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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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 新购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相关机制研究
    新购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相关机制研究Study on relevant mechanism of duplicate checking review of newly purchase large-scale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ruments作者单位徐振国1,王荣荣2,郭振玺3,江永亨4,韩玉刚5,王晋11.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北京 1000382.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北京 1001013. 北京大学 生命学院,北京 1008714. 清华大学 实验室管理处,北京 1000845.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蛋白质科学研究平台,北京 100101XU Zhenguo1, WANG Rongrong2, GUO Zhenxi3, JIANG Yongheng4, HAN Yugang5, WANG Jin11.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rastructure Center, Beijing 100038, China2. Institute of Zoology, Chinese Academy Sciences, Beijing 100101, China3. School of Life Science,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China4. Office of Laboratory Management, Tsinghua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4, China5. The Core Facilities of Protein Sciences, Institute of Biophysics, Chinese Academy Sciences, Beijing100101, China作者简介:徐振国(1976—),男,辽宁瓦房店,博士,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科技资源管理。通信作者:王晋(1982—),男,河北沧州,学士,处长,主要研究方向为科研设施与仪器建设与开放共享。以下为本文目录结构摘 要查重评议是促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布局优化,减少重复购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有效方法。该文从建立数据库、确立查重评议方法、形成评议流程、跟踪分析结果等方面详细阐释查重评议体系的建设要点,并进一步分析体系中仪器命名规范性、基础数据完整性、预警机制、饱满工作机时等4个核心要素的作用,最后从具体操作层面和制度机制层面提出改进措施建议。Abstract: Duplicate checking review is an effective means to promoting opening and sharing, optimizing the layout and reducing the repeated purchase of large-scale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ruments, as well as improving the effective use of financial funds. In this paper, the key point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duplicate checking review system are explained in detail from setting up a database, defining methods, developing the review process, and tracking analysis results. The four core elements of this system, including instrument nomenclature, data integrity, early warning mechanism and service time, are further analyzed in details. Finally,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are put forward from the specific operation level and institutional mechanism level.关键词: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开放共享;政策建议Key words: largescale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ruments duplicate checking review opening and sharing policy suggestion正文近年来,由于国家财政经费投入的持续增加,我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规模快速增长。根据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高校和科研院所大型科研仪器总量超过12万台(套),总原值超过1800亿元。最近10年间,我国大型科研仪器数量与原值年均增长率均超过20%。在大型科研仪器持续增长且保有量大的背景下,也产生了仪器利用率和开放共享水平不高、部分大型科研仪器重复建设和闲置的现象,出现了仪器的布局不尽合理、配置分散封闭的情况,以及进口仪器的市场占比高、国产仪器的份额占比低的情况。针对我国仪器开放共享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很多学者进行了深入研究与思考,如文献[1—2]研究了高校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机制和新思路,文献[3—5]分析了科研院所等仪器开放共享机制模式;文献[6]通过分析国内外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现状提出了改进对策建议。同时很多学者也十分关注国产仪器的发展,通过分析国产仪器的现状,提出相关建议解决“卡脖子”问题[7-9]。基于大型科研仪器利用与开放共享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对其购置和布局进行调控,开展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新购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是指负责审核批复仪器设备购置事项预算的部门或单位在预算批复前,对新购大型科研仪器的学科相关性、必要性、合理性等进行评议,以此作为预算核定和批复的主要依据,避免科研仪器重复购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004年,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和中科院联合发布了《中央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建立了20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的联合评议制度。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70号文”),提出了“对于拟新建设施和新购置仪器应强化查重评议工作”的要求。2017年,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提出“有关部门要结合考核结果和仪器设备资产存量情况,对拟新建设施和新购置仪器开展查重评议工作,避免资源重复建设”。2018年,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第二十条提出“强化新购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建立健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机制和后补助机制”。2019年,为规范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工作,财政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了《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查重评议的要求和相关标准。为落实《办法》的相关要求,规范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的工作方法和流程,2019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以下简称“平台中心”)研究制定了《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工作规则(试行)》,有效指导了查重评议工作的开展。