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水运工程回声测深仪检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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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水运工程回声测深仪检定规程相关的仪器

  • 工程塑料水分检测仪工作原理:冠亚工程塑料水分检测仪具有良好的用户界面,保证方便读数,操作便捷,并可避免错误操作。有卤素和红外两种加热源供选择,满足各行业的应用要求。能迅速安全烘干样品,准确测出其中的水份含量。全自动终点识别功能。冠亚牌工程塑料水分检测仪采用卤素灯加热,升温迅速,加热均匀;清晰的红色数码管显示,即使在光线不够的情况下读数也很方便。智能化的软件设计,人性化的键盘布局,使操作过程简单直观;特别为生产线和库房操作而设计,即使带着工作手套也能很方便地进行操作。加热筒的盖子开启角度很大,使得用户可以非常方便地放入和拿取样品。同时具备测量精度高、重复性好的特点,确保称量结果的可靠性;同时符合规范的打印设定和数据输出。工程塑料水分检测仪检定规程1. 开机:接通电源,打开仪器后部的电源开关;2. 自检:重量显示窗显示“0”,稳定显示窗显示初始值,一般是室温(40℃以下);   3. 预热:开机预热30分钟,经预热后测定的数据真实有效   4. 放样:打开加热装置,放入样品,合上加热装置,待重量显示稳定20秒;   5. 按测试键,等待仪器自己加热;   6. 等到报警声响起,按一次显示键,此时显示判别时间,再按一次显示键,显示终水分值。连续按显 示键查看其他测试参数,后按“清除”,测试完毕。   7. 打开加热桶,等温度显示回到40℃以下才可以进行下一次检测。工程塑料水分检测仪检定规程技术参数 1、称重范围:0-90g 2、水分测定范围:0.01-** 3、样品质量:0.5-90g 4、加热温度范围:起始-250℃ 5、水分含量可读性:0.01% 6、卤素SFY-20D塑胶快速水分检测仪显示7种参数 7、双重通讯接口:RS 232(打印机) RS 232(计算机) 8、外型尺寸:380×205×325(mm) 9、电源:220V±10%/110V±10%(可选) 10、频率:50Hz±1Hz/60Hz±1Hz(可选) 11、净重:3.7Kg《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MC 粤制 03000235号SFY系列快速水分测定仪器(专利号:2005301013706) SFY商标:8931081发证单位: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程塑料水分检测仪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自产品售出之日起12个月内,如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问题,本公司无偿负责维修或更换。超过12个月,维修只收工本费。当型号发生变化时,恕不一一通知。本公司负责对本产品终身维护。我公司全权负责运费和送货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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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涂料耐洗刷测定仪检定规程QFS产品简介:涂料耐洗刷测定仪是检测仪器,用于评价涂料耐洗刷性能的仪器。用时还能评价任何薄膜复合处理过的表面。如油漆、电镀、底板、罩面层、木材密度等形式表面的性能。 二、涂料耐洗刷测定仪检定规程QFS技术参数:★刷子规格:38×90mm的底板上均布60个口,穿猪鬃长19mm。★刷子自重(包括刷具):450±2g。★刷子往复行程:300mm。★刷子运行频率:37±1次/min。★技术器:4位。★试板尺寸:430×150×3mm。★电机工率:90w。★电源:380V 50Hz.三、涂料耐洗刷测定仪QFS操作说明:★预先将毛刷放在20℃水中浸泡30分钟,浸泡深度为12mm然后取出毛刷用力压干,再在0.5%的皂液浸泡10分钟。★将试板放在工作盘内,用两端试板压脚⑥将其固定。★在停机情况下,提起刷子联接提钮⑤便可更换刷子体③开机即可使用。★接通电源,计数器显示“0”或“1”,按预置键,是达到所需次数,然后按一下“清零键”,是机器处于等待状态★将0.5%浓度的皂液放入储水筒,打开嘴旋塞向试板滴注皂液,一切工作**绪,按启动开关,刷子开始运动,计数器自动计数,洗刷过程中不断地滴注皂液,保持试板湿润★观察试板中间10厘米处有无磨损及露底现象,中途欲停机,则按下停止开关,停止洗刷★当试件未露底,计数器已达到预定值而停机时买入想继续进行试验,只要按计数器复位开关,使计数器回零(否则启动不了),再按启动开关,计数器重新开始计数,累计实验结果。★如果用于检验产品,中需将预置值拨到合格值上,启动机器,道道预定值自动停机,检查试板是否露底,以此判断产品是否合格四、注意事项:★试验中严禁拨动计数器上的各种按键,以免损坏计数器。★试验中欲停止,按下停止按钮(10)刷子则停止工作。★底板没露底漆,而计数器已达预定值,并自动停机。若需继续工作,只要按复位键,再按工作按钮,试验将重新开始,若改变设定次数,按数字键后,必须按复位键。★试验过程中,特别是装卸试板、灌装介质时应防止介质流入仪器内,(上盖中部开口处尤为注意)。若不慎流入,少量时可等其自干,若量大时,应打开上盖将流入介质擦干。使用前应用试电笔或其他手段检测,仪器外表勿带电使用。★试验结束后应将仪器各部位清洗干净,以备下次使用。五、维护保养:★仪器使用半年后,应检查变速箱润滑情况。松开刷架(4)中部两个M5螺钉,取下刷架,松开上盖四角螺钉,并向左翻开,更换变速箱内机油。★仪器滑动架导管孔内注入高粘度机油。 点击搜索:建筑涂料耐洗刷测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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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规程丨气体报警器在出厂前已按常规的气体参数标定。建议用户在使用半年标定一次,一年送检一次,保证测量的准确性。此仪器是我公司采用的进口电化学传感器(可燃气采用催化燃烧式),结合多年从事气体检测的经验研制生产的新型气体检测变送器,它可以广泛应用于冶金、石油、化工、焦化、市政、燃气、污水处理及特殊行业和领域,适用于作业环境中连续监测气体浓度。变送器采用隔爆结构设计,4~20mA标准信号或直接进入DCS系统,具有灵敏度高,反应迅速,寿命长,极化时间短等特点,仪器参数:传 感 器:电化学/催化燃烧式响应时间:≤30s负载电阻:250Ω工作模式:连续工作工作电压:DC24V输出电流:4-20mA输出方式:二线制或三线制温度范围:0℃ ~ 45℃湿度范围:10 ~ 95%RH【无冷凝】防爆标志:Exd II CT6外形结构:变送器外壳采用隔爆结构设计的压铸铝壳体,上盖的凹槽设计有利于锁紧壳体,传感器的正面设计为向下结构,保证传感器与气体接触,进线口采用防爆防水接头。外形尺寸:150mm×190mm×75mm重 量:≤1.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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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水运工程回声测深仪检定规程相关的耗材

  • 振实密度仪检定规程 汇美科LABULK 0335
    振实密度仪检定规程简介LABULK 0335振实密度仪是用来测量粉体振实密度(堆密度)的仪器。该仪器由触屏操作面板、振动组件、电机、打印机、电子天平及量筒组成。根据国际及国内的标准研发的LABULK 0335振实密度仪按照设定好的转速及振实高度进行工作,使振动组件上面安放的盛装干粉样品量筒上下振动,从而测量出该粉体的振实密度。该仪器可以随意设定测量参数,并可以用户名登录、自动测量,数据库存储及查询、自动打印,除振实密度外,还可以自动测出粉体的流动性等指数。广泛用于金属、医药、食品、塑料、矿物等领域。仪器生产厂家与供应商为丹东汇美科仪器有限公司。型号为LABULK0335的振实密度仪采用国际先进的振实密度测试技术设计制造,仪器的主要参数性能超过外国进口设备,而且该仪器价格合理,生产商汇美科已经成为实验室振实密度分析及仪器采购的SHOU选品牌。汇美科LABULK 0335智能振实密度仪完全符合GB/T 5162金属粉末振实密度的测定(ISO 3953) GB/T 21354粉末产品振实密度测定通用方法(ISO 3953) GB/T 23652塑料氯乙烯均聚和共聚树脂振实表观密度的测定(ISO 1068)的要求。技术参数测量特性:振实密度及流动性等装样量:5-250 mL(用户可以随意设定)计时范围:0-99999秒(用户可以随意设定)计数范围:0-99999次(用户可以随意设定)振动高度:3或14 mm振动频率:250或300转/分(用户可以随意设定)仪器尺寸:33x31x18cm(量筒高度未计)电压:220V/50Hz重量:16公斤产品特点新一代智能触屏,通过7英寸LCD显示屏精确控制操作。主机与配件通讯自检功能,让操作者一目了然。测量模式二选一,振实时间或振动次数随意设置测量过程中实时显示操作状态。通过RS-232与电子称相连,实时显示电子称数值。轻轻一触,详细的打印报告呈现眼前应用领域汽车与航空航天生物及药品研发能源及环境食品矿物与金属塑料及聚合物化学品等所有粉末或以颗粒状态存在的物质
