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5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分别为《食品中爱德万甜的测定》、《柑橘和苹果中顺丁烯二酸松香酯等5种化合物的测定》、《饮料中香豆素类化合物的检测》、《豆制品中碱性嫩黄等11种工业染料的测定》、《甘蔗及甘蔗汁中3-硝基丙酸的测定》。
自2016年至2022年2月11日,总局接连发布了27个公告,合计69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
什么是补充检验方法?
在《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工作规定》中,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是指在食品(含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中采用的非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
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第三章 审查与发布 第二十一条指出,食品检验机构依据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出具检验报告时,应符合国家认证认可和检验规范有关规定。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五章 食品检验规定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制定补充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用于对食品的抽样检验、食品安全案件调查处理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本次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第4号公告,发布的5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具体适用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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