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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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相关的厂商

  • 神彩科技专注环境信息化建设,是环境治理大数据解决方案服务商。公司旗下sc-hd01环境监测数采仪是中国环保认证产品,广泛应用与各类产废单位。 江苏神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彩科技“,2006年落户苏州,秉持数据驱动环境治理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技术打造生态环境大数据综合解决方案,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全产业化信息技术服务。科技创新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2009年,神彩科技联合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及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江苏省环境信息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次实现环境与信息技术相融合。2012年,中心成功研发环境大数据平台并通过国家级专业认证。2019年初,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苏州基地在神彩科技揭牌,专注固废管理信息化研究。目前,公司自建1.5万平方米环境大数据研发中心,开行业先河。技术才人占员工总数70%以上,建立了一支老中青相结合的研发团队,取得百余项自主知识产权,参与多项国家环境相关标准编制,承担多项国家863项目、课题研究,获得国家级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二等奖和行业领军企业等多项荣誉。全产业信息化技术服务。大数据解决方案覆盖环境监察、监测、监控、业务协同、决策支持等环境管理各方面,业务覆盖水、气、土(固废)等全环境要素,建立了面向“政府+园区+企业”的服务模式,形成了以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环境监察执法系统、固废产业链信息化平台、企业环保管理系统等为核心的解决方案体系。用户的口碑铸就神彩品牌。十余年立足环保,专注环境信息化,沉淀技术,积累业务经验,品牌口碑不断提升。市场网络遍布全国,平台应用近千个环保部门,固废监管平台独占全国11个省份,企业用户超20万家,高居行业榜首。“科技决胜污染防治,智慧保卫绿水青山。”科技在提升环境管理能力、改善环境质量中的导向更为突出。神彩科技将继续引领环保产业信息化发展方向,做“做最懂环保的互联网企业”,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智能化、信息化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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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智易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由南开大学博士创建的高科技公司,公司注册于天津市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注册资金1240万元。 公司成立至今,本着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不断开拓进取,努力研发客户需要的产品推向社会。 智易时代以大气监测网格化管理系统为基础,不断深入,逐步细化完善了,扬尘监测平台、烟气排放监测平台、VOC在线监测平台、油烟在线监测平、移动执法系统等细分产品,同时研发了激光散射发的扬尘监测仪(ZWIN-YC06)、β射线法的扬尘监测仪(ZWIN-BYC06)、微型空气监测仪(ZWIN-AQMS06和ZWIN-AQMS08)等配套硬件产品。形成了完善的智慧环保产品体系。围绕国家的十三五生态环境监测平台规划,建设了有针对性的,省级,市级,县局的生态环境监测大平台。为智慧环保提供大数据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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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南普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坐落在美丽的西子湖畔,是一家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环境执法装备与检测数据服务商。公司已取得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是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南普科技秉承“一体化服务办案、全流程技术辅助”的经营理念,率先研发出多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公益诉讼办案装备,最高检官方媒体和检察日报对其实际应用效果进行过多次报道。本公司全国首创的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移动式快速检测工作站、数字化勘验取证平台、勘验取证技术知识库等装备和技术在检察公益诉讼、纪检监察、环境监测、城市管理等1000多个政府部门得到深度应用。公司依托专业的理化技术团队,为全国检察机关3000多名办案人员提供了理论知识和实战演练培训服务,包括2019年在“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勘查取证短训班"为全体学员提供系统性、专业性的技术指导和讲解,2021年为参加“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勘验取证业务竞赛”的众多学员提供技术实践培训。本公司主导创立的“浙江检察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实践基地”,专门为执法单位提供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的快速检测服务。基地现有10余名理化技术专家,其中2名已入选“浙江省检察机关对外委托鉴定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名册",通过技术协助完成了400多个检察公益诉讼精品办案案例。该基地已经具有全方位的公益诉讼技术支持能力,在行业内享有广泛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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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相关的仪器

  • 环保移动执法系统3-1一、背景介绍1、项目背景移动执法系统基于省环保局电子政务专网,运用空间网格技术、地理编码技术,将移动信息化技术应用到环保管理中,建设环保移动执法系统。通过与现有的审批系统、许可证管理、行政处罚、排污收费、环境信访、监测数据、在线监测、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等系统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信息共享和信息交换,实现对污染源编码库、环境管理事件编码库快捷访问,实现环境管理监管全过程。通过建设移动现场执法终端应用和后台环保执法工作平台,推进环境管理达到主动、精确、快速和统一的目标,真正整合优化环境管理信息资源和各级环保部门数据库,建立覆盖全空间全区域的环境管理体系。1.1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目前现场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只能根据现场情况以及有限的信息对执法对象进行核查,无法对执法对象进行全方面的核查。通过移动执法系统的建设,执法人员可以在现场了解污染源的审批信息、试生产信息、验收信息、排污口整治情况、总量情况、监测信息以及该污染源有无被投诉或者处罚的情况,并且可以查看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每个管理对象的现场检查作业指导书,以便对现场情况进行处理。1.2解决“执法人员少、执法任务重”的矛盾由于环保局执法行动比较多、执法任务繁重,系统使用后可以使执法人员快速、便捷的了解污染源的情况,从而使得少量的执法人员可以完成现有的执法任务。1.3建立严格的考核体系,提高管理效率实现考核体系。根据环保执法各类数据与执法责任人的关系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在客户端为责任人提供查看自己考核结果和考核标准的功能;在客户端为领导提供查看责任人考核结果和考核标准,签署考核意见。1.4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近期天津市环境污染事故为我市的应急处理能力敲响了警钟,市领导也在不同的场合多次强调环保部门要高度警惕,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建立应急响应及移动监管系统,提高应急快速响应能力极有必要。2、建设依据HJ/T460-2009 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HJ/T461-2009 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规范HJ/T419-2007 环境数据库设计与运行管理规范GB/T 16706—1996 环境污染源类别代码HJ/T416-2007 环境信息术语HJ/T417-2007 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HJ/T 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352—2007 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 622-2011 环境保护应用软件开发管理技术规范GB/T22239-2008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二、建设方案1、系统概况智易时代环保移动执法系统是为提高环保现场执法效率、规范执法流程而开发的执法辅助工具,帮助执法人员随时随地了解污染源详细信息、处理执法任务、汇报工作进程,帮助管理人员随时了解执法人员的去向和任务执行情况,监督其执法过程。