  • 气相色谱仪检测器测试标样-FID检定标样
    FID检定标样色谱检测器:FID样品组分:正十五烷、正十六烷溶剂:异辛烷样品浓度:100ng/ul配置依据:《JJG700-2016气相色谱仪检定规程》标准,也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定制
  • 气相色谱仪检测器测试标样-TCD检定标样
    TCD检定标样色谱检测器:TCD溶剂:甲苯样品组分:苯样品浓度:5mg/ml配置依据:《JJG700-2016气相色谱仪检定规程》标准,也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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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四个计量仪器检定规程通过审核
    12月5日,常州市计量所起草的《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总有机碳(TOC)在线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总磷在线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等四个江苏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通过专家组审核。  专家组由全国物理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在线理化分析仪器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峰、委员蔡冶强、方静等10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听取了规程起草组的汇报,审查有关材料,经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规程(送审稿)资料齐全,基本符合相关要求,要求规程起草组按照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形成《报批稿》,12月10日前送江苏省质监局报批。
  • 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管理,我司对2018年印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安监发〔2018〕78号)修订完善,形成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jica@mot.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综合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2023年5月5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增强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诚信意识,促进质量检测领域有序发展,营造诚信守法的质量检测环境,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的从业承诺、履责状况等诚信行为的综合评价。检测机构是指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法人单位或法人单位授权的其它组织。检测人员指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和助理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人员。第四条 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五条 信用评价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交通运输部统一管理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工作。具体管理公路水运工程甲级、交通工程专项检测机构和全国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及信用评价结果的审定和发布。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工作。具体管理在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公路水运工程乙级、丙级、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机构和助理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及信用评价结果的审定和发布。第六条 信用评价周期为1年,评价的时间段为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信用评价工作一般应于年初启动,对上一年度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诚信行为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定期公示、公布。第七条 信用评价工作依托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第八条 鼓励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参加抢险救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等活动,开展科技创新,参与标准规范规程制定。第二章 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第九条 检测机构的信用评价实行综合评分制。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的内容包括母体机构、设立的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及单独签订合同承担的工程试验、检测及监测等现场检测项目(以下简称现场检测项目)。评价标准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母体机构)信用评价标准》(附件1)和《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标准》(附件2)。第十条 检测机构(母体机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的信用评价基准分分别为100分。检测机构综合评分按附件4计算。第十一条 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分为AA、A、B、C、D五个等级,综合评分对应的信用等级分别为:AA级:信用评分≥95分,信用好;A级:85分≤信用评分<95分,信用较好;B级:70分≤信用评分<85分,信用一般;C级:60分≤信用评分<70分,信用较差;D级:信用评分<60 分或直接确定为D级,信用差。第十二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不能评为AA级:(一)母体机构信用评价得分小于95分的;(二)信用评价周期内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业务均未开展的;(三)出现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得分小于70分的;(四)机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被评为信用较差或信用差的。