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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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相关的仪器

  • 5800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5800 VOCs CEMS)系统组成 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装置:测量CH4/NMHC、苯、甲苯、二甲苯、苯系物、高反应性VOCs(根据需要) 烟气参数监测装置:流量、温度、压力、O2(根据需要) 系统控制及数采装置 系统应用范围 实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实时连续监测 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装置实现系统控制提供测量参数 计算污染物排放量,并为环境管理提供数据 系统特点: 基于热态测量设计和组成,可接受的样气温度可达220℃ 能实现成份分析:THC/CH4/NMHC、 苯、甲苯、二甲苯、苯系物(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异丙苯、苯乙烯) 、美国光化测站56种VOC、高反应性VOC,可测量组份多达90种 量程宽: 0.05-50/500/5000/50000/500000 ppm(可选择) 分析时间迅速:每分钟一笔数据;既可满足合规的连续性要求,又可满足治理设备的工艺控制要求 校准 :统全程校准,国标规定,可确保整个分析系统的准确性。 仪器校准,方便VOC监测系统的查修 直接抽取法(热-湿式)采样系统采样探头由于可能需要应用于不同的装置,不同工况,比如,VOCs治理设备的入口/出口同时都需要监测,其工况特点不同治理设施入口烟气特点:浓度高:选用高量程设定分析条件成分多:依各个监测成分定量分析吸附性强:样品全段加热避免吸附水分低:对分析影响较小温度低:取样加热管可适度调整保温条件治理设施出口烟气特点: 浓度低:选用低量程设定分析条件 燃烧后副产物:可能造成管路腐蚀或堵塞,应加热及回吹 吸附性低:可适度调整样品传输条件 水分高(燃烧或湿式处理流程):烟气水分可能造成分析误差 温度高(燃烧后):取样设备兼具耐温及耐蚀性我们需要根据工况设置探头及管线的温度,我们希望尽量保持烟气的工况温度,既不会温度过低,导致凝结,也不会过度加热,导致组份变化,因为,VOCs的沸点在50~260℃,如果过度加热,有可能导致组份的化学反应或物理状态变化。系统采用由高温取样探头取样,高温取样探头包括进入烟道中加热取样管(根据烟道尺寸配有不同长度取样管)和在烟道外的加热过滤器及温度控制系统。 取样探头带有标准的防护罩。电加热取样探头可以被控制加热到最高200℃。温度控制系统除恒温控制整个取样探头外,在探头掉电或温度过低时可以输出报警信号给系统。探头最高可适应含尘量≤10g/m3。一个独立的自动反吹系统直接与取样探头连接。在常温下,反吹仪表风经加热后进入取样探头内部的5um过滤器里,对过滤器直接进行吹扫,以阻止烟尘在过滤器表面堆积。用户可以根据现场情况设定自动反吹的间隔时间。 不锈钢伴热管线从取样探头抽出的样气通过电伴热取样管线进入样品预处理系统。取样管线是恒功率加热式的,并采用温控器对管线温度进行控制,加热温度可以设定为80-150℃。取样管线设定的温度将可以保证样气在传输过程中气态污染物不会发生冷凝,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取样管线的材质为不锈钢,可以防止Teflon材质对VOCs组份的吸附作用。 样气预处理系统由于挥发性有机物的物质种类非常多,有些物质可能会溶解在水中,因此,我们的系统不设置制冷器,高温加热的样气可以直接进入分析仪,Model 5800可接受的样气最高温度为220℃分析系统 A.样品由载气携带通过分离管柱分离:(可测定的成分及分离方式如下)a) THC透过无分离效果的熔硅毛细空管,将样品一同吹出b) CH4透过具强吸附性的分子筛,仅允许CH4通过c) VOCs针对不同用户的分析要求,透过不同分离效果的管柱组合,来实现定制化测量B.使分离后的有机物进入FID,在氢火焰中被电离成碳阳离子和电子,其产生的微电流,经由信号放大器输出信号。 技术参数分析方法:GC-FID气相色谱火焰离子法 量程范围: 50ppm/500ppm/5000ppm/5%/50% as Methane 准确度: ±1% f.s. 或 ±0.1 ppm(取其优者) 检测限:0.05 ppm 重现性: ±1% f.s. 或 ±0.1 ppm(取其优者) 零点漂移:±1% f.s. 或 ±0.1 ppm(取其优者) 量程漂移: ±1% f.s. 或 ±0.1 ppm(取其优者) 分析时间:1分钟 (平均) 样品流速:- Flow in analyzer分析用样品:600 ml/min- System flow rate样品更新速率:3 - 10 L/min. max. 校准周期:每月-每年,使用者可自行设定系统报警: 仪器故障 / 校正故障 / 侦测器(FID)故障 输出: Modbus TCP,另有多款选配可供选择:4-20mA (最多12組) / RS232 / RS485 样品稳定: 15-45℃, 85% RH (无冷凝) 环境条件: - Operation操作温度:0-45℃, 0-85% RH (无冷凝) - Storage存储温度:-20-60℃, 0-85% RH (无冷凝)- Sample Inlet进样温度:220℃ 电源: AC 220V, 50Hz, 1.5 Kw 辅助气体燃料气体: H2, 30 ml/min, 2 kg/cm2, 純度99.999%, THC 0.1 ppm 助燃气体: Oil/water free air, 300 ml/min, 2 kg/cm2, THC 0.1 ppm 载气: Oil/water free air, 60 ml/min, 2 kg/cm2, THC 0.1 ppm 零点校正气体: Oil/water free air, 2 kg/cm2, THC 0.1 ppm (载气為空气) Oil/water free N2, 2 kg/cm2, THC 0.1 ppm (载气為氮气) 量程校正气体: 未知浓度之碳氢化合物平衡于空气中(载气为空气),进流压力为1 Kg/cm2 未知浓度之碳氢化合物平衡于氮气中(载气为氮气) ,进流压力为1 Kg/cm2 管路吹扫气体: Oil/water free air, 10 L/min, 2 kg/cm2, THC 1 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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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概述EXPEC 2000-MS 挥发性有机物在线气相色谱质谱监测系统(GC-MS/FID)采用色谱质谱联用技术, 基于《2019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 可有效用于环境大气中VOCs在线监测。 