智易时代环保移动执法系统利用计算机互联网、3G移动通讯、GPS卫星定位、GIS地理信息系统等各种技术,构建了后台信息门户系统和“手机PDA+笔记本”现场执法终端于一体的移动执法平台。环境移动执法的软件平台分为环境监察业务管理平台和现场移动执法终端两大部分。环境监察业务管理平台是移动执法的核心平台,提供完整的任务管理服务,完成执法任务的分配、流转、监督和评价等。在现场执法终端方面,平台具有手机PDA和笔记本双重终端的支持。执法人员既能通过手机随时随地查询任务信息、在线监控数据、监控视频、法律法规等,也能在现场通过笔记本终端速度连接各种外设,完成文书打印、扫描、取证资料上传等工作。总体框架: 环保执法通是系统表现层的重要表现方式,终端内具备嵌入式地理引擎部署,网格地图数据和污染源地图数据存储能力。产品功能以环保执法现场监察需求为出发点,实现了接收任务、数据查询、污染源查询、综合查询、地图查询、现场执法、稽查管理、考核查询等多个功能模块。业务层即环保执法支撑系统主要是 5 个部分组成。包括数据整合服务中间件、环境执法通接口、污染源管理子系统、执法通服务子系统、考核评价管理子系统等;数据整合服务中间件,完成省环保局各个主要业务系统数据的获得。需要整合的业务系统主要包括环保审批系统,许可证系统,在线监测数据,视频监控图像等,以及获得行政处罚系统、排污收费系统、环保信访系统、监测系统等。污染源管理子系统建立了环保执法基础数据库,实现了网格、污染源、事件的标准化和维护管理手段;以GIS 系统实现网格、污染源、事件的直观形象展示和管理;管理和规划网格责任体系;通过GIS 图层,实现对环境功能区域分析。系统提供了对法律法规、作业指导书、职位说明书等维护和管理;通过数据挖掘,将过去监察案例,构成环保知识库,提供开发接口支持环保知识的导入,丰富环保知识库,从而最终形成环保执法及应急手册。提供面向领导和执法人员的管理模块,提供与客户端功能类似的WEB 应用服务。污染源管理子系统可以查看有关污染源的所有相关信息。执法通服务子系统是系统基础服务,包括工作流中间件、消息中间件、WEBGIS 中间件、移动资源服务、任务引擎、打印引擎等。移动资源服务包括短信、定位等接口调用服务。工作流中间件主要负责执法监察任务的发起,任务发起包括常规任务发起、领导任务发起、其他任务发起等,从而推动责任人按时完成环保现场监察任务。责任体系考核系统是基于网格、污染源、责任人关系,根据确定的责任评价模型对责任人进行自动打分,逐步建立和完善责任体系考核评价模型。数据层是平台运行的基础,存储了系统运行需要展示的各类业务数据和现场执法监察数据。2、功能特点根据移动执法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及任务要求,系统划分为2 个平台,包含5 个子系统,其体系结构如图所示。 2.1环保执法通子系统环保执法通子系统是指智能手机客户端程序和数据。在智能手机里,安装专门定制的“环保执法通”程序,实现责任人接收环境监督任务,环境管理现场业务的执行、监管,通过实现灵活表单、现场拍照、录音、视频等并提供GIS 网络单元责任区进行选择,同时满足对环境管理全覆盖的信息查询。“环保执法通”将现场数据上报到环保执法通服务器,环保执法通以应用创新为主题,突出了现场监察执法特征,一个智能手机通过环保执法支撑平台的支持,实现了各类业务数据的查询。客户端详细功能如下:2.1.1任务管理执法人员可看到系统推送的执法任务。包括常规任务、领导任务、其他任务;以任务重要程度和完成时间作为任务排序。执法人员可以进行任务查询,并对自己以往的工作记录可以查询统计。日程安排系统主要让工作人员可以对日常工作预先进行安排(现场执法任务、投诉处理任务、后台处理任务),随时了解需要处理的业务情况。另外也可以查看有关领导的日程安排,以方便进行工作的沟通。2.1.2污染源管理主要查询有关监督管理的各类信息,包括污染源的基本信息、审批信息、验收信息、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及总量批准情况、各个时段的监测信息、排污申报信息、排污收费信息、环境统计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环境投诉信息等内容。2.1.3现场执法执法人员首先通过客户端引擎找到污染源或通过查询找到污染源,使用此功能,通过选择执法种类:1.日常监察;2.现场罚款;3.立案登记;4.行政处罚系统根据不同类型,选择不同的业务表单供执法者完成输入。表单有拍照,录音等子项,并且提供打印功能,可以现场输出打印交付企业的内容如笔录通知等。2.1.4在线监控在线查询系统分为在线监测查询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1.稽查管理指派任务、签署批示、查看位置、查看任务完成情况、浏览考评结果和签署考评意见。 2.环保手册可查询法律法规、作业指导书、职位说明书、工作程序、应急预案、案例知识库、危险化学品应急等相关文档,方便现场执法时随时了解相关信息。3.地图功能根据网格单元查询,也可浏览地图查询。网格地图查询系统主要功能是查询使用PDA 当前人所在的单元网格的地图信息,并在地图上标识出有关功能区、重点管理污染源、当前主要工作任务。4.内部资讯将环保局、各相关处室的有关通知信息随时通过现场执法平台进行发布,方便现场执法人员随时了解环保局及各相关处室的工作安排。5.数据同步完成服务器和客户端数据传输同步,系统具备断点续传,自动版本检测,自动数据更新。2.2执法通服务子系统执法通服务子系统主要提供各个子系统消息分发、任务流转、WebGIS 服务、和日志管理。执法通服务子系统主要包括多任务引擎、GPS 定位引擎、MPS 补充定位引擎、打印服务引擎、数据服务引擎以及自动更新引擎,为执法终端子系统提供各类服务,保证各类信息在执法终端的显示及处理。2.3污染源管理子系统污染源管理子系统是环保执法的核心模块之一,通过提供 WEB 界面,结合WEBGIS 技术,对环境监督管理进行了信息化工作。实现了网格、污染源、事件管理与维护;环保执法及应急手册管理维护;2.4考核评价子系统建立考核体系模型,按照网格单元责任划分,根据网格单元发生的事件进行统计分析。根据环境事件检查责任人发起的各类执法任务和事件数据,自动按照评价权值进行业务工作分析及评价,输出考核结果。2.5数据整合子系统数据整合子系统主要将染污源的建设项目审批、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污染源监测、行政处罚、固废转移、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现场检查记录、限期整改、限期治理等信息进行整合,方便执法终端对数据的利用。数据整合子系统是环保移动执法系统的数据采集服务,包括主动采集和被动采集两种方式。主动采集是指环保移动执法系统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到特定的业务系统采集自己需要的业务数据。被动采集是指环保移动执法系统提供数据接收服务,接收来自环保内部或外部数据,根据数据类型,进行数据存储和分发,分发服务调用消息中间件进行分发,接收消息处理单位返回的消息结果,并反馈给数据提供者动作结果。数据整合中间件主动访问环保其他业务系统和被动接收城市管理系统的信息。数据存入数据库,消息分发给环保执法服务模块的消息中间件,产生执法任务。3、系统优势3.1企业可视化展示技术系统应用三维GIS、360度全景视频等技术,实现了高度逼真的三维可视化企业展示。使执法人员通过系统即可便捷的了解企业厂区布局、设施运行及排放情况。 三维可视化企业场景3.2“手机PDA+笔记本”双重支持的现场移动执法终端系统通过SOA面向服务的架构体系,向PDA手机平台和笔记本客户端平台提供一致的数据访问服务,主要包括污染源信息查询、导航、现场执法文书处理、环保执法手册查询。移动执法终端功能3.3客户端支持离线使用现场移动执法客户端在网络通畅的情况下,与中心系统实时交互,如果网络不正常,则自动将数据暂存在终端上,不影响现场执法任务处理,待网络恢复后自动与中心进行数据同步,保持数据的一致性。3.4移动视频解决方案系统采用移动视频解决方案,实现跨区域、跨平台的统一监控、统一管理。无论是车载移动视频,还是便携式3G移动视频均可接入系统,用户通过电脑或手机均可实时浏览或回放重播。3.5对接原有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平台的设计和开发始终从项目的整体考虑,兼顾其它现有业务系统的数据和应用功能的交互。3.6智易时代自主的移动执法箱平台和智易时代拥有专利技术的移动执法箱完全融合一体,可以更加方便,更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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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该产品将传统的执法工作与智能终端无缝结合,通过智能移动端、C/S客户端、业务管理平台把现有业务流程融合,打造智能执法监督体系,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违法行为现场取证提供便利,实现执法数据标准化采集、传输、存储,按照执法业务流程,做到执法过程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推动环境监察执法向规范化、精细化转变。产品特点● 随时了解污染源在线监测情况、历史事件情况以及污染源详细信息(许可证数据、常规监测数据、污染源详细情况等);● 定位执法人员、污染源位置,能随时了解现场执法完成情况,掌握污染源最新的动态信息;● 根据系统设置,对执法任务过期、行政处罚过期未执行等进行预警;● 可完成现场检查笔录制作、拍摄、录音、摄像、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 能够统计分析工作情况、数据情况等;● 事件督办管理对事件处理可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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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保网格化移动执法系统解决方案zwinsoft一、项目背景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及大气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全国各地屡遭雾霾侵袭,严重时整个城市雾霾缭绕,车辆、楼宇难见踪影,引发了社会对空气质量和环境污染的强烈关注。