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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机溶剂之毒性 人若长时间吸入有机溶剂之蒸气将会引起慢性中毒的现象,但短时间暴露高浓度有机溶剂蒸气之下,也会有急性中毒致命的危险。在工业卫生上,有机溶剂对人体之危害与溶剂的挥发性具有密切的关系。在常温下,低挥发性溶剂在空气中不易造成危险。其他对人体危害有关系者尚有溶剂之脂溶性,反应性、含杂质情形、人体吸收之方式及途径、人体之代谢速率、累积情形、个体感受及敏感性、暴露时间之长短等。2. 对人体危害之途径 (1) 经由皮肤接触引起之危害: 有机溶剂蒸气会刺激眼睛粘膜而使人流泪;与皮肤接触会溶解皮肤油脂而渗入组织,干扰生理机能、脱水;且因皮肤干裂而感染污物及细菌。表皮肤角质溶解引起表皮角质化,刺激表皮引起红肿及气泡部份。溶剂渗入人体内破坏血球及骨髓等。 (2) 经由呼吸器官引起之危害: 有机溶剂蒸气经由呼吸器官吸入人体后,人往往会产生麻醉作用。蒸气吸入后大部份经企管而达肺部,然后经血液或淋巴液传送至其他器官,造成不同程度之中毒现象。因人体肺泡面积为体表面积数十倍以上,且血液循环扩散速率甚快,常会对呼吸道、神经系统、肺、肾、血液及造血系统产生重大毒害,固有机溶剂经由呼吸器官引起之中毒现象,最受人重视。 (3) 经由消化器官引起之危害: 有机溶剂经由消化企管主要引起之原因,为在污染溶剂蒸气场所进食、抽烟或手指沾口等,其引起之危害,首先受害为口腔,进入食道及胃肠,引起恶心、呕吐现象,然后在由消化系统,危害到其他器官。3. 对人体危害之生理作用 有机溶剂中毒之一般症状为头痛、疲怠、食欲不振、头昏等。高浓度之急性中毒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使人丧失意识,而产生麻醉现象,初期引起兴奋、昏睡、头痛、目眩、疲怠赶、食欲不振、意识消失等;低浓度蒸气引起之慢性中毒则影响血小板、红血球等造血系统,鼻孔、齿龈及皮下组织出血,造chengren体贫血现象。 一般有机溶剂对人体危害生理之影响有下列几种: (1) 对神经系统破坏: 因抑制神经系统的传导冲动功能,产生麻醉,神经系统障碍或引起神经炎等。如二硫化碳引起的神经炎;甲醇中毒影响视神经等。此类溶剂尚有酒精、苯、氯化乙醇、二氯乙烷、汽油、甲酸戊酯、醋酸戊酯、二甲苯、三氯乙烯、丁醇、松节油、煤油、丙酮、酚、三氯甲烷、异丙苯等。 (2) 对肝脏机能损伤: 因损伤肝脏机能,引起恶心、呕吐、发烧、黄疸炎及中毒性肝炎;一般氯化烃类均会引起肝脏中毒现象。此类溶剂有四氯化碳、氯仿、三氯乙烯、四氯乙烷、苯及其衍生物等。(3) 对肾脏机能破坏: 肾脏为毒物排泄器官,故最易中毒,且因血氧量减少,亦足以使肾脏受害,发生肾炎及肾病。此类溶剂包括烃类之卤化物、苯及其衍生物、二元醇及其单醚类、四氯化碳、乙醇等。 (4) 对造血系统破坏: 因破坏骨髓造成贫血现象。此类溶剂包括苯及其衍生物如甲苯、氯化苯、二元醇等。 (5) 对粘膜及皮肤刺激: 因刺激粘膜,使鼻粘膜出血,喉头发炎,嗅觉丧失或因皮肤敏感产生红肿、发痒、红斑及坏疽病等。此类溶剂包括氯仿、三氯甲烷、醚、苯、醋酸甲酯、煤油、丙酮、甲醇、石油、氯酚、二氯乙烯、四氯化碳等。