设备可连续监测100多种VOCs(如碳氢化合 物、卤代烃、含氧/含氮类挥发性有机物等), 性能满足《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 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0-2018)标准要求。性能优势检测因子齐全多参数协同监测,涵盖100多种VOCs组分的监测,完全满足环境空气、园区在线监测的需求;灵活的方案配置可根据需求调整监测模块,扩展出多种解决方案;领先的仪器设备所有设备均已实现国产化,并通过国内外权威机构认证;专业的分析平台综合分析平台,可实现数据的采集、质控及分析展示,并可给出定制化的监测报告结果;丰富的项目经验在国家环境监测站、上海环境监测中心站、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环境监测中心站、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等地均有应用案例。 应用领域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业园区空气质量监测重大外事活动空气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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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热像仪是一种高性价比工具型红外成像检行仪,采用制冷型中波红外探测器,具有极小的热灵敏度,其工作波段为3.1um~3.5μm,可检测甲烷、乙醇、汽油、苯等400余种VOCs气体或挥发性液体的微小泄漏。产品采用"泄漏气云可视化"检测方法,尤其适用于开放大气空间的泄漏检测,能够远距离、大范围快速筛查石化装置的泄漏,并能够准确直观地定位泄漏位置,极大提升了泄漏检测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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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相关的方案

  • 土壤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提取方法
    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提取主要包括吹扫捕集法和静态顶空法两种。吹扫捕集原理: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经高纯氮气吹扫,富集于捕集管中,加热捕集管并以高纯氮气反吹,热脱附的组分进入气相色谱分离后,应用质谱仪进行检测。并通过与目标化合物质谱图比较和保留时间定性,内标法定量。
  • 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检测
    MSQ8100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具备GC的高分离效率和MS强大的定性定量能力,是分离与鉴定复杂组分的有效工具。可以有效应用于海水、地下水、地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多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本法采用吹扫捕集样品浓缩仪结合MSQ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完成对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检测。
  • 室内空气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解决方案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定义  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在室温下饱和蒸气压大于70.91 Pa,常温下沸点小于260℃的有机化合物。从环境监测的角度来讲,指以氢火焰离子检测器检测出的非甲烷有机化合物检出物的总称,主要包括烷烃类、芳烃类、烯烃类、卤烃类,酯类、醛类、酮类和其他有机化合物。世界卫生组织(WHO, 1989)对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定义是:熔点低于室温,沸点范围在50~260℃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危害  挥发性有机物VOC的危害很明显,当居室中VOC浓度超过一定浓度时,在短时间内人们感到头痛、恶心、呕吐、四肢乏力,严重时会抽搐、昏迷、记忆力减退。VOC伤害人的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  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相关部门颁布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附录G中规定了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测定标准,福立仪器据此开发出此应用解决方案来测定室内空气中的TVOC。

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相关的论坛

  • 水中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用的国标

    最新的检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用的国标,GBT5758.8用的还是手动顶空方法,好繁琐啊!!有没有用顶空进样器的?各位大神,平时检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顶空进样器,是什么国标来着。

  • 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

    各位有没有用HJ741-2015-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法这个标准,检测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我做了几种,发现按照标准要求的标准曲线的最高浓度空白加标,有的都检测不出来,大家是怎么做的?