在环境污染、雾霾天气日趋严重、PM2.5空气质量严重超标的今天,治理环境及空气污染、保护环境,已成为全国人民密切关注和必须参与的大事。环保网格化移动执法系统是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移动通讯、GPS卫星定位、GIS地理信息系统等各种领先技术,让网格巡检员可以高效率的进行环境监察的工作,及时反馈环保违规问题,提升环境管理效率,应用环境是执法人员只需配备装有APP软件的移动设备,管理员端只需架设服务器通过PC端即可实现所有功能。二、项目建设原则(1)安全性原则信息平台要达到网络层、应用层、数据层三个不同层面的安全,确保整个系统和信息流安全稳定,防止异常情况发生。(2)标准化原则 在系统的设计和开发过程中,采用国际通用的标准和协议,保证系统的开放性和通用性,确保在以后的扩展和升级中在底层不会出现太大的改动,以达到保护前期投资的目的。(3)可扩展性原则系统所选用的数据库、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及网络系统等应易于扩展,满足环境质量实时发布各项功能发展的需求。(4)兼容性原则采用统一灵活的数据交换机制,信息内容统一、数据结构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保证中心监管系统与其他应用系统之间能相互匹配;通过平台封装各种数据库的细节,保证应用层基本不作改动即可兼容更多的数据库。(5)实用性原则 系统的设计必须能切实提高用户的工作效率,改善工作效能,通过系统的建设,能为其它系统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6)开放性原则 系统提供可扩展的业务数据接口,并可与后期的扩展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系统易于维护和管理,具备连续的可扩充性和较强的升级能力。(7)先进性原则采用环保行业中先进的软件和数据库产品,保证系统有较长的使用生命周期。使用信息交换技术,保持信息的一致性、保密性,确保信息统一公用的输出格式和先进的保密性能。三、执法人员——APP端说明APP端是针对网格巡视员设计的功能,主要有登录、签到打卡、任务管理、路径导航。3.1登录系统自动识别用户的账户权限,完成同一登录入口不同权限级别登录。环境巡检员在第一次登陆后,系统自动保存用户信息息。 3.2考勤管理移动端支持上下班签到打卡的功能,网格巡视员只需要在移动端通过打卡按钮,系统自动记录巡视员上下班时间和地理位置信息,此外巡视员可以随时查看考勤记录、申请请假、报表查看。 3.3任务管理 任务管理功能包含任务接收、任务执行和记录查询三个字功能。3.3.1任务接收在APP端网格巡视员可以接收管理员布置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查看任务的执行时间、执行区域、执行内容。每一个网格巡视员都有自己所管辖的固定区域,每一个区域均有管理员进行负责和工作内容的安排。 3.3.2任务执行网格巡视员在任务执行的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系统内不同的表单上传图片等数据信息将违规情况上报,表单有拍照,视频等子项,并且提供打印功能,可以现场输出打印交付企业的内容如笔录通知等。违规情况上报具体有图片/视频上传、信息备注的功能。当网格巡视员开始任务时,需在移动端点击“开始”按钮执行工作任务,界面自动跳转到任务详细页面。 3.3.2.1表单填写 针对不同违规情况,网格巡视员需要选择不同的表单进行编辑填写上报,违规处理方式目前分为警告、罚款和再审核上报。警告:针对违规情况较轻的企业等,网格巡视员采取口头警告的方式处理,并在移动端记录违规的处理结果;罚款:针对违规情况足够开具罚款证明时,网格巡视员采取直接开具罚款证明处理违规作业的情况,并在移动端记录违规的处理结果;再审核上报:针对违规情况较严重时,网格巡视员采取再审核上报的方式给上一级人员进行处理的操作。以往执行的任务均有历史记录,APP端具备检索功能,网格巡视员根据执行任务的时间、范围、状态等条件可以随时查看历史记录。3.3.2.2图片/视频上传 网格巡视员进行违规情况的上报,可将企业、工厂、施工工地等违规排放烟气、污水、堆场无遮盖造成的扬尘进行图片或者拍视频将违规作业记录下来上传到系统中。图片上传是网格巡检员可以通过监测点位图片将图片上传数据,如网格巡检员的位置信息等内容;视频上传是网格巡检员通过录制视频将信息数据上传,在这两种上传的过程中移动端会自动记录网格巡视员的GPS位置。 3.3.2.3备注信息针对特殊情况出现,仅以图片或者视频不足以说明企业、工厂、施工工地等的违规作业时可以进行文字描述,将信息编辑到系统中更好的说明情况。当表填全部填写完后,网格巡视员可直接打印表单,表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由违规企业,一份用于环保局备案记录,针对需要交罚款的企业,以上内容都完成后点击任务完成即可并返回上一级。 3.3.3记录查询任务状态包括已完成任务和未完成两类状态,网格巡视员在已完成任务列表中可查看任务的执行轨迹、完成时间、任务详细信息等数据。在未完成任务列表中可查看未完成任务信息并通过继续按钮执行任务。 3.4路径导航路径导航是采用百度地图导航,在接收处理信息的时候,可以通过百度地图导航快速到达需要的位置。 四、管理人员——PC端说明管理端主要功能模块有:登录、任务管理、人员管理、考核管理、环保手册、用户中心。 4.1登录管理员使用专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系统可自动记录用户名和密码,免除管理员重复操作,提升使用体验。 4.2任务管理任务管理有任务分配、任务查询两个子功能。4.1.1任务发布由于管理员均是按照地理区域进行划分的,所以每一个区域的管理员负责该区域的所有任务安排和审查,每一个区域设立一个管理员和多个网格巡视员来执行工作内容。管理员通过执行任务的时间、任务范围、任务具体内容等的设定下发执法任务给网格巡视员,具备增加、删除、修改执法任务的操作。具体的任务分配可以设置任务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任务内容、任务类型、企业名称、网格巡视员等信息。 4.1.2任务查询 管理员根据不同的条件查询任务总体的情况,可以按照同一时间段、同一任务内容、同一网格巡视员等条件查看任务情况、网格巡视员所在位置等信息。 4.3人员管理管理员有权限查看该管辖范围内的网格巡视员的详细信息,包括巡视员岗位编号、绑定的专属设备型号、巡视员地理位置信息、执法轨迹记录、执法任务数量等。4.3.1基本信息管理基本信息管理中管理员可以查看网格巡视员的职位编号、姓名、电话、邮箱、绑定的设备型号等基本个人信息。 4.3.2执法信息管理管理员可查看网格巡视员的任务数量、任务详情,具体有被监察企业信息、监察结果、监察起始时间、监察结束时间、监察轨迹等信息。 4.3.3任务统计查询管理员通过检索功能可以查看任务的统计情况,以图标的形式显示每个月或者每一个季度任务数量、任务执行人员、被监察的企业、监察工作轨迹、监察结果等数据。 4.4考核管理通过考核体系模型的建立,每一阶段管理员可对网格巡视员在该阶段的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遵守网格单元责任划分的原则,查看其执法作业的完成率、执法任务数量等数据信息,作为考核重点内容。考勤管理中还可以查看网格巡视员上下班签到打卡情况,每一个网格巡视员的上班时间、下班时间、特殊考勤记录内容等,作为工作考核项目之一。 4.5环保手册环保手册是专门提供给网格巡视员使用的一种环保常识、执法操作等说明,管理员可以对环保手册进行编辑修改。环保手册中可查询法律法规、作业指导书、职位说明书、工作程序、应急预案、案例知识库、危险化学品应急等相关文档,方便现场执法时随时了解相关信息。4.6用户中心实现对普通用户增、删、改、查的操作,对系统总体权限进行配置; 用户的权限级别和用户详细信息仅在管理员端口可查看;管理员可对用户信息进行管理,包括用户账户名、密码、姓名、联系方式、邮箱、时间日志等基础信息。联系我们公司名称:天津智易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泰发展六道海泰绿色产业基地M6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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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全文|《2017年全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p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7全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四川省环保厅制定了《2017年全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具体如下: /p p   2017年全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p p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工作部署和全国、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为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和推动监察执法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p p   一、实施“一项计划” /p p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要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环境保护部于2016年印发《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明确提出通过严格执法、提高违法成本倒逼企业守法,力争到2020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p p   我厅已制定《四川省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提出排查评估的具体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须按照工作要求,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和垃圾焚烧厂等8个重点行业(以下简称“8个重点行业”)的排查和排污评估工作,于2017年底前完成8个重点行业超标问题整改工作。我厅将在计划推进实施过程中组成检查组,对8个重点行业达标排放情况差、相关工作开展缓慢的地方进行抽查。 /p p   二、开展“两个活动” /p p   按照环境保护部要求,2017年将继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通过综合追究刑事、民事、行政等责任,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在“百日攻坚行动”基础上,组织开展“利剑斩污”活动,继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快构建“四个从严”的环境监管新格局。 /p p   (一)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一是规范运用刑事手段。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做好对新“两高”司法解释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重点针对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重点排污单位等不同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解读培训,在全社会形成严打环境污染犯罪的广泛共识 同时,认真落实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环环监〔2017〕17号)要求,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努力形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合力。二是强化实施行政处罚。各地要持续加大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实施力度。2017年,原则上所有县(市、区)级环保部门均要有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各市(州)适用案件数量不得低于全国地级市平均水平。我厅将加大督查力度,对于环境质量差、执法力度小的市(州),继续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推动地方强化行政处罚力度。同时,对于符合适用条件该用不用、该罚不罚的,将采取责令重新调查、行政问责等方式予以督促和纠正。三是积极支持民事追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鼓励环保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提供调查、监测方面支持,使污染企业付出高昂经济代价来赔偿污染受害者和修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四是认真做好信息上报。各市(州)环保部门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全市(州)所有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市(州)本级直接查办典型案件情况、挂牌督办和公开约谈情况等报送我厅。 /p p   (二)认真开展“利剑斩污”活动。延续“百日攻坚行动”的战略战术,继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运用行政处罚、行政命令,并联合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处罚等手段,集中力量查办未批先建,篡改或伪造环境监测数据,非法收集、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生态环境破坏等典型违法犯罪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违法问题通过挂牌督办、联合查办等方式进行重点查处,对违法问题突出、环境质量恶化的地区,公开约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并对情节严重的,提出追责建议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6-10月集中实施执法打击,巩固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成果,倒逼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环保职责,解决“不能查”、“不愿查”的问题。同时,固化机制成果,形成从严监管执法的常态长效,最终在全省真正形成“从严环境监管、从严整改问题、从严传导压力、从严执纪问责”等“四个从严”的环境监管新格局。 /p p   三、打好“三大战役” /p p   按照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2017年要紧密围绕全省环保系统“一号工程”(成都平原大气质量实现持续好转),重点关注沱江和岷江两条流域以及成都市主城区内的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组织实施相关专项行动,确保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p p   一是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执法督查。各市(州)环保部门要组织对辖区水泥、玻璃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厅将对专项行动适时开展指导、协调和抽查。 /p p   二是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各级环保部门须按照我厅统一部署,用两年时间对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及园区污水排放、治理及环境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2017年5月底前,属地环保部门应完成对沿江化工企业、化工园区的排查任务。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要建立台账清单,按照立查立改的原则,督促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任务。2017年底前,50%以上企业要完成整治任务,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p p   三是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执法专项行动。按照《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2016-2017年)工作方案》的部署,在2016年摸底排查、整治方案制定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基础上,各地要加快推进环境违法问题整治,在6月底前整治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从7月起,我厅将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实施“核查销号”制度,对整治进展滞后的地方严格实施督导问责。各市(州)环保部门应于每月25日前,报送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p p   四是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各级环保部门在日常双随机检查中,要将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石油化工生产及销售区、再生水灌溉区(包括高尔夫球场和渗井渗坑)及工业园区纳入重点排污单位或特殊监管对象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等违法犯罪行为。各市(州)环保部门应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及典型案例。 /p p   五是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按照环境保护部统一部署,组织对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运行、联网、数据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大力查处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备等违法行为。根据检查情况列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生产、销售、运维失信企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各级环保部门应禁止列入黑名单的厂商参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p p   四、实现“四个覆盖” /p p   积极按照环境保护部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有关要求,顺利推进四项工作实现全面覆盖。 /p p   (一)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全面覆盖。各市(州)环保部门要督促具备安装条件的以下类型企业依法依规安装和运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钢铁、火电、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行业企业 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 实施总磷、总氮总量控制地区排放总磷、总氮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环境保护部工作要求,今年全省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要达到90%以上。同时,环境保护部将实施超标督办制度,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法依规及时核实并处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 /p p   (二)环境监察稽查全面覆盖。