溶剂名称 沸点(1atm) 溶解性 毒性 液氨 33.35℃ 特殊溶解性:能溶解碱金属和碱土金属 剧毒性、腐蚀性 液态二氧化硫 10.08 溶解胺、醚、醇苯酚、有机酸、芳香烃、溴、二硫化碳,多数饱和烃不溶 剧毒 甲胺 6.3 是多数有机物和无机物的优良溶剂,液态甲胺与水、醚、苯、丙酮、低级醇混溶,其盐酸盐易溶于水,不溶于醇、醚、酮、氯仿、乙酸乙酯 中等毒性,易燃 二甲胺 7.4 是有机物和无机物的优良溶剂,溶于水、低级醇、醚、低极性溶剂 强烈刺激性 石油醚 不溶于水,与丙酮、乙醚、乙酸乙酯、苯、氯仿及甲醇以上高级醇混溶 与低级烷相似 乙醚 34.6 微溶于水,易溶与盐酸.与醇、醚、石油醚、苯、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混溶 麻醉性 戊烷 36.1 与乙醇、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混溶 低毒性 二氯甲烷 39.75 与醇、醚、氯仿、苯、二硫化碳等有机溶剂混溶 低毒,麻醉性强 二硫化碳 46.23 微溶与水,与多种有机溶剂混溶 麻醉性,强刺激性 溶剂石油脑 与乙醇、丙酮、戊醇混溶较其他石油系溶剂大 丙酮 56.12 与水、醇、醚、烃混溶 低毒,类乙醇,但刺激性较大溶剂名称 沸点(1atm) 溶解性 毒性 1,1-二氯乙烷 57.28 与醇、醚等大多数有机溶剂混溶 低毒、局部刺激性 氯仿 61.15 与乙醇、乙醚、石油醚、卤代烃、四氯化碳、二硫化碳等混溶 中等毒性,强麻醉性 甲醇 64.5 与水、乙醚、醇、酯、卤代烃、苯、酮混溶 中等毒性,麻醉性 四氢呋喃 66 优良溶剂,与水混溶,很好的溶解乙醇、乙醚、脂肪烃、芳香烃、氯化烃 吸入微毒,经口低毒 己烷 68.7 甲醇部分溶解,比乙醇高的醇、醚丙酮、氯仿混溶 低毒。麻醉性,刺激性三氟代乙酸 71.78 与水乙醇、乙醚、丙酮苯、四氯化碳、己烷混溶,溶解多种脂肪族、芳香族化合物 1,1,1-三氯乙烷 74.0 与丙酮、、甲醇、乙醚、苯、四氯化碳等有机溶剂混溶 低毒类溶剂 四氯化碳 76.75 与醇、醚、石油醚、石油脑、冰醋酸、二硫化碳、氯代烃混溶 氯代甲烷中毒性最强 乙酸乙酯 77.112 与醇、醚、氯仿、丙酮、苯等大多数有机溶剂溶解,能溶解某些金属盐低毒,麻醉性 乙醇 78.3 与水、乙醚、氯仿、酯、烃类衍生物等有机溶剂混溶 微毒类,麻醉性 丁酮 79.64 与丙酮相似,与醇、醚、苯等大多数有机溶剂混溶 低毒,毒性强于丙酮 苯 80.10 难溶于水,与甘油、乙二醇、乙醇、氯仿、乙醚、、四氯化碳、二硫化碳、丙酮、甲苯、二甲苯、冰醋酸、脂肪烃等大多有机物混溶 强烈毒性 环己烷 80.72 与乙醇、高级醇、醚、丙酮、烃、氯代烃、高级脂肪酸、胺类混溶 低毒,中枢抑制作用 乙睛 81.60 与水、甲醇、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丙酮、醚、氯仿、四氯化碳、氯乙烯及各种不饱和烃混溶,但是不与饱和烃混溶 中等毒性,大量吸入蒸气,引起急性中毒 异丙醇 82.40 与乙醇、乙醚、氯仿、水混溶 微毒,类似乙醇 1,2-二氯乙烷 83.48 与乙醇、乙醚、氯仿、四氯化碳等多种有机溶剂混溶 高毒性、致癌