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统筹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并开展对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联合评议工作”。根据上述的相关文件和政策,相关学者对大型科研仪器联合评议工作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如文献[10]针对长三角地区大型科研仪器联合评议情况,提出该区域联合评议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文献[11]阐述了江苏省大型科研仪器联合评议成效和意义;文献[12]指出查重评议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将会随着社会和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需要通过结构分析方法和层次分析法将评价指标进行分级。还有学者对查重评议的作用、内在机制提出了独到的见解,提出加强或改进查重评议工作的对策和意见[13-15]。自2009年开始,平台中心受财政部、中科院等部门的委托,利用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结果形成的全国大型科研仪器数据库,对财政资金申请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进行查重评议。目前查重评议的范围为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改善科研条件专项、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中新购大型科研仪器以及中科院相关资金渠道新购大型科研仪器。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平台中心逐步建立了查重评议工作体系,为财政部、中科院等部门统筹仪器购置建设经费提供了有效的支撑。1 实施查重评议的意义1.1 优化大型科研仪器布局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既可以盘活仪器存量,促进大型科研仪器利用效率和共享率最大化,又可以调控增量,对于科学研究必须配置的大型科研仪器加以支持。对于利用率不高,非必须的大型科研仪器暂缓购置,使增量资源配置在能发挥最大效益的科研单位,从而优化大型科研仪器的布局。1.2 促进仪器资源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查重评议可以从建设源头上防止仪器设备重复购置,促进存量资源高效利用,解决大型科研仪器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条块分割、自我封闭、使用效率低下、开放共享率低等问题。据统计,通过实施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制度,以及建立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机制,中央级单位大型科研仪器的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从2014年的500 h提高到2020年的近1300 h,平均对外开放共享服务机时从2014年的不足50 h增加到2020年的200 h。1.3 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率查重评议是减少仪器资源和财政资金浪费,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率的制度性举措,可以更加合理地使用有限的购置资金,同时降低政府投资的成本和风险,提高科技资源产出效率。平台中心实施查重评议以来,共建议核减仪器数量超过1万台(套),建议核减经费达百亿元级别。2 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体系建设查重评议是一项政策性、长期性、综合性、系统性、复杂性、实践性、科学性的工作,涉及的范围广、数据量大、人员广、部门多、单位广。通过深入研究分析查重评议所需要素,平台中心构建了包括信息化管理系统、数据库、评议标准和方法、标准化工作流程的完整查重评议体系,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高效实施。2.1 建立查重评议所需数据库数据库包括全国大型科研仪器数据库、分领域专家库、查重评议历史记录数据库、通用仪器市场价格库等各类数据库,依托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开发了查重评议信息化系统,支撑查重评议工作全程通过信息系统完成,保证查重评议工作流程精细、高效。2.2 确立查重评议方法和标准标准主要包括仪器与申购单位相关学科发展是否相符,申购仪器设备功能、技术指标是否具有先进性,申购单位现有同类仪器存量、使用情况和应用领域能否满足当前需要,所在地区或全国其他单位同类仪器是否能够通过开放共享解决需求,仪器运行保障条件及实验技术支撑队伍是否完备,购置预算和开放共享方案是否合理等方面,既有定量标准,也有定性判断,保证评议标准严谨规范。2.3 形成标准化评议流程查重评议实行闭环管理,经过原始数据获取、数据形式审查、数据导入、数据分配、专家遴选、评议不同项比对、专家合议、初评结果反馈、申购单位申诉、专家复评、终审结果确定、提交查重评议报告等流程步骤,最终完成该次任务,最后提交相关委托查重评议的部门或单位,保证评议结果客观、公正、科学、合理。2.4 对查重结果跟踪分析将查重评议结果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大型科研仪器数据库,实时跟踪建议购置仪器是否完成购置,以及是否按时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开放共享,定期对查重评议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研究对比各类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需求以及实际购置情况,对科研仪器的发展态势进行预判。3 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核心要素为了保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结果科学、客观、准确,需要对相关的购置评议核心要素进行分析,包括大型科研仪器名称的规范性、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基础数据库的完整性、开展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购置预警、按仪器类型划分年均饱满工作机时等4个核心要素。3.1 大型科研仪器名称的规范性通过对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数据和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填报的大型科研仪器数据梳理发现,我国大型科研仪器的名称很多都是不规范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我们国家没有统一的命名标准;二是管理单位资产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如把300 kV场发射冷冻透射电子显微镜简单写为电镜;三是随着查重评议的深入推进,管理单位为了规避查重评议,故意改变仪器的名称。不规范的仪器名称为新购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带来很大困难,对评议结果产生较大影响。基于此,平台中心开展了大型科研仪器标准化命名的相关研究工作。经调研分析,大型科研仪器命名需要遵循“主要原理、主要配置、服务对象”等关键指标。一是命名与分类结合,命名规则遵循分类标准;二是命名需要符合现有仪器命名和厂商产品命名习惯;三是命名需要参考现在的管理规定中心语(关键词)。根据以上原则,大型科研仪器的命名应采取以下标准规范[16]:统一用仪器原理命名法;仪器名称按照“服务对象—配置功能—主要原理—主语”的顺序描述。对于复杂仪器,配置功能按照样品分析时被分析物经历的次序描述,要求服务对象不超过1个,配置功能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原理不超过2个,主语尽量用计、仪、镜、器、机等明确主体,不用系统等模糊概念。经梳理、分析,标准化命名后,光学显微镜可以用69个、电子显微镜可以用45个、质谱仪可以用65个、X衍射仪可以用57个规范名字表达(表1),有效规范的仪器命名将为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和查重评议等工作提供有效支撑。3.2 查重评议基础数据库的完整性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是以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等为主要检索词,通过申购仪器和查重评议基础数据库中的已有仪器设备的功能、技术指标、应用领域、使用效率、开放共享情况等逐一比对判断申购的仪器是否重复。因此,查重基础数据库是查重评议的重要基础保障,平台中心实时对查重评议基础数据库进行更新和分类,目前基础数据库中共有大型科研仪器17余万台(套),保证数据库的完整性,为查重评议结果的科学、客观、准确提高重要支撑作用。3.3 开展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购置预警为从源头上控制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大型科研仪器数据,在综合分析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总量、年有效平均工作机时、科研仪器价格、开放共享情况和地方发展差异等多种要素基础上,对全国范围内科研仪器设备数量较多,但利用率较低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预警目录清单,在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利用财政资金申请购置单台(套)价格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中作为参考。