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氯二苯氯甲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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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纺织品邻苯测试三氯甲烷能用二氯甲烷代替么?

    《GBT 20388-2006 纺织品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中规定萃取试剂和配标准品的试剂都是用三氯甲烷,但考虑到三氯甲烷毒性太大,能都用二氯甲烷代替,有做过的版友么?还有如果萃取一定要用三氯甲烷的话,配制标准品是否能用二氯甲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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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氯二苯氯甲烷相关的资讯

  • 大连化物所提出二氯甲烷真空紫外光电离中的竞争新机制
    近日,大连化物所质谱与快速检测研究中心(102组群)李海洋研究员团队利用自主研发的光电离飞行时间质谱,提出了二氯甲烷真空紫外光电离中的竞争新机制,对研究大气平流层臭氧消耗机制和有害卤代烃的光降解提供了参考。二氯甲烷(CH2Cl2)是一种用途广泛的有机溶剂,也常用作生产过程中的反应介质,但其沸点低、极易挥发,因此带来的环境危害和健康危害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在太阳发射光谱中,存在非常强的真空紫外光,可以使二氯甲烷光解产生对臭氧层破坏性非常强的氯原子,因此二氯甲烷的光化学过程对研究平流层臭氧消耗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工作中,李海洋团队根据不同气压和不同浓度下二氯甲烷光电离产物的差异,提出了二氯甲烷真空紫外光电离的机制:主要的两种光电离产物是CH2Cl+和CHCl2+,CH2Cl+由两个互相竞争的通道——离子对和光解辅助的光电离产生,离子对通道在高数密度下被有效淬灭;CHCl2+由光解和自由基反应产生的CHCl2•自由基通过光电离产生。本工作建立了定量描述二氯甲烷光电离产物的动力学模型,进一步加深了对二氯甲烷在真空紫外波段复杂光化学行为的理解,揭示了光解离在卤代烃真空紫外光电离过程中的重要性。相关研究以“Ionization of Dichloromethane by a Vacuum Ultraviolet Krypton Lamp: Competition Between Photoinduced Ion-Pair and Photodissociation-Assisted Photoionization”为题,于近日发表在《物理化学快报》(The Journal of Physical Chemistry Letters)上。该工作的第一作者是大连化物所博士研究生于艺。该工作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科院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大连化物所创新基金等项目的支持。
  • 商务部公告对进口三氯甲烷进行反倾销期终复审
    新华网北京11月29日电 中国商务部29日发布第105号公告,决定自11月30日起对原产于欧盟、韩国和美国的进口三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在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三氯甲烷将继续采取原反倾销措施。由于没有利害关系方申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商务部决定不主动发起调查,对印度产品的征税措施将于2009年11月30日终止实施。  此次期终复审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9031300。商务部将调查终止原反倾销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以决定维持或取消原反倾销措施。通常情况下,本次期终复审调查将于2010年11月30日前结束。  2004年11月30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和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采取为期5年的最终反倾销措施。 商务部发布第105号公告  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105号 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韩国的进口三氯甲烷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立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4年11月30日发布第8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和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4年11月30日起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9年5月30日发布第38号公告,告知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和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国大陆三氯甲烷产业可在原反倾销措施终止日60天前,向商务部提出书面复审申请。  2009年9月27日,商务部收到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代表中国大陆三氯甲烷产业递交的反倾销期终复审申请书。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韩国和美国的进口三氯甲烷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倾销行为给中国大陆三氯甲烷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发生,请求商务部裁定继续对原产于欧盟、韩国和美国的进口三氯甲烷征收反倾销税,并取消德国LII欧洲有限公司、美国陶氏化学公司、美国Occidental Chemical Corporation、法国阿科玛股份有限公司和韩国三星精密化学株式会社的价格承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商务部对申请人资格、被调查产品和国内同类产品有关情况、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被调查产品进口情况、倾销继续发生的可能性、损害继续发生的可能性及相关证据等进行了审查。申请人提出的证据表明,申请企业和本次期终复审申请的支持企业的三氯甲烷产量之和占同期中国大陆总产量的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11条、第13条和第17条关于产业及产业代表性的规定,申请人有资格代表中国大陆产业提出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48条,商务部决定自2009年11月30日起,对原产于欧盟、韩国和美国的进口三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三氯甲烷反倾销期终复审期间,对原产于欧盟、韩国和美国的进口三氯甲烷,继续按照商务部2004年第81号公告实施反倾销措施。对于已签订价格承诺协议的出口商,其价格承诺协议在复审调查期间继续有效;价格承诺协议权利义务已发生转让或继承的,按照商务部2005年第53号公告和商务部2007年第53号公告执行。  