  • VOC挥发性有机物检测 项目

    我今天做VOC 25种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怎么氯乙烯这个项目检测不出来呢,混标是北京知名公司提供的国外牌子

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相关的耗材

  • 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用标准气体
    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用标准气体 挥发性有机物(VOCs)参与大气环境中臭氧和颗粒物质(PM2.5)形成的光化学反应,是区域性大气臭氧污染、PM2.5污染的主要元凶,是导致城市雾霾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质,加之普遍具有毒性,严重影响人类和生态系统健康。 为了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VOCs治理和监测的相关制度和标准,以此为基础,我公司研制了一系列VOCs监测用标准气体,其中TO-14、TO-15、PAMS、4组分内标物等VOCs标准物质经与国际公认的同类标准物质(Spectra(Linde))比对,其稳定性和不确定度均可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水平,43组分的TO-14 VOCs标准气还经过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的测试得到满意结果。 我公司VOCs监测用标准气体详见下表,同时也可以按照客户要求的组分和浓度定制所需的标准气体。标准物质名称标准物质技术指标适用标准标准物质编号组分及浓度相对扩展不确定度标准编号及名称氮中43组分TO-14 VOCs混合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376 组分:苯乙烯 ,乙烯 ,氯苯 ,甲苯 ,苯 ,四氯乙烯 ,1,2-二氯乙烷 ,三氯乙烯 ,1,1,2-三氯乙烷 ,1,1,1-三氯乙烷 ,1,2-二溴乙烷 ,1.2-二氯丙烷 ,六氯-1,3-丁二烯 ,1,2,4-三氯苯 ,1,2,4-三甲苯 ,1,3,5-三甲苯 ,间二氯苯 ,邻二氯苯 ,对二氯苯 ,对甲乙苯 ,邻二甲苯 ,间二甲苯 ,对二甲苯 ,1,1,2,2-四氯乙烷 ,顺-1,3-二氯丙烯 ,反-1,3-二氯丙烯 ,四氟二氯乙烷 ,二氟二氯甲烷 ,溴甲烷 ,氯甲烷 ,氯乙烯 ,氯乙烷 ,三氯氟甲烷 ,1,3-丁二烯 ,丙烯腈 ,三氟三氯乙烷 ,1,1-二氯乙烷 ,四氯化碳 ,三氯甲烷 ,1,1-二氯乙烯 ,顺-1,2-二氯乙烯 ,二氯甲烷 ,氯丙烯浓度:各组分浓度均为1μmol/mol5%(k=2)HJ 644-2013 环境气体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法-质谱法 HJ 759-2015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氮中溴氯甲烷、氯苯-d5、1,4-二氟苯、1-溴-4-氟苯混合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377 溴氯甲烷:0.100~1.00(μmol/mol) 氯苯-d5:0.100~1.00(μmol/mol) 1,4-二氟苯:0.100~1.00(μmol/mol) 1-溴-4-氟苯:0.100~1.00(μmol/mol) 5%(k=2)HJ 1010-2018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759-2015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 气相色谱—质谱法氮中57组分臭氧前驱体VOC (PAMS)气体标准物质BW(DT1001) 组分:乙烯 ,乙炔 ,乙烷 ,丙烯 ,丙烷 ,异丁烷 ,1-丁烯 ,正丁烷 ,反-2-丁烯 ,顺-2-丁烯 ,异戊烷 ,1-戊烯 ,戊烷 ,异戊二烯 ,反-2-戊烯 ,顺-2-戊烯 ,2.2二甲基丁烷 ,环戊烷 ,2.3二甲基丁烷 ,2-甲基戊烷 ,3-甲基戊烷 ,己烯 ,正己烷 ,甲基环戊烷 ,2.4二甲基戊烷 ,苯 ,环己烷 ,2-甲基己烷 ,2.3二甲基戊烷 ,3-甲基己烷 ,2.2.4-三甲基戊烷 ,正庚烷 ,甲基环己烷 ,2.3.4三甲基戊烷 ,甲苯 ,2-甲基庚烷 ,3-甲基庚烷 ,正辛烷 ,乙苯 ,对二甲苯 ,间二甲苯 ,苯乙烯 ,邻二甲苯 ,正壬烷 ,异丙苯 ,丙苯 ,间甲乙苯 ,对甲乙苯 ,1.3.5三甲基苯 ,邻甲乙苯 ,1.2.4三甲基苯 ,正癸烷 ,1.2.3三甲基苯 ,间二乙苯 ,对二乙苯 ,正十一烷 ,正十二烷 浓度:各组分浓度均为1μmol/mol5%(k=2)HJ 1010-2018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氮中67组分VOC(TO-15)气体标准物质BW(DT1002) 组分:丙烯,二氟二氯甲烷,1122-四氟-12-二氯乙烷,一氯甲烷,氯乙烯,丁二烯,甲硫醇,一溴甲烷,氯乙烷,一氟三氯甲烷,丙烯醛,122-三氟-112-三氯乙烷,11-二氯乙烯,丙酮,甲硫醚,异丙醇,二硫化碳,二氯甲烷,顺12-二氯乙烯,2-甲氧基-甲基丙烷,正己烷,亚乙基二氯(11-二氯乙烷),乙酸乙烯酯,2-丁酮,反12-二氯乙烯,乙酸乙酯,四氢呋喃,氯仿,111-三氯乙烷,环己烷,四氯化碳,苯,12-二氯乙烷,正庚烷,三氯乙烯,12-二氯丙烷,甲基丙烯酸甲酯,14-二恶烷,一溴二氯甲烷,顺式-13-二氯-1-丙烯,二甲二硫醚,4-甲基-2-戊酮,甲苯,反式-13-二氯-1-丙烯,112-三氯乙烷,四氯乙烯,二己酮,二溴一氯甲烷,12-二溴乙烷,氯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三溴甲烷,四氯乙烷,4-乙基甲苯,135-三甲苯,124-三甲苯,13-二氯苯,14-二氯苯,氯代甲苯,12-二氯苯,124-三氯苯,112344-六氯-13-丁二烯,萘 