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颗粒物监测仪采购招标公告

2024-08-16 22:55吴忠市

关键内容 颗粒物监测仪
开标时间 待定
采购金额 0.00万元
采购单位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
采购联系人 陶怡斐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誉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吴婕婷 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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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站(PM10PM2.5)比对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8-16  


    项目概况

    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站(PM10PM2.5)对比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联系代理公司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H-2024[政采]-035

    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站(PM10PM2.5)对比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站(PM10PM2.5)比对监测项目

    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2

    详见 磋商文件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1200000.00

    详见 磋商文件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数量合计

    2

    预算合计

    12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或分包。注:3、4、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至 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联系代理公司获取

    方式:发送报名表及资质电子版至代理公司邮箱415603972@qq.com(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代理公司获取电子版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铜峡市朔方街305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铜峡市朔方街30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

    地址:青铜峡市

    联系方式:陶怡斐 0953-3067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誉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铜峡市朔方街303号

    联系方式:吴婕婷 18295337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怡斐

    电 话: 0953-306716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站(PM10PM2.5)对比监测项目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
    行政区域 青铜峡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15: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青铜峡市朔方街305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青铜峡市朔方街305号
    预算金额 ¥1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陶怡斐
    项目联系电话 0953-3067162
    采购单位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青铜峡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陶怡斐 0953-3067162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誉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铜峡市朔方街3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婕婷 18295337665
    附件:
    附件1 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站(PM10PM2.5)比对监测项目报名表.pdf
    附件2 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站(PM10PM2.5)比对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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