

  19.CNCA/CTS 0018—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营养保健品生产企业要求

  20.CNCA/CTS 0019—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冷冻饮品及食用冰生产企业要求

  21.CNCA/CTS 0020—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要求

  22.CNCA/CTS 0021—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用酒精生产企业要求

  23.CNCA/CTS 0026-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饮料生产企业要求

  24.CNCA/CTS 0027-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茶叶加工企业要求

[来源:国家认监委]

标签: 食品安全
用户头像

作者:nanaliu

总阅读量 37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