对于出现在预警目录中的科研仪器设备,在查重评议时应从严把关。目前,平台中心开展了透射电子显微镜、扫描电子显微镜、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等3类显微镜预警清单的编制(表2),后续还将开展其他分析类仪器预警清单的编制。3.4 划分年均饱满工作机时目前,无论是《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还是平台中心制定的《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规则(试行)》,都是将1200 h作为年平均饱满工作机时的标准。如果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超过1200 h,则认为该仪器的使用效率比较饱满,可以建议购置;如果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不足1200 h,且本单位及本地区有类似设备,一般情况下建议通过共享解决,不建议购置。但实际上,按照70号文,仪器共分成14类(除去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每类仪器的性能、用途和使用特点不尽相同,利用机时也有较大差别,比如电子显微镜类仪器,基本都是24 h运转,年平均有效机时能够达到3000 h,因此1200 h的年平均有效机时门槛相对就比较低;而特种检测仪器年均有效机时比较低,只有1000 h左右,达不到1200 h的标准。因此,需要对每类仪器划分年平均饱满工作机时,在查重评议中按此标准进行评议,才能使评议更科学、客观、公正、准确。目前,平台中心根据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调查和领域专家提供的数据信息,初步统计了相应类型仪器的年平均饱满机时(表3),下一步需要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划定科学合理的年均饱满工作机时。参考文献 (References)[1] 李春梅,何洪,程南璞,等. 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探讨[J].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8, 43(2): 83–88.[2] 耿忠兴,李炳昆,任铁强. 高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开放共享新思路的探究[J]. 实验室科学,2019, 22(2): 183–186.[3] 杨松,李霞章,田轶. 江苏高校和科研院所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研究与探索[J]. 常州工学院学报,2021, 34(6): 92–96.[4] 张璇,于雷. 科研院所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机制构建的探讨[J]. 农业科技管理,2022, 41(1): 52–56.[5] 张海峰,李桂宾,梁国丰.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体系探索与研究[J]. 实验技术与管理,2017, 34(3): 257–259.[6] 肖李鹏,汤光平. 国内外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分析及对策[J]. 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6, 35(4): 275–278.[7] 王兵丽,黄冰晴. 浅谈国产科学仪器的现状及发展[J]. 闽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8, 31(2): 117–121.[8] 袁勇,付国春,戴灵豪,等. 加快推进国产科研仪器“进口替代”的思考[J]. 分析测试技术与仪器,2022, 28(1): 62–67.[9] 邱烨,刘凌,李惟庚,等. 国产科学仪器发展现状研究[J]. 分析仪器,2021(3): 185–189.[10] 赵蕊,周斌. 关于大型科研仪器源头控制的探索与研究[J]. 安徽科技. 2019(12): 32–34.[11] 夏婷. 关于江苏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的思考与建议[J]. 江苏科技信息,2015(15): 5–7.[12] 张静. 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指标体系分析[J]. 现代科学仪器,2013(1): 165–168.[13] 李静. 研究型高校大型仪器共享平台运管问题与对策探究[J]. 浙江化工. 2021, 52(11): 9–13.[14] 刘家龙,杨继进. 大型仪器全面管理策略[J]. 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20, 39(5): 273–279.[15] 张丽娜,王晋,吴爱华,等. 质谱仪技术进展、自主创新研发和开放共享使用现状[J]. 分析测试与技术,2021, 27(4): 273–277.[16] 王晋,张文娟,江永亨,等. 大型仪器设备名称规范化标准化研究. 实验技术与管理[J]. 2022, 39(2): 1–6.引文格式:徐振国,王荣荣,郭振玺,等. 新购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相关机制研究[J]. 实验技术与管理, 2022, 39(9): 261-265.Cite this article: XU Z G, WANG R R, GUO Z X, et al. Study on relevant mechanism of duplicate checking review of newly purchase largescale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ruments[J]. Experimental Technology and Management, 2022, 39(9): 261-265. (in Chinese)
  • 《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发布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3〕5号HNPR—2023—04003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属本科院校,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等文件要求,推进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省科学技术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三部门制定了《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2023年1月12日 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进一步提升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和仪器)是指全部或部分利用财政资金投入建设和购置的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各类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仪器。各管理单位所属的符合上述规定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及省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等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除涉密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纳入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共享平台)对外开放共享。对于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科研仪器设备,由管理单位自愿申报,主管部门择优纳入省共享平台。鼓励由社会资金购建的单台套原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加入省共享平台向社会开放共享,可参照享受开放共享财政奖补政策。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管理单位是科研设施和仪器所依托管理的法人单位,包括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开放共享是指管理单位将加入省共享平台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由非关联单位、创新创业团队或个人等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行为。第五条  免税进口仪器设备纳入省共享平台对外开放,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纳入省共享平台统一管理、符合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规定的免税进口的科学仪器设备,在符合监管的条件下准予用于其他单位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教学活动,未经海关审核同意不得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进行其他处置。