第十三条 检测机构应在签订检测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录入检测机构(母体机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基本信息,检测机构应对提交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检测机构在信用评价周期内,应通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如实填报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基本信息。信用评价周期内,实际检测工期超过3个月的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参加公开招标并签订检测合同的现场检测项目,以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参加信用评价的,均应参加信用评价。第十四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母体机构的信用评价工作,可根据需要委托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注册的公路水运工程乙级、丙级、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机构(母体机构)开展信用评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复核。评价表见《 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母体机构)信用评价表》(附件5)。第十五条 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工作由项目业主负责。项目业主对检测机构录入的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基本信息审核确认,于次年1月中旬将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意见和扣分依据材料以及发现的母体机构失信行为报送至负责项目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应对评价意见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评价表见《 年度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表》(附件6)。第十六条 负责项目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项目业主评价意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开展信用评价,评价结果于2月中旬前提交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第十七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复核评价。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的母体机构为非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信用评价结果于2月上旬前提交其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第十八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本省注册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进行综合评分。属本省发布范围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后于4月底前完成公示、公布。属交通运输部发布范围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及相关资料,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于3月中旬前提交交通运输部。第十九条 交通运输部在汇总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的信用评价结果基础上,结合掌握的相关信用信息进行复核评价,审定后于4月底前在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等指定渠道向社会统一公示、公布。第二十条 检测机构发生信用评价标准(附件1)中直接定为D级行为之一的,由负责信用评价结果发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及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该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等级定为D级至下次信用评价。第二十一条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对信用评价范围内的检测机构至少采集1次不良信用信息用于复核评价,且要覆盖到评价标准的所有失信行为。评价依据包括:(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活动中和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二)投诉举报查实的违规行为;(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行政处罚涉及的失信行为;(四)资质审批过程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五)检测机构及其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比对试验中出现的失信行为;(六)其他可以认定失信行为的有关资料。第三章 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第二十二条 检测人员信用评价实行累计扣分制,评价标准见《公路水运工程检测人员信用评价标准》(附件3)。第二十三条 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分值大于等于20分,小于40分的检测人员信用等级为信用较差;扣分分值大于等于40分的检测人员信用等级为信用差。前一次信用评价周期和本次信用评价周期均被评为信用较差的检测人员,本次信用评价等级为信用差。第二十四条 在评价周期内,检测人员在不同项目和不同工作阶段发生的失信行为累计扣分。一个具体行为涉及两项以上失信行为的,以扣分标准高者为准。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项目业主在对母体机构、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进行信用评价时,同步完成检测人员的信用评价。第二十六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业的检测人员进行信用评价。跨省从业的助理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结果,于2月上旬前提交其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4月底前对其本省注册的助理试验检测师,在全国范围内的扣分进行累加评价,完成信用评价结果审定、公示、公布。第二十七条 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结果及相关资料,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后,于3月中旬前提交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于4月底前对试验检测师在全国范围内的扣分进行累加评价,完成信用评价结果审定、公示、公布。第四章 信用评价管理第二十八条 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应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检测机构和人员对信用评价结果的申诉,信用评价分数和扣分依据的查询。