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环境保护部门每年要对本行政区域内3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环境稽查,今年将完成全面覆盖。市(州)环境保护部门要围绕环境监察日常工作,制定年度稽查工作计划,确定被稽查单位,明确稽查内容、具体时间节点和稽查手段。请各市(州)环境保护部门于2017年4月10前将今年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计划报环境保护厅备案,并于10月15日前报送稽查工作总结。 /p p   (三)环境执法培训全面覆盖。我厅将于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对全省现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培训,并进一步改进岗位业务培训方式,继续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分重点组织培训,提高现场执法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各地要按“三年轮训计划”继续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p p   (四)排污费征收及改革全面覆盖。各级环保部门要继续抓好排污费征收入库工作,积极推进“费改税”相关工作,确保前后衔接,平稳过渡:一是继续按季度公告企业排污费征收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继续推进石化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VOCs排污收费试点工作。三是加大排污费稽查力度,将历年来所有欠缴排污费全部追缴入库,并于7月31日前上报稽查结果。四是积极做好费改税的相关工作,完善排污费征收“一厂一册”档案,做好“费改税”调研、论证、机制建设、基础数据及资料交接等准备工作。 /p p   五、夯实“五个基础” /p p   (一)树立执法专业化理念。今年环境保护部将继续组织开展大练兵活动,推动提升各地环境执法专业水平。各地要重点对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的规范性进行专项练兵,突出重点行业执法练兵。5月底前,各市(州)环保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完成大练兵动员部署工作。要将大练兵活动和监管执法的实践结合起来,善于发现和培养重点行业优秀执法人员。9月底前,各市(州)环保部门要将自评工作报告、先进单位及个人推荐名单上报我厅。 /p p   (二)用好执法信息化手段。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污染源基础数据库建设,在移动执法系统中完善污染源档案信息 加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使用,结合双随机抽查,实现执法过程“留痕”管理 要利用好视频监控现场端设备,运用实时传输影像实现远程监控,充分发挥震慑环境违法行为的作用 要切实发挥12369电话和微信举报作用,充分收集案源信息 要利用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充分发挥自动监控数据的“哨兵作用”。同时,利用好无人机、暗管探测仪等信息化装备,有效提升现场执法能力,准确掌握排污单位实时动态。 /p p   (三)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等文件要求,推进环境行政处罚标准化和规范化。我厅将组织实施环境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为下一步规范执法奠定基础。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3号)的部署和环境保护部要求,全省将在今年内积极推进环境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工作。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积极推进该项工作。 /p p   (四)形成执法公开化常态。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要加大超标排污和弄虚作假案件查处的公开力度,并向企业诚信体系管理部门通报。要继续完善“环境违法曝光台”等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超标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行政处罚文书等。同时,要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3月底前,各市(州)环保部门要公布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督促列入名录的企业在6月底前依托全国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其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环境信息。各级环保部门要监督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进展情况,对拒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的要依法处罚并予以公告。同时,要加强对执法工作的宣传,认真梳理、提炼具有典型意义的违法案例,在当地媒体中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报道,把“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执法问责“点名道姓”等要求落到实处,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倒逼企业自觉守法。 /p p   (五)严格执法系统化考核。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指标,对下级环保部门执法工作进行年度考核。我厅将进一步强化对各级环保部门日常执法工作的考评,对查办大案要案、基础工作扎实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表扬 对执法不力、推进工作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取消年终考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p
  • 2011年县(区)级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资金开始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县(区)级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西部地区及部分重点流域地区县(区)级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效能,2011年中央财政拟从中央集中的排污费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环境监察标准化达标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近两年中央财政尚未支持过的中西部地区以及珠江流域欠发达地区的县区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   (二)近两年内增编20%及以上的中西部地区县(区)级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   (三)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试点:吉林省(松花江流域)、辽宁省(辽河流域)、河南省(淮河流域)、安徽省(巢湖流域)、广东省(邻港澳地区)、湖南省(长江流域)等6个省的省本级和3个地级市的环境监察机构。   二、建设内容、原则和补助比例   建设内容:依据《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环发〔2006〕185号),按照中西部县级二级标准配置基本硬件设备(不含溶解氧仪、烟气污染物快速测定仪、粉尘快速测定仪、固定电话及应急装备)。   建设原则是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 “添平补齐”,使中西部县级环境监察机构基本达标。   中央财政分别按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东部地区40%的比例给予补助。其他享受优惠政策或比照政策的地区按国家文件规定予以补助。   三、申报材料   以省为单位编制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一)项目申报文件:由省级环保部门报送环境保护部。   (二)项目建设方案及相关附表。建设方案包括建设目标、建设依据、现状分析、建设内容、实施进度和组织保障、投资估算及筹措方案、预期效益分析等内容 附表包括资金申请表(附件二,省级汇总填写)、项目申请明细表(附件三,各项目单位填写)、项目需求汇总表(附件四,省级汇总填写)。附表必须严格按照样表格式统一用Excel制表,并提交电子文件U盘。不得擅自增减表格行、列,不得合并单元格。   (三)当地编制主管部门对各项目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批复文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省级环保部门对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二)对已建设达标的县(区)级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机构及超出支持范围的,不予支持。   (三)将申报材料纸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U盘)于2011年4月25日前邮寄至以下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投资处,邮编100035。   Email:touzichu_2004@yahoo.com.cn。   联系人:规划财务司投资处王圻 (010)66556128   环境监察局办公室云立钢 (010)66556476   附件:1.2011年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参考价格表   2.2011年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资金申请表   3.2011年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申请明细表   4.省2011年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设备需求汇总表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 重庆市环保局成为全国首家环境监察一级达标单位