第六条  推进以授权为基础、市场化方式运营为核心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机制。在不改变所有权前提下,科研设施和仪器所有方与专业服务机构协议约定服务价格,或约定服务收入分配比例,授权专业服务机构对科研设施和仪器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免税进口仪器设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七条  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负责组织推动全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协调、推动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研究制定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的政策措施。(二)会同有关部门建设、管理和完善省共享平台,指导管理单位建立本单位在线服务平台。(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财政奖补工作,开展新购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工作。(四)监督评估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情况。第八条  省财政厅协同推动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工作,主要职责是:(一)会同制定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的激励政策。(二)会同开展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新购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等工作。(三)依据评价考核结果对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的管理单位按向企业用户开放共享服务收入予以财政奖补。第九条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国家级及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等(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推进本部门或本行政区域内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工作,落实本部门或本行政区域内开放共享激励政策。第十条  管理单位是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一)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推动本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二)根据需要建立本单位的在线服务平台,按照规范向省共享平台报送本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信息。(三)建立专业化的开放共享服务团队,合理配置实验技术人员岗位,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薪酬、职称晋升和评价等政策。(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等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第三章  开放共享第十一条  管理单位应当自科研设施和仪器完成安装使用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开放条件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加入省共享平台。已加入省共享平台的科研设施和仪器等信息更新,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十二条  管理单位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应当与用户订立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知识产权归属、保密要求、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事项。第十三条  管理单位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可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收取费用,开放服务收费标准应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单位相关收入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机制,保护科研设施和仪器用户身份信息及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和科学数据。第十五条  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运行和开放情况记录,每年5月31日前在省共享平台报送本单位上一年度加入共享平台的科研设施和仪器的运行使用情况及支撑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案例。第十六条  用户独立开展科学实验形成的知识产权由用户自主拥有;用户与管理单位联合开展科学实验形成的知识产权,双方应事先约定知识产权归属或比例。用户使用科研设施和仪器形成的著作、论文等发表时,应当标注利用科研设施和仪器情况。第四章  查重评议第十七条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对年度新立项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拟以省级财政科技经费新购单台套价值在100万元及以上科研仪器的相关性、必要性、合理性等进行查重评议。为应对应急突发事件需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及涉及国防领域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不进行查重评议。省级财政科技经费用于配套国家项目的,如拟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已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评议的,无需再行评议。第十八条  查重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申购单位相关学科发展和承担科研任务需要购置仪器设备的必要性。(二)申购单位及所在市州同类仪器设备的保有情况(包括分布情况、共享利用情况等)。(三)申购仪器设备功能及相关技术指标的先进性、适用性、合理性。(四)申购单位实验队伍、安装条件等支撑保障能力。第十九条  查重评议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需求导向的原则,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依托省共享平台开展,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进行监督指导。评估结果进行公示,申购单位如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按程序申诉,省科技厅将按相关程序处理。第二十条  根据查重评议意见,对本省已有同类科研仪器能提供开放共享服务、且能满足申请单位相关科技创新活动需要的,在项目经费预算中不予安排该项新购仪器经费。第五章  评价考核第二十一条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按照分类考核、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第二十二条  评价考核指标包括组织管理情况、运行使用情况、开放共享情况三个部分。(一)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放共享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科研设施和仪器集约化管理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二)运行使用情况。包括管理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的运行使用、服务收入等总体情况,科研设施和仪器、科技创新平台纳入省共享平台情况,支撑服务本单位科研任务的具体成效等。(三)开放共享情况。包括对管理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情况,支撑服务外单位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等。第二十三条  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档,具体考核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评价考核结果公开发布。第二十四条  强化评价考核结果运用。管理单位评价考核结果与开放共享财政奖补挂钩,同时作为科研仪器购置审核、管理单位下一年度分级分类考核、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限期一年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参加下一年度评价考核,并视情节采取在申报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时限制新购置科研仪器等措施予以约束。