最终确定的信用评价结果自正式公布之日起5年内,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第二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落实人员负责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工作,及时完成相关信用信息的数据录入、整理、资料归档等工作。第三十条 信用评价实行评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负责人签认负责制,并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发现评价结果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予以纠正;发现在评价工作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谋取私利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三十一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信用评价结果C级及以下检测机构重点抽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交通运输部于2018年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8〕78号)同时废止。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母体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序号行为代码评价指标评分标准1JJC1001非法转让、出租检测资质证书的。直接定为D级2JJC1002转包或违规分包检测业务的。直接定为D级3JJC1003在投标过程中被认定有围标、串标、行贿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或恶意竞争、扰乱检测市场的;或捏造事实、虚假恶意投诉、举报的。直接定为D级4JJC1004存在①~⑤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伪造检测报告的:①未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的;②调换检测样品进行检测的或者改变样品原有状态进行检测并影响结果判定的;③改变关键检测条件导致数据失真影响结果判定的;④伪造、变造、篡改原始数据、记录;⑤伪造检测机构公章或检测专用章或检测资质标识的。直接定为D级5JJC1005发生一般或较大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一般事故,扣10分/次;较大事故,扣20分/次6JJC1006发生重大及以上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直接定为D级7JJC1007未按规定报告可能形成工程质量隐患、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检测结果的;或未按规定报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扣5分/次8JJC1008所设立的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出现一个得分为0分的。直接定为D级9JJC1009管理体系及运行出现①~④项情形的:①未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的;②未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的;③未按规定进行样品管理的;④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扣2分/类;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时,扣10分10JJC1010超出资质证书批准的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包括:①检测报告中的参数超出《资质证书》范围,且该参数在《资质等级标准》范围内;②检测报告中的参数超出《资质等级标准》的范围,检测报告加盖了交通检测专用标识章但未申明的。扣5分/参数11JJC1011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资质证书已过期,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或未取得检测资质设立工地试验室的。直接定为D级12JJC1012在同一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标段中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质量检测委托的。扣3分/项目13JJC1013未对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有效监管的,包括:①未建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制度的;②对工地试验室检查每年少于2次的;③对工地试验室的检查整改未确认的;④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有信用得分小于70分的;⑤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不按规定参加信用评价的。①扣5分;②扣2分/个;③扣2分/个;④扣5分/个;⑤扣5分/个14JJC1014未按规定在变更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的,包括:检测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场所的变更,以及机构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变更。扣2分/次15JJC1015所聘用的人员:在两个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的;或在评价年度内被评为信用差或较差的。扣5 分/人16JJC1016评价期内,持证检测人员数量达不到相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助理试验检测师,扣3分/每缺1人;试验检测师或高级职称人员,扣5分/每缺1人17JJC1017评价期内,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上岗资格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的(包括: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实际未在登记的检测机构工作的)。扣5分/人18JJC1018评价期内,主要仪器设备配备不满足等级标准要求的。扣5分/台19JJC1019主要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或校准的。扣1分/台20JJC1020检测用房面积不滿足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或检测环境达不到检测方法标准规定要求的。面积不滿足,扣10分;环境不满足,扣1分/处21JJC1021检测报告存在①~④的情形之一,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被认定为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①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的;②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或使用的仪器设备虽经检定或校准,但不滿足使用要求的;③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的;④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扣3分/类22JJC1022检测报告或其对应的原始记录相关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包括:缺少主要仪器设备、未记录原始观察值、缺少必要的测试部位、缺少检测依据、多方法混用、更改不规范、计量单位不正确、漏签字和漏盖章等。