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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环保部出了大气污染物名称代码,这对于环境管理、环保统计、大气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权交易、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都很有用。[img]http://bbs.instrument.com.cn/images/affix.gif[/img][url=http://bbs.instrument.com.cn/download.asp?ID=197932]大气污染物代码.pdf[/url]
近期,从东北、华北到中部乃至黄淮、江南地区,都出现大范围的雾霾天气,能见度一度低至200米,严重影响人们的出行与户外活动;雾霾中的粉尘(有毒金属粉尘与非金属粉尘)、有机污染物将严重威胁人体健康。 在此,天瑞仪器特推出“大气污染物检测”专题活动,为各环保单位提供了对大气中重金属与有机污染物的在线分析监测、实验室检测设备与方案。 其中EHM-X100大气重金属在线分析仪对空气颗粒物重金属的检测灵敏度较高,能进行低含量铅、砷等重金属的检测,同时可以实现无人值守(1~3月)的长时间自动监测;对于实验室中的大气重金属与有机污染物的检测,根据不同的检测应用技术与所需标准,从光谱、色谱、质谱三大应用技术领域共提供了8款相应的检测设备。
大气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测分析首先要分清或理解下述文中所介绍的“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监控点”以及“参照点”的概念: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意思就是所有测点值取最高的一个;监控点就是分散的一些数据采集、信息收集点,本处是指实际监测过程中所设立的大气监测点位;参照点有两种:一种是绝对参照点(以绝对的零点作为测量的起点),另一种是相对参照点(以人为确定的零点为测量的起点),大气监测参照点就应为相对参照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的监控点设在无组织排放源的下风向2~50m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相对应的参照点设在排放源上风向2~50m范围内;其余污染物的监控点设在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浓度最高点。”“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一般应设置于无组织排放源下风向的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若预计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点越出10m范围,可将监控点移至该预计浓度最高点”。注意了,上述规定只是针对旧污染源(或称老污染源),对新污染源并无此要求。在综合排放标准上,对于新建污染源,无组织排放全部都在场界10米内浓度最高点进行监测,这里所说新旧污染源分界时间有明确定义:1997年1月1日前设立的污染源简称为现有污染源), 1997年1月1日起设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污染源简称为新污染源。规定新、旧污染源也是为了有区别对待,新污染源所有项目无组织排放都是周界外10米浓度最高点,不存在参照点问题;旧污染源才存在参照点问题。这样立法的本意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空气质量,只要无组织监控点超标即可视为超标,无需再扣除参照点监测值。有的人认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两者之间有些矛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的监测点全部在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解释:“一般应设置於无组织排放源下风向的单位周界外10m 范围内,若预计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点越出10m范围,可将监控点移至该预计浓度最高点。”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氟化物的监控点设在无组织排放源下风向2~5Om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相对应的参照点设在排放源上风向2~5Om范围内;其余物质的监控点设在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这下子要确定应该执行哪个标准让人有点头晕了,其实可以这样子分析:第一条原则,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这一点必须视情按规定执行。第二条原则,根据遵循的排放标准里的规定执行。第三条原则,教材里写的是一般规律,特殊的在各自的行业性排放标准里。第四条原则,规定点位的选择非常复杂的目的,就是要判断出污染源对环境的最大影响或判定污染因子的最大贡献值。有一种理解方式可供参考:2~50米距离范围可做为验收监测采用,10米距离范围可做为环境评价及现奖调查时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