第六章  财政奖补第二十五条  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建立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财政奖补制度。第二十六条  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管理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全额或主要出资购置的单台套价值50万元以上的科研设施和仪器,按向企业用户开放共享服务收入予以财政奖补。财政奖补比例根据其评价考核结果确定,不超过10%;单家单位财政奖补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所需经费从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第二十七条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按程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财政奖补的具体业务工作,包括受理、初审、组织专家复核等。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3年2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南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印发公布
    p  南开新闻网讯(通讯员 高磊)《南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于2017年6月12日经第八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近日通过办公网向全校公布。/pp  该管理办法共七章,内容涵盖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购置、验收、入账、使用、管理、考核、奖惩和处置等内容,涉及大型仪器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该办法旨在增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为我校“双一流”建设提供物质保障。/pp  为了修订该管理办法,实验室设备处于2016年底开始,先后对津南校区和八里台校区的主要理工科单位进行调研,在充分吸收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将办法意见稿提交学校大型仪器管理委员会审议。学校大型仪器管理委员会各委员对意见稿进行认真审阅,经充分讨论,形成本办法。/pp  该办法明确了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原则和方式。办法指出,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学校建立大型仪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院两级管理方式,“学校大型仪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的监督与指导,实验室设备处负责全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统筹管理,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的具体管理”。/pp  该办法明晰了院校两级单位管理职责的范围。办法指出,“单价在人民币20万元(含)—40万元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为院管大型仪器设备 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为校管大型仪器设备”。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同时也是部管大型仪器设备,须每年按时参加教育部规定的考核。/pp  该办法扩大了大型仪器设备学院论证的金额范围,完善了论证内容。办法将学院论证金额由原来的20万元(含)—40万元扩大到20万元(含)—100万元。实验室设备处在调研全国兄弟院校大型仪器论证的基础上,于2017年初修改《南开大学申购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充实并完善了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内容。该论证报告已在实验室设备处主页公布。为了进一步规范论证程序,实验室设备处将于近期公布《南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论证实施细则》。/pp  该办法重视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网络管理平台建设。办法指出,校管、院管的大型仪器设备都要分别纳入校、院仪器管理平台进行网络化统一管理。/pp  该办法强调了大型仪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问题。办法指出,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保证人员的技术水平,鼓励技术人员进行测试方法研究,拓展、开发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功能,为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提供技术支撑。/pp  《南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出台,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大型仪器管理制度体系,近期将制定并颁布《南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和《南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考核管理办法》。该管理制度体系将进一步规范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资产管理,提升大型仪器设备在我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ppa title="《南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href="http://news.nankai.edu.cn/nkyw/xwfj/glbf.pdf" target="_self"相关链接:南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pdf/a/pp /pp /p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相关的方案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相关的论坛

  •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ZT

    [color=blue]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color] 竹藤网络中心 ( 2004-07-26 13:18:34 ) 为加强中心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利用率,更好地为科研服务,制定本办法。 (一) 原 则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是中心科研、培训、对外合作交流的重要物质条件,对提高科研水平和扩大中心的影响起着重要作用,必须加强管理。2、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一定要以中心发展规划和科学研究计划为依据,重点保证对中心发展建设起关键性作用的、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实验室的需要,优先支持研究方向稳定、学术基础雄厚的研究队伍。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合理配套,并实行专管共用的办法,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建设,要发扬勤俭办事的精神,讲求经济效益。要把当前急需和长远需要结合起来。要根据中心的发展规划,在着重解决当前需要的同时,充分考虑科学技术的长远发展。 (二) 范 围5、单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或单价虽不足5万元,但属稀缺的仪器。 (三) 购置、安装和验收6、大型精密仪器的购置应遵循严格的调研、申请、审批程序。首先由申请人向科研管理处提交详细的仪器购置申请报告,经过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实验室主任批准。7、科研管理部门对购进大型精密仪器要认真组织论证,成立专门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由熟悉该类仪器的专家牵头,认真学习说明书等资料,拟定验收、安装的计划,并认真实施。必要时也可预先组织有关人员到国内有关单位进行培训,以预先熟悉仪器的各项指标、性能和基本操作方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并通过有关部门解决。8、仪器设备由供方安装,开箱、验收时要有供方技术人员在场,应按合同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并做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办理索赔手续。