扣0.5分/类,单次扣分不超过5分23JJC1023检测报告中检测方法错误且导致数据结果不正确;判定依据错误且导致结果判定错误;检测结论不正确,将不合格判为合格或将合格判为不合格的。扣5分/类24JJC1024检测原始记录或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的;或代签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的。扣2分/份25JJC1025不按照要求参加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比对试验的;或在参加比对试验活动中弄虚作假的。扣10分/次26JJC1026在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的或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扣10分/次27JJC1027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扣10分/次28JJC1028检测机构存在①~③的情形之一:①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等活动中受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③参与编制公路水运工程方面国家、部级标准规范规程。总加分最多加5分:①每有1次加2分;②国家级奖项每个加2分,省级奖项每个加1分;③排名第1编制单位的每个加1分,其余的每个加0.5分,最多加2分注:各级检查中发现的同样问题,不重复扣分。附件2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标准序号行为代码评价指标评分标准1JJC2001存在①~⑤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伪造检测报告的:①未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的;②调换检测样品进行检测的或者改变样品原有状态进行检测并影响结果判定的;③改变关键检测条件导致数据失真影响结果判定的;④伪造、变造、篡改原始数据、记录;⑤伪造检测机构公章或检测专用章交通检测专用标识章的。扣100分2JJC2002发生一般或较大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一般事故,扣10分/次;较大事故,扣20分/次3JJC2003发生重大及以上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扣100分4JJC2004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未履行合同义务擅自撤离的。扣40分5JJC2005管理体系及运行出现①~④项情形的:①未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的;②未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的;③未按规定进行样品管理的;④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扣2分/类;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时,扣10分6JJC2006未按规定报告可能形成工程质量隐患、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检测结果的或未按规定报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扣5分/次7JJC2007所聘用的人员:在两个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的;同时在不同的工地试验室从事检测工作的;在评价年度内被评为信用差或较差的。扣5分/类人8JJC2008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负责人及检测人员不是在母体机构登记人员的。若为负责人,扣5分;若为其他检测人员,扣2分/人9JJC2009未按合同约定配备符合相应资格和数量的检测人员的。扣3分/人次10JJC2010未按规定履行变更程序,擅自更换检测人员的或增加人员未报备。扣3分/人次11JJC2011未按合同约定配备仪器设备的。扣2分/台12JJC2012超出授权的参数范围出具检测报告的。扣5分/参数13JJC2013主要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或校准的。扣1分/台14JJC2014检测环境达不到检测方法标准规定要求的。扣1分/处15JJC2015检测报告存在①~④的情形之一,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被认定为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①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的;②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或使用的仪器设备虽经检定或校准,但不滿足使用要求的;③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的;④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扣3分/类16JJC2016检测报告或其对应的原始记录相关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包括:缺少主要仪器设备、未记录原始观察值、缺少必要的测试部位、缺少检测依据、多方法混用、更改不规范、计量单位不正确、漏签字和漏盖章等。扣0.5分/类,单次扣分不超过5分17JJC2017检测报告中检测方法错误且导致数据结果不正确;判定依据错误且导致结果判定错误;检测结论不正确,将不合格判为合格或将合格判为不合格的;检测频率不满足规范或合同约定要求的。扣5分/类18JJC2018检测原始记录或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的;或代签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的。扣2分/份19JJC2019不按照要求参加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比对试验的;或在参加比对试验活动中弄虚作假的。扣10分/次20JJC2020在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的;或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扣10分/次21JJC2021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扣10分/次注:各级检查中发现的同样问题,不重复扣分。附件3公路水运工程检测人员信用评价标准序号行为代码评价指标评分标准1JJC3001有关检测工作被司法部门认定构成犯罪的。扣40分2JJC3002非法转让、出租、出借职业资格证书的,对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扣分。扣40分3JJC3003同时受聘于两家以上检测机构的或同一时段在不同的工地试验室任职的。受聘于两家以上检测机构的,扣20分;在不同的工地试验室任职的,扣10分4JJC3004借工作之便推销建设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扣20分/次5JJC3005非法转让、出租检测资质证书的,对相应责任人的处理。扣40分6JJC3006违规分包或转包检测业务的,对相应责任人的处理。扣40分7JJC3007在投标过程中被认定有围标、串标、行贿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或恶意竞争、扰乱检测市场的;捏造事实,虚假恶意投诉、举报的。对相应责任人的处理。扣40分8JJC3008被认定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伪造检测报告的,对出具数据报告的签字人的处理。检测人员,扣40分;复核或审核人员扣20分;报批准人,扣5分;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授权负责人扣5分9JJC3009发生一般或较大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的处理。