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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兽用生物制品血清学检测中的CNAS考虑[/align] 禽用生物制品采用中国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20版的方法进行血清学效力检测,会涉及到样品的转化问题以及人员授权问题。1、 接收样品为禽用疫品,有样品名称和编号,同时会有样品的状态,即液体或冻干品,运输温度,有无破损,样品是否混浊或透明等以确认是否符合检测要求,是否有偏离等。2、 检测人员接收到样品后,按标准方法进行注射动物,进行免疫21天,这里要填写检测记录要记录样品的名称、编号、状态以及动物的饲喂记录等。到免疫终了时还要填写采血记录。这时样品变为了血清。3、 血清送到到实验室后,检测人员会记录样品名称(血清)、编号以及样品的状态,是否有溶血?运输是否为2-8[font='宋体']℃?包装是否完整?检测人员则对其进行血清学检测,填写的原始记录上变更为了样品为血清的检测记录。[/font]4、 这样,一份检测档案中,有检测委托单(或送样单)、样品接收记录(描述疫苗的名称、编号及状态)、样品配制记录和对照品的配制记录,免疫记录及动物的饲喂观察记录、采血记录,[size=18px]疫苗与血清的编号对照表,[/size][size=13px]血清学检测原始记录(包括了血清的名称、编号、状态),然后是检测报告。[/size][size=13px]这里有一个样品编号的转换问题,我们也可以理解为血清学检测的前处理,但客户给交给我们的样品是疫苗,所以我们的检测报告上一定要标明为疫苗,但我们的检测记录中有了样品名称(血清)的转换,但这里我们一是不涉及样品管理员,同时也不涉及血清的留样,只是一个交接过程。但要进行相关的证据记录,以确保结果的可追溯性。[/size][size=13px]对于配制、免疫和采血一般是一组人,进行单独检测能力授权,血清学检测又是一组人,进行检测能力授权。这样才能分清责任,但这样的结果则会增加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对于结果的准确性风险会加大。但对于总体的结果有效性风险是由实验室来负责,所以这样结果有效性的风险是可以理解的。虽然不如疫苗配制、免疫和采血及血清血检测均由一组人来进行。毕竟实验室的实际情况一般是进入动物室的是一组人,而实验室内检测的又是一组人,这样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是可以理解和实现的。[/size][size=13px] 我们实施ISO17025这个体系,就要细化我们的工作,时时以结果有效性为导向,同时关注人员、设备、样品(包括样品的转换)、检测方法和环境条件以及测试过程的细节,以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降低实验室的风险。[/size]
目前,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卫生部有关司局正在制订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血清学检测项目的指导性意见。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10日在卫生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邓海华表示,乙肝是血源性传播性疾病,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乙肝病人,身体没有临床症状,肝功能正常,不会因一般的生活接触、共同学习、工作等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 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其中,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包括乙型病毒性肝炎,也就是说,法律法规没有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专家认为,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血清学检测项目不会影响他人健康,也不会造成乙肝的传播;从及早发现乙肝病人、及早治疗、对患者健康负责的角度出发,在入学、就业体检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查项目以及评价肝脏功能,比检测乙肝五项对诊断乙肝更具有临床参考意义。
血清学鉴定是沙门氏菌检验中的重要鉴定方法,包括菌体抗原(O)鉴定、鞭毛抗原(H)鉴定和Vi抗原鉴定。由于血清学试验涉及的内容很多,所以我们在此给大家列出几个常见问题,以供大家在日常工作中参考。 1、沙门氏菌判定时以生化试验结果为主还是血清学试验结果为主?我们在判定时应该以生化试验结果为主,在生化试验的基础上进行血清学判定。有的试验人员会直接用多价血清进行试验,不进行生化试验,这是绝对不可取的。因为血清学的原理是抗原抗体结合,非沙门氏菌的微生物也有可能带有沙门的类似抗原的。所以我们做鉴定的时候,必须先进行生化试验,在生化试验的基础上进行血清学鉴定。 2、血清学试验要做到什么程度?如果我们只需要鉴定某个菌株是否属于沙门氏菌,那只需要做O多价和H多价血清就可以了。如果需要鉴定某个菌株具体是什么沙门氏菌,比如是否为鼠伤寒沙门氏菌或是否为肠炎沙门氏菌,那就需要进行血清学分型试验,从多价血清一直做到O抗原和H抗原的单因子,然后参照GB 4789.4-2010沙门氏菌检验标准中附录B的表格查找对应的沙门菌名。 3、O多价血清不凝集,就一定是O抗原阴性么?我们在做O多价血清时,如果没有凝集并不能直接判定为阴性,因为我们还要考虑Vi抗原的影响。Vi抗原属于K抗原群,是会阻隔O抗原和相应抗体的结合,所以有Vi抗原存在时,O多价血清是不会凝集的。GB 4789.4-2010沙门氏菌检验标准中提到已知具有Vi抗原的菌型有:伤寒沙门氏菌、丙型副伤寒沙门氏菌和都柏林沙门氏菌。因此,我们必须去除Vi抗原的影响。具体方法是将待检菌做成浓菌液,放入100℃沸水中煮沸15-60分钟,目的是破坏Vi抗原,然后再挑取菌液做O多价血清。如果还是不凝集,才能判定为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