要坚持按照说明书或合同上的各项技术指标严格进行验收的规定。9、安装完毕后,同时要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抓紧使用该仪器设备,发挥其最大效率,以便进一步了解其性能。发现问题,应按合同规定请供方派员处理。达不到规定指标时,要提出处理意见。 (四) 使用与管理 10、仪器指定的技术负责人要根据说明书要求,制定出仪器操作规程和维护措施,并切实严格执行,确保仪器正常投入使用。对任何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11、 仪器设备的所有计算机系统不得联入互联网和使用本机外的光盘、软盘、移动硬盘等进行数据的储存、拷贝。12、不允许非指定人员独立上机,非指定人员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在仪器专管人员同意的前提下可以独立上机。13、操作前应检查仪器运行是否正常,并在仪器记录本上记录仪器运行状况、使用时间等。仪器一旦在运行中出现故障,使用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仪器管理人员报告。管理人员应在实验记录本上写下故障说明,并根据仪器出现问题的程度有权暂停使用,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实验室主管负责人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同意后,管理人员负责联系修理事宜。14、使用精密仪器时,要接受仪器专管人员的检查与指导,并及时作好记录备查。如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 (五) 技术管理15、精密仪器必须指定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负责人,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16、技术负责人的职责包括:(1)熟练地掌握本仪器的原理、操作、性能、技术指标,制定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制度。(2)负责对仪器进行技术和实物验收(包括型号、规格、件数、附件是否完整、有无损坏等),做好登记手续。(3)培训使用人员并进行考核。(4)管理好仪器,经常进行维护保养。精密仪器设备应根据其本身技术要求,严格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标定、校验,力争保持原有精度,使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设备处应定期检查,发生损坏或事故,应及时报告科研管理部门,做好记录。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自行拆卸。对发生的事故要进行检查、诊断,明确事故责任,组织维修。(5)安排使用时间,监督做好使用记录,使用后负责检查仪器有无损坏。(6)每年做好仪器经济效益的各种统计(包括使用人时数、经济收入等的核算)。(7)建立技术档案。精密仪器设备交付使用后,必须立即建立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说明书验收报告操作规程图纸及技术资料使用、修理、标定校验记录(使用记录本每年存档1次) (六)共享和收费管理17、大型精密仪器进入北京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面向社会开放。所得收入用于仪器的维护、保养和升级更新。18、非中心兼职博士生导师或兼职专家的外单位科研人员使用大型仪器需要事先向科研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与仪器管理人员预约仪器使用时间,并按有关规定实行收费。19、中心内部人员使用大型仪器按课题实行记帐制度,年底统一结算,计费标准按对外收费标准的1/3计。兼职博士生导师或兼职专家使用仪器享受与中心内部人员相同待遇。20、来中心做合作研究的国际竹藤组织成员国访问学者,以及与中心之间具有科研合作协议的外单位人员使用大型仪器享受与中心内部人员相同待遇。21、大型科研仪器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费使用:(1)研究成果归中心或中心和其所在单位共同所有。其录用论文应注明“由国家林业局国际竹藤网络中心重点实验室资助”,并将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文件及时上交到中心科研管理处,编入本年度实验室年报中。(2)经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准同意的需要优先扶持的研究项目。22、仪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所管理仪器的收费标准和使用帐户,详细记载仪器使用的各种经济效益,年底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查账。附录1 大型精密仪器对外服务收费标准一、材料、物理、化学分析类仪器1、 场发射环境扫描电镜真空观察:150元/小时;环境模式下:350元/样品2、 扫描电镜扫描电镜60元/小时,离子溅射仪50元/次3、 透射电镜150元/小时4、 真空镀膜仪50元/次5、 核磁共振波谱仪氢谱80元/谱图;碳谱:150元/谱图;2维谱:250元/谱图6、 x射线衍射仪普通样品台:50元/样品;高低温样品台:150元/样品7、 原位成像纳米压痕系统普通压痕实验:40元/压痕;精确定位及原位成像:70元/压痕8、 高压差热扫描仪80元/样品9、 热重分析仪80元/样品10、 动态热机械分析仪150元/样品11、 超临界流体萃取系统50元/样品12、 接触角测量仪100元/小时13、 显微拉曼光谱仪150元/样品14、 傅立叶变化红外光谱仪60元/样品,使用红外显微镜100元/样品15、 高效液相色谱仪100元/样品16、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质谱联用仪300元/样品17、 液相-质谱联用仪400元/样品18、 毛细管电泳色谱(Capillary Electrophoresis) 100元/样品(注:贵重耗材根据耗材的价格额外收费)二、生物技术类仪器生物技术实验室的对外服务收费根据需要的仪器设备和耗材使用情况而定

  • 关于《国家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解读

    [color=#333333]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url=http://www.chinanoted.com/]仪器[/url]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相关负责人对该《办法》进行解读。[/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进步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科学技术资源的管理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所管理的科学技术资源的共享使用制度和使用情况,并根据使用制度安排使用”。2014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制定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的管理制度和办法”。[/color][color=#333333]为明确开放共享工作中管理部门和单位的责任,理顺开放运行的管理机制,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提高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的使用效率,充分释放服务潜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进步法》和《意见》的要求,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制定了本《办法》。[/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制定《办法》的总体思路和原则是什么?[/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制定的总体思路是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为依托,以解决开放共享工作中的问题为目标,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科研仪器与设施的使用效率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要求。[/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强调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开放为常态,不开放为例外的原则。按照《意见》要求,非涉密和无特殊规定限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应一律向社会开放。二是坚持奖惩结合的原则。应建立以用为主、用户参与的评估监督体系,形成和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服务的数量、质量紧密结合的奖惩机制。三是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对于不同类型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实施分类考核。[/color][color=#333333][color=#333333]《办法》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是什么?