    会议现场    专家组进行现场考察   6月13日,环保部和6个省市区环保局组成验收组,对重庆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和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试点工作进行了验收,这也是环保部2011年发布《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以来,全国首家通过验收的单位。   验收组现场查看了执法装备、办公场所、业务用房和有关文件档案,观看了移动执法系统演示,对重庆市相关工作给予高度肯定。验收组认为,重庆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起点高、标准高、水平高,装备一流、管理一流、工作一流,在环境执法工作中坚持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队伍精神风貌好,整体素质较高。通过建设,整合了正逆向业务管理系统,打通了环境监察数据及业务流,初步实现了环境监管&ldquo 空间全覆盖、工作全覆盖、任务全覆盖、责任全覆盖、手段全覆盖&rdquo 。   验收组要求,重庆市要以此为新的起点,提高管理水平,带动全市环境监察队伍均衡发展,要运用好移动执法系统,覆盖到全部人员和全部业务,不断提升工作效率,为全国做出表率,创造更多的先进经验。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相关的方案

  • 智易时代智慧环保-污染源移动执法系统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快速推进,日常工作中大量的公文、报告、报表、数据等各类信息量越来越大,涉及到的部门越来越广泛,传统的信息利用方式、执法管理及办公模式已无法满足工作量日益增大的环境监察业务的需求,环境监察管理工作压力剧增,在有限的环境管理资源下,环境行政执法部门迫切需要信息化的手段辅助现场执法以提升环境执法监督管理能力。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实时掌握各地方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对环境违法案件的现场执法情况和查处进程,分析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和处理效率,解决各种环境行政执法焦点问题,为提高环境执法工作的处理能力提供信息技术支持。
  • 城市路面施工走航环境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区域性污染源应用方案
    一、城市道路走航产品背景  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环境污染问题加重,环境管理工作愈发艰难,政府部门为了积极应对环境问题,切实解决全民关注焦点,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对监管能力提升、加强监管、信息公开等进行了细致的规范与要求。  面对国家与社会对环境管理要求的提升,环保部门加强了环境监察的建设,以信息化手段为基础,利用多种科技技术对环境质量进行监管,将环境监察管理业务规范化、精细化。  走航监测车是污染治理管控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安装在移动车上的监测设备对环境空气取样、监测,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对区域、无法安装固定设备区域、有监测漏洞区域进行实时监测,智能绘制走航情况路线图,并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不断获取、上传,可以帮助管理者快速锁定污染异常位置,结合数据库数据对比,对问题区域、问题企业高效定位,实现边监测、边执法、边取证的目的,并可以查清污染源头、成因以及运动轨迹。对污染趋势的分析更准确,掌握区域污染情况,对重点污染源专项治理。  走航监测车在这场环境防治攻坚战中充当着侦察兵的角色,通过搭载先进的车载式大气采样系统、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等设备,帮助执法人员了解区域污染物分布情况,实现“科学、快速、准确”的监管需求。
  • 机动车尾气移动执法监测车测尾气中的HC、CO、CO2、O2、NO、NO2、N值、K值、PM2.5
    本系统主要基于业界先进的汽油车排放分析仪、高精度不透光烟度计、柴油机颗粒物质量分析仪 (可选项)、PM2.5汽车尾气细颗粒物分析仪 (可选)进行集成应用开发,利用目前先进的.net、SQL server2008数据库开发技术及COM+的分布式架构设计,实现机动车尾气抽路检的移动办公。实现检测过程的计算机控制自动化,缩短单台车辆检测时间,严格执行国家排放标准限制,体现执法过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相关的资料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相关的试剂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相关的论坛

  • 【原创】移动执法检测车,提高道路执法,企业年检的执法力度

    一、背景内容 在机动车保有量高速增长的同时,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尾气污染治理刻不容缓。鉴于机动车尾气污染的特征,特别是高排放车辆这种流动污染源的筛选、发现和治理,除了检测站采用工况法定点定期的检测外,路检和抽检的作用和威慑力是非常重要的。 二、需求分析 目前,机动车的路检与抽检技术手段所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 设备取电不方便:目前所用的抽检与路检设备均采用的是220V的交流电,工作时很难具备相应的条件,无法做到随机执法检测,对高排放车辆的威慑力有限,司机存在侥幸的心理和躲避的行为;2. 工作受到现场情况的限制:如现场的天气情况、设备摆放的位置、交通繁忙状况等;3. 检测工作效率较低:由于采用单机测试设备,无法自动进行相应的测试,测试每台所耗的工时太长,检测人员劳动强度高,检测数量不足;4. 检测人员工作条件差,直接暴露在高尾气污染的环境下,严重影响身体健康;5. 对于2005年以后生产的柴油车所适用的排放标准无法准确定位,体现不了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6. 抽检与路检的检测数据无法存储与分析统计,影响执法过程公正公开和可追溯性;7. 无信息化的管理手段,检测站定点检测数据同路检抽检数据无法综合管理利用,不利于监管中心依此作出相关工作决策,无法形成高排放车辆完整的治理体系;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该方案需求如下:1. 构建一个独力的车载移动尾气排放执法检测环境,不受现场和环境条件限制,改善检测人员的工作环境,提高执法检测力度;2. 实现检测过程的计算机控制自动化,缩短单台车辆检测时间,提高路检/抽检/企业监督检测的工作效率;3. 建立车型排放限值数据库,严格执行国家排放标准限制,体现执法过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4. 实现检测数据的存储和查询,结合执法检测过程的视频电子取证,体现执法过程的公正透明;5. 实现检测数据与中心数据库的无线网络同步传输,建立高排放车辆的数据库并为广州市机动车污染排放监管系统提供路检核和抽检数据,构建高排放车辆完整的治理体系;6. 实现中心数据服务器部署在安全区域(即不对外部电脑进行直接访问),通过应用服务器服务进行访问, 对远程数据访问不显示中心数据库的任何细节。三、方案介绍 本方案基于BOSCH BEA系列尾气分析设备研发,采用统一的设计思路和先进的计算机集成控制技术,以法规标准符合性为设计依据,以网络集中管理和远程监控为技术路线,实现车辆检测和仪器维护完全计算机控制,允许单系统独立工作,也可以通过网络化集成实现联网工作和网络化监管。实现多种检测场合的适应能力,并为管理员提供了完全计算机控制的仪器维护管理系统。移动检测系统网络结构图: 系统特点: 1、符合GB18285-2005汽油车双怠速排放检测法规、GB3847-2005柴油车自由加速不透光烟度与滤纸烟度测量法规、GB14621-2002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怠速排放测量法规,并与现有在用的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检测系统无缝对接 2、系统中的各种设备都能完全按照最新的在用车排放法规自动进行尾气检测,检测的结果能够按照环保单位的格式要求进行打印、存储、查询、统计等操作 3、检测系统采用先进的分布式平台,拥有国家软件产品著作权,自主软件知识产权,并实现检测中心系统的无缝对接,同时具备完整的综合信息分析管理能力 4、采取检测/管理网络通过一体化的系统集成技术,实时车辆排放状况及实时仪器状态监控,确保了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和检测过程的合法性 5、实现了检测系统与网络视频监控同步功能,管理系统里能查询到相应车辆的检测过程视频并打开相应的视频文件进行查看,保证检测过程的权威性 6、采用原装BOSCH进口排放检测设备,检测设备的精度优于国家法规规定,并获得中国和国际相关认证 7、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可以把测得的数据通过无线或者有线方式集成到全市的机动车尾气监测和管理系统中[size=4][color=#DC143C]请楼主上传移动检测系统网络结构图--pjs123[/color][/size]

  • 省以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真的来了!