二、终止实施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的反倾销措施  由于商务部2009年第38号公告所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利害关系方申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商务部也决定不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自2009年11月30日起,终止实施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  三、复审调查期  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四、复审调查产品范围  复审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04年第81号公告中的产品范围一致,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9031300。  五、复审内容  本次复审调查的内容为,如果终止实施对原产于欧盟、韩国和美国的进口三氯甲烷的反倾销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  六、复审程序  (一)登记应诉  就倾销调查,任何利害关系方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申请参加应诉,同时被调查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出口商或生产商应提供调查期内对中国大陆及其他市场出口该产品的数量及金额。《倾销调查应诉登记参考格式》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公平贸易局子网站(网址为gpj.mofcom.gov.cn)“公告”栏目下载。  就损害调查,任何利害关系方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申请参加应诉,同时应提供产业损害调查期内的生产能力、产量、库存以及在建和扩建的计划。《参加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申请表》可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网址为:www.cacs.gov.cn)“公告”栏目下载。  (二)不登记应诉。  如果利害关系方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商务部登记应诉,则商务部有权拒绝接受其提交的有关材料,并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三)利害关系方的权利  如利害关系方对本次调查的产品范围、申请人资格、被调查国家和地区及其他相关问题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将意见书面提交商务部。  利害关系方可以到商务部反倾销公开信息查阅室查阅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等公开文本。  (四)问卷发放  为获得调查所需信息,商务部将根据需要向相关利害关系方发放调查问卷。利害关系方答卷应当按照调查问卷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  (五)听证会  利害关系方可以按照商务部《反倾销调查听证会暂行规则》和《产业损害调查听证规则》规定提出举行听证会的书面请求,商务部认为必要时也可主动举行听证会。  (六)实地核查  商务部在必要时将派出工作人员赴境内外进行实地核查;利害关系方提交的任何材料均应包括同意接受核查的声明;核查前,商务部将提前通知有关国家和企业。  (七)调查时限  本次调查自2009年11月30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10年11月30日前结束。  七、不合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21条规定,调查机关进行调查时,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利害关系方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没有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的,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八、商务部联系方式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 编:100731  联系人:刘宁、吕瑞浩  电 话:(8610)65198196、65198752  传 真:(8610)65198164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 编:100731  联系人:于伟毅、邢敏  电 话:(8610)65198083、65198062  传 真:(8610)65197578  附件:应诉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北京大学环境学院与多方合作揭示二氯甲烷排放对南极臭氧洞恢复的潜在影响
    国际社会通过履行1987年达成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了氟氯化碳(CFCs)和哈龙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淘汰,平流层中的臭氧浓度正在逐渐恢复。2018年WMO/UNEP编著的臭氧科学评估报告中指出,中纬度地区和南极的臭氧层将分别在2040年和2060年前后恢复到1980年水平。但是一类未受国际公约管控的短寿命卤代烃延迟臭氧层恢复的影响开始突显,二氯甲烷是其中最主要的物质之一。与CFCs等物质相比,短寿命卤代烃的大气化学反应活性更强,不容易扩散传输至平流层。但南亚和东亚地区存在向平流层快速传输的通路,该地区的短寿命卤代烃排放量及其对臭氧层恢复的影响一直受到广泛关注。 环境学院与多方合作使用自上而下的排放估算研究方法对全球和中国尺度的二氯甲烷排放进行定量,并预测了二氯甲烷持续排放对臭氧层恢复的影响。研究者们利用全球5个AGAGE(Advanced Global Atmospheric Gases Experiment)背景站点的长期观测数据和12个盒子模型,通过数学反演揭示全球二氯甲烷排放的显著增长;同时利用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9个站点的长期观测数据,采用拉格朗日粒子模式(NAME)的后向轨迹足印,结合贝叶斯推断和马尔可夫蒙特卡洛的数学手段对中国的同期排放进行定量分析,发现过去十年中国二氯甲烷排放增长迅速,其全球占比由约三分之一增长到三分之二。研究认为,如果全球二氯甲烷的排放量按照过去十年的变化趋势进一步增长,可能使南极臭氧洞恢复时间延迟约5-30年。全球和中国二氯甲烷排放量 二氯甲烷是广泛应用的化工产品,控制二氯甲烷排放能有效防范其环境与健康风险。2021年10月,生态环境部将二氯甲烷纳入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研究成果以“Rapid increase in dichloromethane emissions from China inferred through atmospheric observations”为题于2021年12月14日在线发表于《自然通讯》(Nature Communications)。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安民得为论文的第一作者,北京大学胡建信教授、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姚波研究员和英国布里斯托大学Matthew Rigby教授为文章的共同通讯作者。论文链接:https://doi.org/10.1038/s41467-021-27592-y研究背景: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长期致力于保护臭氧层研究和决策支持。1993年和1999年牵头编制的《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及其修订版获得国务院批复并实施。团队还研究编写了中国十几个替代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行业战略和计划,通过履行上述战略和计划淘汰了消耗臭氧层物质5万余吨/年;多名教师参与《蒙特利尔议定书》不同专家委员会工作;团队多次获得奖励,包括国家“保护臭氧层贡献奖”特别金奖、国外“Leadership in ODS Phaseout in Developing Countries”和UNEP多项奖励。