浓度:各组分浓度均为1μmol/mol5%(k=2)HJ 759-2015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 气相色谱—质谱法氮中24种挥发性有机物气体标准物质BW(DT0106) 组分:丙酮、异丙醇、正己烷、乙酸乙酯、苯、六甲基二硅氧烷、3-戊酮、正庚烷、甲苯、环戊酮、乳酸乙酯、乙酸丁酯、丙二醇单甲醚乙酸酯、乙苯、对/间二甲苯、2-庚酮、苯乙烯、邻二甲苯、苯甲醚、苯甲醛、1- 癸烯、2-壬酮、1-十二烯 浓度:各组分均为1μmol/mol5%(k=2)HJ 734-201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氮中醛、醇酮类标气BW(DT0152) 组分:乙醛 ,丙烯醛 ,丙酮 ,丙醛 ,丁烯醛 ,甲基丙烯醛 ,2丁酮 ,正丁醛 ,苯甲醛 ,戊醛 ,间甲基苯甲醛 ,己醛 浓度: 各组分浓度均为1μmol/mol5%(k=2)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质检测方案氮中甲醛气体标准物质GBW(E)061531 5.00~100(μmol/mol) 10%(k=2)氮中挥发性卤代烃混合气体标准物质BW(DT1003) 四氯化碳,四氯乙烯:0.01μmol/mol 三氯甲烷,三氯乙烯:0.10μmol/mol 氯丁二烯:1.00μmol/mol 二氯甲,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溴甲烷,溴乙烷,氯丙烯:10.0μmol/mol 氯甲烷,氯乙烯,环氧氯丙烷:50.0μmol/mol 5%(k=2)HJ 1006-201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气袋采样-气相色谱法氮中苯,甲苯,乙苯,苯乙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异丙苯GBW(E)062160 组分:苯,甲苯,乙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异丙苯,苯乙烯 浓度:各组分浓度均为 1.00~50.0(μmol/mol) 2%(k=2) GB/T 18204.2-2014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BW(DT0126)组分:苯,甲苯,乙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异丙苯,苯乙烯 浓度:各组分浓度均为 0.05~0.99(μmol/mol) 10%(k=2) 氮中苯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242 0.02~0.0999(μmol/mol) 10%(k=2) JJG 693-2011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0.100~0.999(μmol/mol) 3%(k=2) 1.00~49.9(μmol/mol) 2%(k=2) 50.0~999(μmol/mol) 1%(k=2) 空气中苯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243 0.02~0.0999(μmol/mol) 10%(k=2) GB/T 18204.2-2014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0.100~0.999(μmol/mol) 3%(k=2) 1.00~49.9(μmol/mol)2%(k=2) 50.0~999(μmol/mol)1%(k=2) 空气中氯乙烯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380 5.00~100(μmol/mol)2%(k=2) HJ/T 34-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氮中氯乙烯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381 5.00~100(μmol/mol)2%(k=2) 空气中丙烯醛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384 1.00~100(μmol/mol)2%(k=2) HJ/T 36-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氮中丙烯醛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385 1.00~100(μmol/mol)2%(k=2) 氮中丙烯腈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91 1.00~100(μmol/mol)2%(k=2) HJ/T 37-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气相色谱法空气中丙烯腈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92 1.00~100(μmol/mol)2%(k=2) 氮中甲醇气体标准物质GBW (E)062244 10.0~100(μmol/mol)2%(k=2) HJ/T 33-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 挥发性有机物组件包
    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组件包减少蒸汽压,有利于稳定等离子体并防止信号损失。组件包包括:玻璃同心(Conikal)雾化器水冷却雾化室安装支架带有内径0.8 毫米中心管的整体炬管。ICP-OES 管线组件包括两包蠕动泵管(6/包),一个FEP 转换管(雾化室到炬管),排废管(1 米长),雾化室废液管(1 米长),一包Ezyfit 进样口接头(10/包),雾化器毛细管(2 米长),用于连接管的Barb 接头(5 个内径1/16 英寸到内径1/8 英寸和5 个内径1/16 英寸到内径1/16英寸)和连接管(0.5 米长)。当分析挥发性有机溶剂时,建议使用AGM1 氧气附件(部件号10055900)冷却雾化室要求可冷却至零下10 度的制冷循环水冷却器,用于分析挥发性有机溶剂如汽油和石脑油。订货信息:挥发性有机物说明雾化器、雾化室部件号挥发性有机泵管组件包-轴向玻璃同心(Conikal)雾化器、水冷却雾化室9910127500挥发性有机泵管组件包-径向玻璃同心(Conikal)雾化器、水冷却雾化室、退火炬管9910127600