一般事故,扣10分/次;较大事故,扣20分/次10JJC3010发生重大以上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扣40分11JJC3011未按规定报告可能形成工程质量隐患、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检测结果的;或未按规定报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对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授权负责人的处理。扣5分/次12JJC3012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未履行合同擅自撤离的,对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负责人的处理。扣40分13JJC3013所设立的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出现得分为0分的,对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负责人的处理。扣40分14JJC3014管理体系及运行出现下列行为的:①未建立完善管理体系的;②未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的;③未按规定进行样品管理的;④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对相应责任人的处理。对直接责任人,扣2分/类;对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授权负责人,扣0.5分/类;对机构质量负责人,扣0.5分/类15JJC3015超出资质证书批准的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或超出授权参数范围出具检测报告的,对检测报告的签发人(批准人)及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授权负责人的处理。扣2分/参数16JJC3016未对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有效监管的,对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的处理。扣3分/个17JJC3017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未按规定履行变更程序,擅自更换检测人员或增加人员未报备的,对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授权负责人的处理。扣3分/人次18JJC3018所聘用的人员:在两个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的;同时在不同的工地试验室从事检测工作的。扣2分/人19JJC3019母体机构主要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校准,对设备管理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处理;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主要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校准的对授权负责人的处理。设备管理责任人、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授权负责人,扣1分/台;对机构技术负责人,0.5分/台20JJC3020检测用房面积不滿足,检测环境达不到标准规定要求的,对技术负责人或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的处理。面积不滿足,扣5分;环境不满足,扣0.5分/处21JJC3021被认定为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对出具不实数据报告的签字人的处理。检测人员,扣2分/份;复核或审核人员,扣1分/份;报批准人,扣0.5分/份22JJC3022检测报告中检测方法错误且导致数据结果不正确;判定依据错误且导致结果判定错误;检测结论不正确,将不合格判为合格或将合格判为不合格的,对报告签署人的处理。扣2分/类23JJC3023检测原始记录或报告的签字人不具备资格的,或越权签发、代签检测报告和记录的,对记录或报告签署人的处理。扣2分/类24JJC3024不按照要求参加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比对试验的或在参加比对试验活动中弄虚作假的,对相应责任人的处理。不参加比对,扣机构技术负责人或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5分/次;弄虚作假,扣比对试验参加人员,10分/次25JJC3025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对机构技术或质量负责人、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授权负责人的处理。扣5分/次26JJC3026检测人员存在①~③的情形之一:①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等活动中受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③参与编制公路水运工程方面国家、部级标准规范规程。总加分最多加5分。①每有1次加2分;②国家级奖项每个加2分,省级奖项每个加1分;③每个加1分,最多加2分附件4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综合得分计算公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 — 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综合得分 — 母体机构得分 — 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得分n — 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数 — 权重n=0时 =0n=1~3时 =0.3n=4~6时 =0.4n=7~10时 =0.6n>10时 =0.7附件5 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母体机构)信用评价表机构名称:机构评价情况序号行为代码评价指标评分标准项目监督部门或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分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复核评分备注1JJC1001非法转让、出租检测资质证书的。直接定为D级2JJC1002转包或违规分包检测业务的。直接定为D级3JJC1003在投标过程中被认定有围标、串标、行贿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或恶意竞争、扰乱检测市场的;或捏造事实、虚假恶意投诉、举报的。直接定为D级4JJC1004存在①~⑤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伪造检测报告的:①未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的;②调换检测样品进行检测的或者改变样品原有状态进行检测并影响结果判定的;③改变关键检测条件导致数据失真影响结果判定的;④伪造、变造、篡改原始数据、记录;⑤伪造检测机构公章或检测专用章或检测资质标识的。直接定为D级5JJC1005发生一般或较大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一般事故,扣10分/次;较大事故,扣20分/次6JJC1006发生重大及以上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直接定为D级7JJC1007未按规定报告可能形成工程质量隐患、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检测结果的;或未按规定报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扣5分/次8JJC1008所设立的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出现一个得分为0分的。