    尽管呼吁多年,有过讨论,也有过争议,但是,当省以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真的来了,还是有不少人感到了意外。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国家将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这一改革也成了这几日环保人士、专家学者们热议的话题。 地方怎么说? 一位基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能放到五中全会公报中,体现了中央对环境监察工作的高度关心和重视,基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很受鼓舞,对做好环境监察工作充满信心。 江苏省环保厅苏中督查中心主任戴明忠表示,属地化管理的环境监察执法模式存在诸多缺点,比如在现实监管执法过程中容易受到干扰,缺乏独立性等,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大量存在。省以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为独立、公正地开展环境监管执法,实行最严格的环保制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去掉监测监察,环保局只剩下8个编制了,下一步工作怎么开展?”华东某县级环保机构负责人疑惑道,为什么不是行政机构垂直呢? 监测相对独立,垂直管理相对成熟,而环境执法是一项综合性工作,环境执法权分散于各相关兄弟部门,例如在实施新环保法中,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保障、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的执行、环境违法犯罪的查处和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都离不开本地司法机关的协助,环境监察执法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才能完成。在垂直管理的同时,横向联合执法如何实现,需要思考。有基层环保人员建议。 这次垂直管理是指事权上的垂直,还是说“队伍”都统一管理了,不少人在讨论这样的问题。 有基层环保人员认为,垂直管理是好事啊,特别对企业来说,以前有些地方可能存在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垂直管理既能减轻企业负担,还能更有效地统筹调配人财物等方面资源,提高队伍专业性和执行力。不过,对环保机构来说,本来地方环境监管力量就很薄弱,一下子没有了眼睛(监测),又少了腿(监察执法),新环保法要求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管管理,下一步该怎么管?需要进一步理顺。 此外,省以下监察执法垂直的话,是不是首先要剥离其承担的其他职责给机关?因为到了区县一级,监察人员还承担了应急、信访投诉受理等工作。 江苏省常州市滨江经济开发区环安局局长孙国栋认为,省以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了新的阶段,为积极应对和满足当前我国公众普遍对优良生态环境迫切需求而开启最严格环保监管模式的主要保障,保障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成了环保部门存在的核心价值,可以更好地体现和确立政府着力改善环境的公信力,相对增强环保工作的保障能力,也有利于专业人员的集聚,使环保监管队伍更具专业化和职业化素养。 不过,实现省以下环保机构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在法律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上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环境监察机构在法律地位上是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二是《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明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负领导责任”,垂直以后当地政府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所应承担的责任需要进一步理顺。一位基层监察执法人员认为。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提高执法效能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宁东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提高执法效能若干规定》已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第5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align=right]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7月21日[/align](此件公开发布)[align=center]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提高执法效能若干规定[/align]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全区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行政执法机构)实施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行政执法检查,是指行政执法机构依照法定职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行政命令、行政决定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调查的行为,包括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日常检查是指行政执法机构依照法定职权或委托事项对不特定对象或者不特定事项进行的检查。专项检查是指行政执法机构根据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机关移送等案件线索或其他重要事项进行的检查。第四条行政执法机构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是指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中从事执法活动的人员。第五条行政执法机构实施下列事项的行政执法检查:(一)纳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的行政执法检查事项;(二)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事项的调查核实;(三)其他依法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实施的行政执法检查事项。第六条行政执法检查应当遵循依法实施、权利保障、高效便民、廉洁透明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时限和程序进行。第七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时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规范着装;开展执法活动时,应当仪表整洁、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方式得当。第八条行政执法机构按照《宁夏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流程》和行政检查事项实施现场检查,检查事项包括: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措施、检查程序、检查处理等。行政执法机构应当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要点和专项执法检查计划。第九条行政执法检查的方式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现场执法检查是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经营管理场所以及其他相关场所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非现场执法检查是指执法人员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卫星遥感、大数据分析等方式进行非现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第十条行政执法机构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案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和时限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第十一条行政执法机构应建立和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的检查对象纳入正面清单,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正面清单内的检查对象原则上开展非现场监管,在一定时期内免除现场检查。第十二条行政执法现场检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四)佩戴并开启行政执法记录仪;(五)告知检查对象有关权利义务;(六)听取当事人、证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的陈述、申辩,并如实记录;(七)记录询问、检查情况;(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程序。非现场检查的程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非现场监管工作规范(试行)》执行。第十三条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报告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二)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勘察、监测、录音、拍照、录像;(三)询问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要求其说明相关事项和提供有关材料;(四)查阅、复制生产记录、排污记录或者有关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五)组织实地调查、勘察、采样并进行全过程的文字记录、录像、拍照等;(六)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鉴定、评估、检测、勘验;(七)利用卫星遥感监控、在线监测数据等实施非现场执法检查;必要时,可以采取暗查或者其他方式调查。在调查或者检查时,可以组织监测等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第十四条行政执法检查人员是检查对象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行政执法检查人员或者近亲属与检查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行政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检查对象在检查现场对行政执法检查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应当记录回避申请,并在24小时内向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报告。行政执法机构对检查对象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检查对象。第十五条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行政执法机构应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向检查对象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提醒检查对象履行法定义务。第十六条行政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等第三方机构人员辅助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为行政执法机构提供专业参考意见。第十七条行政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统筹调用全区生态环境执法力量或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以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的方式,组织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和监督帮扶。