  • 挥发性有机物(TVOC)分析专用柱
    对应产品及应用:SGE公司研制开发出适用于室内总挥发性有机物分析检测用石英毛细管色谱柱。该色谱柱具有较高的分离度。尤其对低含量的挥发性有机物有很高的响应值。此柱完全满足国家标准GB 50325-2001方法的要求。分析:苯 甲苯 二甲苯 乙苯 乙酸丁酯 对二甲苯 苯乙烯 经济柱可提供以下型号: AC1 30m/60m *0.22mmID 0.32mmID 0.53mmID/ 0.25um-1.0um (等同于 OV-101,SE-30 DB-1,BP1 )AC5 30m/60m *0.22mmID 0.32mmID 0.53mmID/ 0.25um-1.0um (等同于 SE-54,DB-5 HP-5,BP5 )AC10 30m/60m *0.22mmID 0.32mmID 0.53mmID/ 0.25um-1.0um (等同于 OV17-01,HP-1701,DB-1701,BP10 )AC225 30m/60m *0.22mmID 0.32mmID 0.53mmID/ 0.25um-1.0um (等同于 HP-225,DB-225,BP225 )AC20 30m/60m *0.22mmID 0.32mmID 0.53mmID/ 0.25um-1.0um (等同于 PEG-20M DB-WAX,HP-20M BP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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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盘点: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
    大气中的VOCs不仅是生成光化学烟雾污染物的主要前体物,同时也是大气细粒子中有毒有害有机组分的重要来源,对形成灰霾有重要贡献,且一些VOCs本身具有毒性和致癌性。随着我国大气污染控制的不断深化,VOCs成为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之后,我国大气污染控制中又一新的关注点。  VOCs定义  VOCs是一类有机化合物的组合,不同组织对其有不同的定义,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学术意义上的定义,一类是环保意义上的定义。  化学意义上的定义主要有五种:1)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定义VOCs为熔点低于室温、沸点范围在50℃~260℃之间的有机化合物 2)世界卫生组织将VOCs定义为沸点范围在50-260℃之间,室温下饱和蒸汽压超过133.32Pa,在常温下以蒸汽形式存在于空气中的一类有机物,按挥发性有机物化学结构可进一步分为8类:烷类、芳烃类、烯类、卤烃类、酯类、醇类、酮类和其他化合物 3)ISO 4618/1-1998中VOCs指原则上,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或固体 4)德国DIN55649-2000将VOCs定义为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或固体,在通常压力条件下,沸点或初馏点低于或等于250℃的任何有机化合物 5)我国北京地方标准DB11/447-2007中将VOCs定义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等于0.01kPa,或者特定适用条件下具有相应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的统称。  环保意义上的定义主要有两种:1)美国EPA对VOCs的定义为除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 2)美国ASTM D3960-98中VOCs指任何能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和标准中,还没有大气中VOCs的明确定义,而VOCs的定义关系到检测方法制定、治理措施等问题。  VOCs标准  我国VOCs检测标准有《HJ 732-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 733-2014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 734-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4-2013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 气相色谱-质谱法》以及《GB 21902-2008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C,均采用色谱法进行分析。  VOCs排放标准国家还没有相关规定,但是上海、天津、广东等地区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了一些地区标准,如《DB12/524-2014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天津)》、《DB44/814-2010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广东)》、《DB44/815-2010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广东)》、《DB44/816-2010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广东)》、《DB44/817-2010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广东)》、《DB31/374-2006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上海)》。  