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安全检测采购招标公告

2024-08-06 08:11泰安市

关键内容 食品安全检测
开标时间 2024-08-12 14:30:00
采购金额 40.00万元
采购单位 新泰市检验检测中心
采购联系人 秦科长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益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曹经理 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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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泰市]新泰市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食品抽检委托项目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8-06  


    新泰市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食品抽检委托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新泰市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食品抽检委托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402000050

    项目名称:新泰市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食品抽检委托项目

    标包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1

    新泰市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食品抽检委托项目

    1项

    2024年食品抽检委托项目1000批次

    40.00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须具有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食品检测机构计量认证(CMA)和取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检测机构考核合格的证书(CATL)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满足本项目食品抽检所需测试项目的检测能力。3.2具有独立的食品实验室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并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提供优质服务;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资格后审。注:具体资格要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08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08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开评标。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538-6288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投诉联系方式:新泰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新泰市东周路230号)电话0538-723233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泰市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新泰市滨河大道512号

    联系人:秦科长

    联系方式:0538-705839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益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青云街道明珠路青云小镇一期商铺东首

    联 系 人:曹经理

    联系方式:0538-7512008

    附件: 交易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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