直接定为D级9JJC1009管理体系及运行出现①~④项情形的:①未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的;②未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的;③未按规定进行样品管理的;④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扣2分/类;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时,扣10分10JJC1010超出资质证书批准的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包括:①检测报告中的参数超出《资质证书》范围,且该参数在《资质等级标准》范围内;②检测报告中的参数超出《资质等级标准》的范围,检测报告加盖了交通检测专用标识章但未申明的。扣5分/参数11JJC1011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资质证书已过期,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或未取得检测资质设立工地试验室的。直接定为D级12JJC1012在同一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标段中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质量检测委托的。扣3分/项目13JJC1013未对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有效监管的,包括:①未建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制度的;②对工地试验室检查每年少于2次的;③对工地试验室的检查整改未确认的;④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有信用得分小于70分的;⑤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不按规定参加信用评价的。①扣5分;②扣2分/个;③扣2分/个;④扣5分/个;⑤扣5分/个14JJC1014未按规定在变更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的,包括:检测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场所的变更,以及机构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变更。扣2分/次15JJC1015所聘用的人员:在两个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的;或在评价年度内被评为信用差或较差的。扣5 分/人16JJC1016评价期内,持证检测人员数量达不到相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助理试验检测师,扣3分/每缺1人;试验检测师或高级职称人员,扣5分/每缺1人17JJC1017评价期内,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上岗资格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的(包括: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实际未在登记的检测机构工作的)。扣5分/人18JJC1018评价期内,主要仪器设备配备不满足等级标准要求的。扣5分/台19JJC1019主要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或校准的。扣1分/台20JJC1020检测用房面积不滿足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或检测环境达不到检测方法标准规定要求的。面积不滿足,扣10分;环境不满足,扣1分/处21JJC1021检测报告存在①~④的情形之一,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被认定为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①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的;②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或使用的仪器设备虽经检定或校准,但不滿足使用要求的;③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的;④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扣3分/类22JJC1022检测报告或其对应的原始记录相关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包括:缺少主要仪器设备、未记录原始观察值、缺少必要的测试部位、缺少检测依据、多方法混用、更改不规范、计量单位不正确、漏签字和漏盖章等。扣0.5分/类,单次扣分不超过5分23JJC1023检测报告中检测方法错误且导致数据结果不正确;判定依据错误且导致结果判定错误;检测结论不正确,将不合格判为合格或将合格判为不合格的。扣5分/类24JJC1024检测原始记录或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的;或代签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的。扣2分/份25JJC1025不按照要求参加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比对试验的;或在参加比对试验活动中弄虚作假的。扣10分/次26JJC1026在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的或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扣10分/次27JJC1027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扣10分/次28JJC1028检测机构存在①~③的情形之一:①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等活动中受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③参与编制公路水运工程方面国家、部级标准规范规程。总加分最多加5分。①每有1次加2分;②国家级奖项每个加2分,省级奖项每个加1分;③排名第1编制单位的每个加1分,其余的每个加0.5分,最多加2分合计得分100-扣分值最低0分注:各级检查中发现的同样问题,不重复扣分。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 评价人: 负责人: 日 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 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评价人: 复核人:负责人: 日 期: 负责人: 日 期:附件6 年度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表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名称:授权机构名称: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评价情况序号行为代码评价指标评分标准业主评分项目质监部门或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复核评分备注1JJC2001存在①~⑤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伪造检测报告的:①未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的;②调换检测样品进行检测的或者改变样品原有状态进行检测并影响结果判定的;③改变关键检测条件导致数据失真影响结果判定的;④伪造、变造、篡改原始数据、记录⑤伪造检测机构公章或检测专用章或交通检测专用标识章的。