美国EPA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制定了一系列大气有毒有机物检测标准,其中涉及VOCs检测的共有6项,均是气相色谱法,但可配备不同的采样方法和检测方法。  VOCs检测  我国大气中的VOCs主要来源于石油化工、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医药、塑料制品等行业。因此大气中VOCs的检测主要应用于三个方面:一大气中VOCs检测 二污染源集中排放VOCs检测 三生产过程VOCs泄露检测。与三种应用场合相适应,VOCs的检测仪器也分为实验室仪器、在线式仪器和便携式仪器三类。  实验室VOCs检测  VOCs实验室分析发展较早,也比较成熟。分析方法为使用采样袋、苏码罐、吸附剂或吸收液将VOCs采集回实验室,再经过热解析、溶剂解析等前处理过程后,利用GC或HPLC分析。  实验室VOCs检测主要难点在于选择合适的采样方法保证可以采集到所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制定规范的运输方案防止运输过程中VOCs的损失,选择合适的前处理过程保证所有的挥发性有机物进入分析仪器。  实验室分析方法的主要优势是结果准确,主要缺点是时效性差,采样和运输过程中易导致样品损失,影响测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线VOCs检测仪  VOCs在线分析仪主要有在线气相色谱仪、在线质谱仪、在线气质联用仪、在线PID和FID检测器、在线红外光谱仪、在线激光检测仪和在线差分光学吸收光谱仪等。  由于VOCs没有标准的检测方法,而且在线系统用于现场检测,而不同现场的挥发性有机物种类差异较大且相对稳定,故检测需求不同。因此需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各种检测仪器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  在线气相色谱仪可检测出已知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 在线质谱仪可同时实现挥发性有机物的定性和定量检测,但无法区分同分异构体 在线PID和FID检测器可得出VOCs的总量,且仪器体积较小 各种在线光谱仪检测范围宽,可适应各种工业场合应用。  在线VOCs检测仪主要的国内厂家有聚光科技、广州禾信、宝英科技、中科光电、富瞻环保、武汉天虹等,国外厂家有英国Markes、日本亚那科、奥地利IONICON、韩国KNR、德国AMA、法国Chromatotec、美国CerexMS等。  便携式VOCs仪器  便携式VOCs分析仪主要有便携式FID/PID检测器、便携红外分析仪、便携激光光谱仪、便携式气质联用仪等。  最新公布的环保部标准中便携式仪器提到了FID检测器、PID检测器和红外吸收检测器三种。  便携式VOCs检测仪主要的国内厂商有东西分析、崂应、富瞻环保等,国外厂商有美国Inficon、英国SIGNAL、美国雷格沃夫、美国华瑞、日本亚那科、英国科尔康等。    挥发性有机物是一种混合物,由于其定义未明确,因此监测需求也不明确。目前的主要检测方法是气相色谱法、质谱法和光谱法,环保部公布的行业标准中采用的是气质联用法。其中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HJ644)标准中测定的是35种目标有机化合物,主要是烷烃、烯烃和苯系物,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HJ734)标准中测定的是24种目标有机化合物,主要是酮类、酯类、烯烃类和苯系物。
  •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监测有新规
    p  2016年5月26日,由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承担的《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安装联网技术规范(试行)》,通过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论证。/pp  据介绍,该技术规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安装要求和联网要求,对推进和规范天津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指沸点在50℃—260℃之间,常温常压下蒸气压大于13.332pa,分子量范围约在16amu~250amu的有机化合物的总称,其成分包括烃类、含氧烃、卤代烃、低沸点多环芳烃等多种类型,是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之一(简称VOCs)。据了解,本市已出台地方标准《DB12/524-2014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对石油化工、医药制造、橡胶制造、涂料制造、电子工业等多个行业的VOCs排放限值及在线监测方法进行了详细要求,监测因子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苯、甲苯和二甲苯等。目前国家标准正在起草当中。/p
  • 我国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政策总结