第十八条行政执法机构应强化环评监测执法联动,加强与环评和排污许可监管部门、监测部门联合行动、联合培训,落实环评、监测、执法机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和通报反馈,构建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销号的执法监管联动机制。第十九条行政执法机构应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通力合作,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证据衔接、案件移送和重大案件会商等机制。充分发挥公安部门运用情报资源和信息化手段的优势,提前介入固定证据、查清事实,实现优势互补。第二十条行政执法机构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专案查办,配备精干执法力量成立专案组,加大资源投入和后勤保障。涉及其他部门的,应采取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挂牌督办等方式开展。第二十一条行政执法机构实施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需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查封、扣押等措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规定办理。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构委托第三方进行检验、检测或者有关技术鉴定所需费用,列入年度执法预算。行政执法机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检测或者有关技术鉴定取样时,应要求被检查对象全程参加并确认。行政执法机构应及时向检查对象告知检验、检测、鉴定结果。第二十三条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案情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处理,并规范制作和依法送达有关执法文书:(一)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制止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除依法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对涉嫌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并在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三)对登记立案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四)对是否有管辖权,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超过行政处罚追责期限,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等进行案件审查;(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机构或者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七)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八)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第二十四条行政执法机构送达执法文书,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送达并要求当事人签收。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使用送达回证并存档。执法文书送达后,应当跟踪落实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不得以其他公文形式代替执法文书。第二十五条行政执法机构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依法依规督导实施行政处罚的企业整改验收销号环境问题。第二十六条执法人员应当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使用移动执法系统真实、准确、规范记录现场检查情况,按规范归档保存,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第二十七条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在启动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处理、文书送达、整改落实等关键环节,应当以文字或音像形式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内容应当一致。第二十八条文字记录方式包括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询问笔录、责改通知书、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监测(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送达回证以及其他调查取证文书、内部运行程序等。第二十九条音像记录包括照片、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下列情形,应当进行音像记录:(一)对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或者经政府批准的停业关闭等涉及重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应全程音像记录;(二)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现场采样、举行听证、文书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三)第三方取样、先行登记保存过程;(四)当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的行为;(五)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法律文书的现场情景及送达过程;(六)检查对象不配合、拒绝或阻碍检查的现场情景、有关人员及其行为特征;(七)检查人员认为需要音像记录的其他情形。第三十条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对行政检查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反映检查活动情况的、有保存价值的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进行归档,确保行政执法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行政执法检查档案实行一案一档。第三十一条实施行政检查应当平等对待检查对象,充分保障检查对象的合法、正当权益,不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第三十二条行政执法机构实施行政执法检查,禁止下列行为:(一)要求检查对象接受指定机构的检验、检测、技术鉴定等服务;(二)泄露检查对象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三)接受检查对象宴请、礼品、礼金,以及娱乐、旅游、食宿等安排;(四)违法干预检查对象经济纠纷;(五)其他侵害检查对象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第三十三条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法执法、不当执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给国家或者行政相对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第三十四条自治区和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将本规定的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并加强指导和监督。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没有规定的,按照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23年7月21日起施行。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相关的耗材

  • InfinityLab Flexbench 移动支架,带插线板
    通过使用稳定耐用的液相色谱系统支架,充分利用宝贵的台面空间。坚固和开放的设计完全保护了敏感的液相色谱系统,能够快速安全地对仪器和连接电线进行简易维护。该支架设计用于安捷伦所有的液相色谱模块,具有丰富的功能。 尝试全新的 A-Line Flex Bench 移动支架(带轮子),轻松移动仪器至实验室的任何位置。 容易组装,节省了时间和费用(见下表) 可调式支架,可实现与所有安捷伦液相色谱模块的完全集成 开放式设计,确保了适当的空气流管理和设备、电缆的布置。 高度 99 cm,宽度 48 cm,深度 43 cm,重量 27 kg
  • 移动式高低温冲击试验箱TS-2P系列
    冲击试验箱,热冲击试验箱,冷热冲击试验箱,温度冲击试验箱,高低温冲击试验箱,冲击试验箱,热冲击试验箱,吊篮移动式温度冲击试验箱,高低温冲击箱 产品用途 温度冲击试验通常用于要求满足军标的芯片、集成电路、印刷线路电路板等产品的测试。现在很多民用企业也要求作快速温变极限试验,作为提高可靠性,提高产品质量程序的一部分。HONGZHAN(宏展公司)生产多种类型的热冲击箱以满足不同行业的试验要求。 产品特点 热冲击试验箱有两个或者三个独立的,并可单独控制的试验箱,产品在这些箱体之间自动移动,从而来实现产品的温度冲击。这样冲击的结果对判断部件的好坏非常有用。 温度冲击试验通常用于要求满足军标的芯片、集成电路、印刷线路电路板等产品的测试。现在很多民用企业也要求作快速温变极限试验,作为提高可靠性,提高产品质量程序的一部分。HONGZHAN(宏展公司)生产多种类型的热冲击箱以满足不同行业的试验要求。 立式两箱式试验箱有独立可控制的冷箱和热箱。一个装载试验产品的吊篮,可以在两个箱体之间移动,使产品感受温度变化。 卧式三箱式试验箱有三个温度控制区域,分别是热箱、室温箱、冷箱。这种类型试验箱吊篮的的移动方式为从室温箱移动到热箱或冷箱的任意一个箱内。这样,产品可在室温箱内停留一段时间,经受较少的热冲击。 双工位系统有三个试验箱,中间是冷箱,两边是热箱。两厢式产品吊篮内的产品由冷箱移动到热箱的同时,使另一个吊篮内的产品由热箱移动到冷箱,这种结构提高了制冷系统的效率,可以在同一台设备内,相同时间内作进行更多的试验。 以上所有三种类型热冲击试验箱都由HONGZHAN的Q8-700 编程控制器自动控制,它是针对热冲击试验设计的。 ATS-195-V 两箱式热冲击箱 ATS-320-V 两箱式热冲击箱 ATS-320-DD 双工位热冲击箱 控制系统 * OYO Q8-700 温度控制器(日本原装进口) 高分辨率 彩色触摸屏接口 交互式参数输入方式 支持英文,中文 提供内置SMPS的I/O RELAY BOARD-接线简化和节省成本 高精確、高信任度 基于PC的方便监控 方便设定多达33种的输出(内置计时器)方式 支持利用USB存储器-可代替记录器 内置基于先进的PID算法的自动调谐功能 提供强有力的通讯环境和支持99台多分支结构 卓越的Fuzzy功能和ARW启动-抑制超程 標準RS-232C、 RS-485通訊介面 立式 型号 产品吊篮尺寸 最大 产品负载 ATS-100-V 12"宽 x 12"深 x 12"高 (30cmx30cmx30cm) 40 磅 ATS-195-V 15"宽 x 15"深 x 15"高 (38cmx38cmx38cm) 80 磅 ATS-320-V 25"宽 x 15"深 x 15"高 (64cmx38cmx38cm) 80 磅 ATS-900-V 25"宽 x 25"深 x 25"高 (64cmx64cmx64cm) 120 磅 卧式 型号 产品吊篮尺寸 最大 产品负载 ATS-320-H 15"宽 x 25"深 x 15"高 (38cmx64cmx38cm) 80 磅 ATS-900-H 25"宽 x 25"深 x 25"高 (64cmx64cmx64cm) 120 磅 立式双工位 型号 产品吊篮尺寸 最大 产品负载 ATS-320-DD 25"宽 x 15"深 x 15"高 (64cmx38cmx38cm) 120 磅 ATS-1040-DD 30"宽 x 25"深 x 24"高 (76cmx64cmx61cm) 240 磅
  • InfinityLab 移动式仪器载架
    通过使用稳定耐用的液相色谱系统支架,充分利用宝贵的台面空间。坚固和开放的设计完全保护了敏感的液相色谱系统,能够快速安全地对仪器和连接电线进行简易维护。该支架设计用于安捷伦所有的液相色谱模块,具有丰富的功能。 尝试全新的 A-Line Flex Bench 移动支架(带轮子),轻松移动仪器至实验室的任何位置。 容易组装,节省了时间和费用(见下表) 可调式支架,可实现与所有安捷伦液相色谱模块的完全集成 开放式设计,确保了适当的空气流管理和设备、电缆的布置。 高度 99 cm,宽度 48 cm,深度 43 cm,重量 27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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