cited from: http://www.wcoat.com/knowledge/2007-07-24/953_2.html1. 有机溶剂之毒性人若长时间吸入有机溶剂之蒸气将会引起慢性中毒的现象,但短时间暴露高浓度有机溶剂蒸气之下,也会有急性中毒致命的危险。在工业卫生上,有机溶剂对人体之危害与溶剂的挥发性具有密切的关系。在常温下,低挥发性溶剂在空气中不易造成危险。其他对人体危害有关系者尚有溶剂之脂溶性,反应性、含杂质情形、人体吸收之方式及途径、人体之代谢速率、累积情形、个体感受及敏感性、暴露时间之长短等。2. 对人体危害之途径(1) 经由皮肤接触引起之危害:有机溶剂蒸气会刺激眼睛粘膜而使人流泪;与皮肤接触会溶解皮肤油脂而渗入组织,干扰生理机能、脱水;且因皮肤干裂而感染污物及细菌。表皮肤角质溶解引起表皮角质化,刺激表皮引起红肿及气泡部份。溶剂渗入人体内破坏血球及骨髓等。(2) 经由呼吸器官引起之危害:有机溶剂蒸气经由呼吸器官吸入人体后,人往往会产生麻醉作用。蒸气吸入后大部份经企管而达肺部,然后经血液或淋巴液传送至其他器官,造成不同程度之中毒现象。因人体肺泡面积为体表面积数十倍以上,且血液循环扩散速率甚快,常会对呼吸道、神经系统、肺、肾、血液及造血系统产生重大毒害,固有机溶剂经由呼吸器官引起之中毒现象,最受人重视。(3) 经由消化器官引起之危害:有机溶剂经由消化企管主要引起之原因,为在污染溶剂蒸气场所进食、抽烟或手指沾口等,其引起之危害,首先受害为口腔,进入食道及胃肠,引起恶心、呕吐现象,然后在由消化系统,危害到其他器官。3. 对人体危害之生理作用有机溶剂中毒之一般症状为头痛、疲怠、食欲不振、头昏等。高浓度之急性中毒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使人丧失意识,而产生麻醉现象,初期引起兴奋、昏睡、头痛、目眩、疲怠赶、食欲不振、意识消失等;低浓度蒸气引起之慢性中毒则影响血小板、红血球等造血系统,鼻孔、齿龈及皮下组织出血,造chengren体贫血现象。一般有机溶剂对人体危害生理之影响有下列几种:(1) 对神经系统破坏:因抑制神经系统的传导冲动功能,产生麻醉,神经系统障碍或引起神经炎等。如二硫化碳引起的神经炎;甲醇中毒影响视神经等。此类溶剂尚有酒精、苯、氯化乙醇、二氯乙烷、汽油、甲酸戊酯、醋酸戊酯、二甲苯、三氯乙烯、丁醇、松节油、煤油、丙酮、酚、三氯甲烷、异丙苯等。(2) 对肝脏机能损伤:因损伤肝脏机能,引起恶心、呕吐、发烧、黄疸炎及中毒性肝炎;一般氯化烃类均会引起肝脏中毒现象。此类溶剂有四氯化碳、氯仿、三氯乙烯、四氯乙烷、苯及其衍生物等。(3) 对肾脏机能破坏:肾脏为毒物排泄器官,故最易中毒,且因血氧量减少,亦足以使肾脏受害,发生肾炎及肾病。此类溶剂包括烃类之卤化物、苯及其衍生物、二元醇及其单醚类、四氯化碳、乙醇等。(4) 对造血系统破坏:因破坏骨髓造成贫血现象。此类溶剂包括苯及其衍生物如甲苯、氯化苯、二元醇等。(5) 对粘膜及皮肤刺激:因刺激粘膜,使鼻粘膜出血,喉头发炎,嗅觉丧失或因皮肤敏感产生红肿、发痒、红斑及坏疽病等。此类溶剂包括氯仿、三氯甲烷、醚、苯、醋酸甲酯、煤油、丙酮、甲醇、石油、氯酚、二氯乙烯、四氯化碳等。