扣100分2JJC2002发生一般或较大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一般事故,扣10分/次;较大事故,扣20分/次3JJC2003发生重大及以上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扣100分4JJC2004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未履行合同义务擅自撤离的。扣40分5JJC2005管理体系及运行出现①~④项情形的:①未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的;②未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的;③未按规定进行样品管理的;④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扣2分/类;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时,扣10分6JJC2006未按规定报告可能形成工程质量隐患、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检测结果的或未按规定报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扣5分/次7JJC2007所聘用的人员:在两个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的;同时在不同的工地试验室从事检测工作的;在评价年度内被评为信用差或较差的。扣5分/类人8JJC2008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负责人及检测人员不是在母体机构登记人员的。若为负责人,扣5分;若为其他检测人员,扣2分/人9JJC2009未按合同约定配备符合相应资格和数量的检测人员的。扣3分/人次10JJC2010未按规定履行变更程序,擅自更换检测人员的或增加人员未报备。扣3分/人次11JJC2011未按合同约定配备仪器设备的。扣2分/台12JJC2012超出授权的参数范围出具检测报告的。扣5分/参数13JJC2013主要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或校准的。扣1分/台14JJC2014检测环境达不到检测方法标准规定要求的。扣1分/处15JJC2015检测报告存在①~④的情形之一,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被认定为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①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的;②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或使用的仪器设备虽经检定或校准,但不滿足使用要求的;③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的;④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扣3分/类16JJC2016检测报告或其对应的原始记录相关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包括:缺少主要仪器设备、未记录原始观察值、缺少必要的测试部位、缺少检测依据、多方法混用、更改不规范、计量单位不正确、漏签字和漏盖章等。扣0.5分/类,单次扣分不超过5分17JJC2017检测报告中检测方法错误且导致数据结果不正确;判定依据错误且导致结果判定错误;检测结论不正确,将不合格判为合格或将合格判为不合格的;检测频率不满足规范或合同约定要求的。扣5分/类18JJC2018检测原始记录或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的;或代签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的。扣2分/份19JJC2019不按照要求参加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比对试验的;或在参加比对试验活动中弄虚作假的。扣10分/次20JJC2020在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的;或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扣10分/次21JJC2021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扣10分/次合 计得分100-扣分值最低0分注:各级检查中发现的同样问题,不重复扣分。业主单位:(盖章)负责人: 日 期:项目监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 评价人: 复核人: 负责人: 日 期: 负责人: 日 期: 附件7 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从业人员信用评价表受聘检测机构: 所在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 姓名身份证件号职业资格证书号行为代码评价指标评分评价机构(盖章): 评价人: 负责人: 日 期:
  • 3种色谱仪器新版计量检定规程解读
    质检总局近日发布公告,新版的《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凝胶色谱仪》计量检定规程正式发布。3个新规程将于今年8月14日起实施,实施后将分别替代原有的3个旧规程。  全国物理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的何雅娟介绍,色谱仪的应用遍及工矿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科学研究等诸多领域。为了仪器检测的准确可靠,仪器本身首先要测量准确,这就离不开对其进行计量检定。液相色谱仪的计量检定规程距离上次修订已经十多年 离子色谱仪和凝胶色谱仪的检定规程自实施至今,已经20年没有修订。随着科学的发展,仪器科学不断进步,运用最新检测原理的检测器不断被开发应用,色谱仪的检测范围不断扩大,检测精度不断提高。对这些科学仪器进行更准确、更全面、更科学地计量检定,确保其本身的量值准确,已经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据介绍,本次修订,对近年来新出现并广泛运用的新设备提出了计量检定要求。例如,在液相色谱仪中,蒸发光检测器是近年来广泛运用的新型检测器。尤其是在我国药典将抗生素类药物的检测方法定为蒸发光散射法后,蒸发光检测器在制药和药检行业应用尤为广泛。制定旧版《液相色谱仪》计量检定规程时,还没有成熟的条件将蒸发光散射检测器的检定内容纳入规程中,而新规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增加了蒸发光散射检测器的检定内容 在《离子色谱仪》检定规程的修订中,特意增加了紫外可见检测器和电化学检测器的相关内容。正是有了这些检测器的不断发展,离子色谱仪的检测范围才由最初只能检测部分离子强度高的离子,到现在还能检测I-、CN-、CrO4-、有机酸和糖类等弱离子。  旧版规程实施已近20年,很多技术指标已经与现在仪器发展不相适应。调整有关技术指标,成为本次规程修订的重要内容。例如,随着科技的发展,凝胶色谱仪的示差检测器和紫外检测器的信号稳定性和灵敏度都大大提升,原检定规程中对检测器基线的技术指标已大大落后于实际水平。修订后的检定规程对检测器基线检测结果进行了相关修订,使这些技术指标更加符合新版国际标准的要求。  检定色谱仪的主要标准器是各种标准物质,不同标准物质的选择可能会影响检定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本次修订还对检定用标准物质进行了调整。2002年版的《液相色谱仪》检定规程中,荧光检测器检定用标准物质为硫酸奎宁/高氯酸水溶液。由于各种原因,检定中经常出现信号不理想等情况,导致检定不能顺利进行。本次修订将其改为萘/甲醇溶液,避免了上述问题的出现,同时还提高了检定效率 在1993年版的《凝胶色谱仪》检定规程中,对标准物质只是规定&ldquo 窄分布聚苯乙烯标准物质&rdquo ,但这样的规定导致对以水作为流动项的凝胶色谱仪无法进行检定。修订后的规程对标准物质的规定进行了补充,增加了葡聚糖标准物质,使检定规程可用于检定有机流动项和水流动项的凝胶色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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