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农业农村部等3部委联合重磅发布《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替代GB 2763-2019等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将于 2021年9月3日 实施。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3200.11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单氰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 23200.119-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沙蚕毒素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23200.12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甜菜安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 23200.1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重磅发布的背后,是国家对于食品质量安全的日益重视和严格把控:
1981年:卫生部颁布GB 2763-81,仅规定了粮食蔬菜等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标准,其中只包括粮食(成品粮)、蔬菜、水果和鱼等几类产品。
2005年:正式颁发GB 2763-2005,明确规定了各类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2010年: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农业部成立国家农药残留标准评审委员会,负责审议农残国家标准,制定体系规划。
2012年:GB2763-2012发布,规定了322种农药的2293项残留限量。
2016年:修订发布GB2763-2016,规定了443种农药在十大类食品中4140项残留限量。
2019年:修订发布GB2763-2019,规定了483种农药在食品中7107项最大残留限量。
2021年:修订发布GB2763-2021,规定了564种农药在食品中10092项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2021较上一版标准,有着以下的特点:
1、新增农药具体情况
2、增加的最大残留限量的分布情况(禁限用农药新修订限量实现相应食品类别全覆盖)
3、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具体修订情况
4、小品种限量显著增加,制定了人参、枸杞、杨梅等特色小宗作物的限量标准589项
5、检查检测方法标准的变更
6、禁用农药、限用农药限量标准具体项
CATO标准品精心推出了面向GB 23200.118-2021、GB 23200.119-2021、GB 23200.120-2021及GB 23200.121-2021的全套产品!是的,全套产品,90%+现货率,共同迎接新标准品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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