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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大家外检成分时写测试项目写‘’成分‘’成分含量,还是‘’成分分析‘’?
纺织品纤维含量检测写为:成分分析和成份分析都不算错吧?
成分分析中纤维的含量的创新标示纺织纤维成分分析中,有些纤维的公定回潮率的值很大,如果另一种纤维是化学纤维的话,有些就很容易造成送样企业生产的时候是合格的,但做成成品却因为公定回潮率的问题,造成检测不合格,那么已经做成成品了,难道就不用了吗?就算按实际情况进行成分标示,但如果成分因为缩率不稳定的话,是不是又会出现不合格呢,那么我们该怎么规避这种风险呢!很多时候,企业只是单单为了测试出来这个纺织品是什么纤维,特别是成品检测,测试结果主要是为了布标标示用,为了在市场上不被查处,所以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不妨换个思路,用一种简便的方法来进行检测纤维的成分。我们用一个标样进行验证,样品是一块提花梭织面料,纤维标准的成分含量是65%聚酯纤维,35%粘胶纤维,下面是测试过程1引用标准1.1、FZ/T01057.3-2007《纺织品纤维鉴别方法 显微镜观察方法》2.原理混纺产品的组分经定性鉴定后,选择适当试剂溶解去除一组组分,将不溶解的纤维烘干、称重、从而计算出各组分纤维的百分含量3.试样试样应对全体具有代表性,试样数量应足够供试验用,试样为织物,按经纬向分别拆线,至两份,每份试样不少于100根,拆纱可以多取几个点,备用4.测试A.对取样分别进行显微镜法定性检验,经定性分析得出结论,此试样经向为聚酯纤维,纬向粘胶纤维B,传统的方法还需要进行溶解法定量,一般用甲酸氯化锌或者75%的硫酸都可以溶解粘胶纤维,然而要经过前处理,烘干至净重,溶解,然后烘干,再称重,计算,然后根据纤维回潮率计算最终结果,这样繁琐,溶液还污染环境,时间长,不确定因素多,结果不准确.5.结果如果用经纬向表示法,就省去4.B的操作,直接4.A的定性操作,就可以得出结论,出具报告了根据FZ/T01053标示的要求,只要能标注出真实的成分,不被消费者误解,可以有多重的标示方法,此试样因为是聚酯纤维和粘胶纤维,如果按普通的溶解方法进行实验的话,肯定会有偏差,在加上两者公定回潮率相差几十倍,那么结果的偏差就会较大那么大家看看,下面这种标示方法是不是更能规避风险,减少偏差呢成分含量:经向:100%聚酯纤维纬向:100%粘胶纤维小结:1这种标示方法不违背FZ/T01053标示的要求,是可以使用的2.这种标示的关键是成分要是经纬向的,不是混纺的,或者多种纤维的才可以3.此方法较简单,方便,但是要我们的专业素质要过硬,准确认定织物的经纬向4.此方法既能节约检测成本,又能缩短检测时间,可以推荐使用5.减少药品的使用,对检测分析人员和环境都是一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