对氯二苯氯甲烷相关的仪器

  • 产品概述 EXPEC 3200 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可扩展苯系物等因子),仪器完全符合HJ 1012标准相关技术要求,也可用于HJ 38,HJ 604,GB 37822-2019标准的日常应用。分析仪采用高至180℃高温伴热样品传输和高温FID检测技术,可有效避免高沸点、高浓度样品的损失。分析仪内置采样泵,样气经二级过滤后,进入定量环实现准确定量,随后样品经分析柱分离进入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产品可准确测量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中总烃、甲烷、苯系物等组分,检测限可达ppb级。产品特点 高集成度将载气气瓶、氢气气瓶、标气气瓶、电池、伴热管线和分析模块集成于主机一体,体积小巧,可轻松手提。 无需市电,电池超长续航更安全自带超大容量的电池,可同时供主机和伴热管线至少运行4h;在现场可不接220V市电,人员使用更加安全。 现场检测效率高即到即测,支持热机现场多点转移,具备超高的现场检测效率;高集成度,保障了多点切换无需重复拆卸与安装。 支持检测机构扩项,可出具原始谱图国家CPA认证,支持导出原始测试数据和原始测试谱图,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含原始谱图的CMA报告。 操控方便,配件丰富仪器可选配平板电脑,手机,高压气瓶和储氢合金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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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仪器原理 针对有机废气具有水汽含量高、浓度大、工况复杂等特点,设计开发有机废气在线分析仪,采用全程175℃高温伴热样品传输、高温FID检测,可有效避免样品的损失。115型采用双阀双柱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技术进行甲烷/非甲烷总烃的检测,120型采用双阀三柱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技术进行甲烷/非甲烷总烃和苯系物样品的检测。 样品经内置过滤器过滤后,被采集到定量环中,通过载气作用将定量环中的样品分别送入至色谱柱中进行分离,分离后的组分依次进入FID检测器进行检测,得到准确的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仪器特点 分析方法与标准方法一致,采用GC-FID方法检测; 全程高温伴热样品传输、高温FID检测,样品损失小,测量更准确; 连续运行免维护设计,开机自动循环运行,真正意义上的在线分析; 全热法流路设计,可减小样品损失,无水汽凝结,适用于高温高湿弱腐蚀性工况; 单次循环时间小于90s,保证监测实时性; 单次循环可实现非甲烷总烃和苯、甲苯、二甲苯类物质的准确定性定量分析检测; FID检测器火焰熄灭后自动关闭氢气,保证系统安全;应用领域 石化、化工、印刷、喷涂、涂布等有组织有机废气排放在线监测、有机废气回收、治理前/后的在线监测。典型谱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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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概述 EXPEC 2000 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系物连续监测系统采用GC-FID技术原理,主要由采样探头、温压流、采样管线、预处理单元、在线气相色谱仪、氢气钢瓶、零气发生装置等组成。高温伴热采样泵抽取样气,经由采样探头、采样管线、预处理单元后通入在线气相色谱仪进行检测分析,系统可同时监测废气中各项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湿度、含氧量),自动显示和保存测试结果,并将数据实时上传至企业中控系统和环保监管部门。 系统组成 系统特点色谱仪本体防爆设计整个色谱仪采用本安+正压的防爆设计,防爆等级达到Ex d e ib px IIC T3/T4 Gb,其核心器件-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采用隔爆设计,能从源头上保证色谱仪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全程高温伴热针对高温、高湿、高浓度的气体工况,采用全程高温伴热预处理技术,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同时高温系统能够减少流路吸附,延长维护周期,降低运维成本智能化报警控制系统智能化报警控制系统,配置防爆正压气体监测仪、防爆氢气监测报警仪和报警控制系统,报警后能及时切断系统供电和防止氢气泄漏,警报解除后能自动重启系统 应用领域石油化工等行业防爆区域有机废气排放监测大型化工企业防爆区域固定污染源排放监测储油库油气连续在线监测储罐及气相联通口废气排放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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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氯二苯氯甲烷相关的耗材

  • 二氯甲烷Methylene Chloride 20/a 检测管
    产品信息:德尔格检测管系统德尔格检测管是装满化学试剂的玻璃管,此化学试剂与特定的化学物质或相关化学物质发生反应。用德尔格accuro气泵抽取定量标准气样到检测管中,如果检测管中的试剂改变颜色,颜色变化的长度通常表明被测物质的浓度。德尔格检测管系统是全世界气体检测领域公认的、且应用最广泛的检测形式。**表示采样次数在20次以上的检测管,建议选配x-act 5000电动采样泵。订货信息:二氯甲烷MethyleneChloride 20/a 检测管检测管名称测量范围订货号二氯甲烷Methylene Chloride 20/a20 to 200 ppm8103591
  • 日本北川180S二氯甲烷CH2Cl2检测管
    测量气体化学分子式型号测量范围(ppm)颜色的变化有效期(年)试管数量/盒变化前变化后二氯甲烷CH2Cl2180S30—100010--200白色红橙色22χ5
  • 日本北川180S二氯甲烷 CH2Cl2检测管
    测量气体化学分子式型号测量范围(ppm)颜色的变化有效期(年)试管数量/盒变化前变化后二氯甲烷CH2Cl2180S30—100010--200白色红橙色22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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