    2011年3月,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强调&ldquo 深化颗粒物污染防治&rdquo ,而研究发现,挥发性有机物是大气颗粒物的重要来源,故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逐步受到重视。  2011年12月,《国家环境保护&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发布,其中强调&ldquo 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有毒废气控制&rdquo 。此规划正式提出控制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并明确提出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监测工作。 &ldquo 加强石化行业生产、输送和存储过程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控制。鼓励使用水性、低毒或低挥发性的有机溶剂,推进精细化工行业有机废气污染治理,加强有机废气回收利用。实施加油站、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监测,完善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rdquo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大气十条),进一步细化了需要控制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重点行业。 &ldquo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ldquo 泄漏检测与修复&rdquo 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rdquo   同期,环保部等六部委共同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ldquo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到2014 年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到2015 年底,石化企业全面推行&ldquo 泄漏检测与修复&rdquo 技术,完成有机废气综合治理。到2017 年底,对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的559 家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rdquo   2014年7月,环保部等六部委共同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此细则规定了全国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的进度。  &ldquo 2014年,制定地区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完成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已建油气回收设施稳定运行。  2015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及广东省珠三角区域所有石化企业完成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完成率达到50%,已建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其他地区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完成率达到50%,已建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2016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及广东省珠三角区域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完成率达到80%,已建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其他地区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完成率达到80%,已建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2017年,各地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所列治理项目全部完成,已建治理设施稳定运行。&rdquo   至此,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开始开展,而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工作作为治理的前端工作,也正式开启。  2014年12月,环保部发布《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石化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率先开展。  从上述政策可以看出,我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将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向全国逐步开展,涉及的行业有石油化工、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医药、塑料制品等,其中石化行业已制定明确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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