[/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共有五章:总则、管理职责、开放共享、考核和奖惩、附则。[/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明确了纳入开放共享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范围;明确了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有关部委、地方政府、管理单位在开放共享工作中的职责;对管理单位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服务收费及知识产权等方面作了要求;规定了评价考核工作的原则、考核方式、考核流程及考核结果的用途,建立了评价考核后补助机制,制定了惩罚措施。[/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适用于中央级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其他机构。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地方可参照本办法执行。[/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中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的范畴是什么?[/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所指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主要包括政府预算资金投入建设和购置的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各类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是指由政府预算资金进行较大规模的投入,同时通过较长时间工程建设完成,建成后一般需长期稳定运行和持续开展科学技术活动,以实现重要科学技术或公益服务目标的重大科学研究系统,既包括发改委批准建设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如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上海光源等,也包括各部门、单位立项建设的其他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如各类风洞、超算中心等。[/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大型科研[url=http://www.chinanoted.com/]仪器[/url]是指原值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直接服务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包括科研教学仪器,但不包括各种动力设备、机械设备等辅助设备,也不包括用于生产的仪器设备。[/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部门和管理单位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管理中的职责分工是什么?[/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对科技主管部门、国务院相关部门、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在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工作中的职责做了明确的分工,具体的职责划分如下。[/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科技部牵头负责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宏观管理与综合协调,推动和监督科研设施与[url=http://www.chinanoted.com/]仪器[/url]开放共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和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开展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财政部协同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工作,依据评价考核结果对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的管理单位通过后补助机制予以支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评价考核结果,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优化配置。[/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政策和规章制度,鼓励直属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单位分享仪器设备、实验平台等创新资源;审核所属管理单位报送至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相关信息,监督指导本部门所属管理单位的开放共享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所属管理单位开放共享的评价考核。[/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管理单位是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制定本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设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在线服务平台;加强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那些措施保障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有效实施?[/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第一,允许对外共享服务合理收费,保障开放共享主体的合理利益。《办法》规定,科研设施与[url=http://www.chinanoted.com/]仪器[/url]管理单位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可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收取费用,收费标准应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单位相关收入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有关规定执行。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依据有关规定健全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建立有偿服务收支管理制度,保障本单位的合理利益。[/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第二,通过后补助机制鼓励开放共享。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和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对开放服务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的管理单位,安排后补助经费予以支持。[/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第三,加强对实验技术人员的保障,提高一线技术人员开放共享的积极性。《办法》规定,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应建立和稳定高水平专业化的实验技术服务队伍,在岗位设置、业务培训、薪酬待遇、职称晋升和评价考核等方面实行富有激励性的政策措施。[/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提出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的具体要求有哪些?[/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从考核的组织方式、考核方法、考核对象以及考核结果四个方面对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做了具体规定。[/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关于考核的组织。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由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方式组织开展。选择科研仪器多、大型仪器集中、开放共享需求大的管理单位先行考核,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关于考核的方法。根据科研设施与仪器不同类型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办法,实施分类考核;根据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的不同特点分步进行考核。