溶剂名称 沸点(1atm) 溶解性 毒性液氨 33.35℃ 特殊溶解性:能溶解碱金属和碱土金属 剧毒性、腐蚀性液态二氧化硫 10.08 溶解胺、醚、醇苯酚、有机酸、芳香烃、溴、二硫化碳,多数饱和烃不溶 剧毒甲胺 6.3 是多数有机物和无机物的优良溶剂,液态甲胺与水、醚、苯、丙酮、低级醇混溶,其盐酸盐易溶于水,不溶于醇、醚、酮、氯仿、乙酸乙酯 中等毒性,易燃二甲胺 7.4 是有机物和无机物的优良溶剂,溶于水、低级醇、醚、低极性溶剂 强烈刺激性石油醚 不溶于水,与丙酮、**、乙酸乙酯、苯、氯仿及甲醇以上高级醇混溶 与低级烷相似** 34.6 微溶于水,易溶与盐酸.与醇、醚、石油醚、苯、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混溶 麻醉性戊烷 36.1 与乙醇、**等多数有机溶剂混溶 低毒性二氯甲烷 39.75 与醇、醚、氯仿、苯、二硫化碳等有机溶剂混溶 低毒,麻醉性强二硫化碳 46.23 微溶与水,与多种有机溶剂混溶 麻醉性,强刺激性溶剂石油脑 与乙醇、丙酮、戊醇混溶较其他石油系溶剂大丙酮 56.12 与水、醇、醚、烃混溶 低毒,类乙醇,但刺激性较大
虽然二甲苯的慢性毒作用比苯和甲苯弱,但工业用二甲苯中含有6%~10%的乙苯、硫酚、苯等混杂的物质,其危害仍不容忽视。例如,杀虫剂速扑杀40%EC(有效成分为杀扑磷,methidathion)采用约50%的二甲苯作为溶剂,已测得含有少量的苯。一般来说,芳香烃的毒性很大,其中以苯对中枢神经和血液的作用最强。苯的低浓度慢性中毒远比一次性吸入高浓度的损害大。苯的主要代谢物为酚类,它对骨髓有强烈的毒性。长期的低浓度慢性中毒,作用于造血组织系统,会造成血像的改变,例如,红、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严重的会因造血功能完全被破坏而导致致命的粒性白细胞消失症或出血l生白血病。当然苯还会对心脏、肝脏、肾脏造成损害。由此可见工业用二甲苯中所含的少量苯,虽然不易造成急性中毒,但其慢性毒性仍不容忽视。 二甲苯的烷基侧链甲基被氧化主要产生毒性较低的代谢产物—— 甲基苯甲酸。虽然至今尚无关于其存在“类苯效应”的确凿证据报告,但是二甲苯也可像苯一样产生酚类的代谢物,区别在于所产生的量较小,但也不可忽视。 二甲苯也会造成血像的变化,例如,红、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血红蛋白降低,以及骨髓细胞的变化,只是动物的慢性伤害反应远较苯或甲苯轻。另外,它同样会对心脏、肾、肝、骨髓造成伤害。 综上所述,不论是从混二甲苯中含有少量苯的角度考虑,还是从二甲苯自身的慢性毒作用评价,它对于人类和环境都是一种存在潜在风险的物质 。 早在1987年,二甲苯已被美国国家环保局(USEPA)确定为有毒物质,并不再批准登记含有二甲苯的农药制剂。令人痛心的是,有机溶剂本身又是很宝贵的石油产品。当国际石油价格从几美元涨30美元时,二甲苯卖到5-7000人民币/吨,撒到田里实在可惜。因此一些专家呼吁:中国农药行业应该尽快把二甲苯的使用量从20万吨降到10万吨、5万吨,乃至更少。尽快减少二甲苯等有机溶剂的用量,对企业来说是成本问题,对社会来说是环境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