[/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关于考核的对象。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单独作为考核对象,其他大型仪器以管理单位作为考核对象,对管理单位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大型仪器进行整体考核。[/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关于考核的结果。考核结果将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上公布,考核结果有三种应用。一是前文所述的后补助机制。二是科研设施与仪器建设和配置方面。《办法》规定,考核结果应作为科研设施与仪器建设和配置的依据。对拟新建设施和新购置仪器的查重评议要结合考核结果。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管理单位,还要采取核减下一年度修缮购置资金、在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时不准购置仪器设备等措施予以处罚。三是对相关责任主体的影响。《办法》规定,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管理单位,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将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履行共享使用义务的,由主管部门对相关负责人员给予处分。[/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对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具体要求是什么?[/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意见》明确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全部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规定管理单位应当自科研设施与仪器完成安装使用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开放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的有关信息按照统一标准及要求报送至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于未纳入的,由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科技部备案。同时,《办法》也要求管理单位建立完善的科研设施与仪器运行和开放情况记录,每季度向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报送一次。[/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color=#333333]本文来源:科技部[/color][/color][/color]

  • 【资料】购买大型仪器设备的政策

    从4月20日起到5月30日,财政部将会同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等相关部门,对中科院科学支出和教育部“中央高校修购专项资金”中设计单台或成套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进行联合评议。这是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中央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实行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首度试水。 联合评议是指中央预算单位申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时,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从国家的全局利益出发,联合对新购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未经正常评议程序的新购预算方案原则上不予立项。 “出台这一办法是为了解决原有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和管理中存在的条块分割、自我封闭、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 实行联合评议有利于从源头上控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实现合理布局,推动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的建立,促进存量资源和新增资源的系统集成与高效利用,提高国家财政科教经费的使用效益。因此,涉及到的有关部门都应舍弃部门小利益,站在推动我国科技资源战略性重组、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高度来认识联合评议工作。 《管理办法》第一次给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下了一个定义:价格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其他科技活动中使用的单台或成套仪器、设备。也就是说,今后教育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高等院校、中国科学院所属科研单位、国务院各部委所属农业和社会公益研究单位,申请中央级科学支出、教育支出支持的、购置价格超过200万元的单件或成套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都将列入联合评议的范围。 管理办法》还要求,有关部门要以开展联合评议工作为契机,对现有各类科学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总量、分布、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以增量带活存量。同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依托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完好运行,促进其高效利用。在优先保证国家科学研究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向社会开放,尤其是要优先向经联合评议未同意购置的单位开放。另外,财政部及主管部门也将适当安排对外开放的运行经费,以解决重要的大型或超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依托单位无偿向设备开放的费用开支。 科技部有关负责人解释,由于今年实施这项工作时间紧迫,而且联合评议工作又处于试行阶段,因此试点的范围较小,标准稍高。此次评议结果不与预算挂钩,只作为列入联合评议范围的试点部门单位是否需要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依据。从2005年开始,联合评议将按照《办法》执行。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相关的资料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相关的仪器

  • 仪器设备是实现检测/校准的技术手段,随着实验室设备在各种实验室的应用场景越来越丰富,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防止积压浪费和损坏丢失,必须加强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以保证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顺利的进行,因此建立健全保管、维修、校验等技术管理制度,使仪器设备经常保持完整可用状态。并且传统的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购置有计划,有验收,使用保管有责任制度,购进、发出、报废手续完备清楚。保证帐、卡记录健全,帐物相符。现代智能化管理设备,随着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也遇到了严峻的挑战。在满足实验室管理体系对仪器设备档案管理的要求的前提下,检验检测实验室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电子科技技术,开发建立仪器设备档案数字信息数据库,包含仪器设备台账、维护计划、维护及维修记录、使用记录、溯源等仪器设备档案信息模块,完善仪器设备档案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仪器设备档案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从而提高档案的利用率,满足使用者快捷地查询各种设备仪器档案资料的实际需要。北京盛元广通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管理一体化系统采用网络版B/S架构,具有良好的延展性,可实现对实验室全覆盖、多维度、数据可视化全生命周期“人、机、料、环、法、测"智能实时管控,系统功能包含:1、设备采购管理:计划申购-审核-采购-验收入库;首先,由责任部门的责任人根据实验室(开展新项目或建立初始检测项目)业务拓展需要,在调研选型的基础上,向实验室负责人呈报仪器设备申请购买单,经批准后向所选择的以往仪器设备供应商或新仪器设备厂商(对其资质进行调查、评价,搜集相关材料)采购该仪器设备。其次,仪器设备到货后,需要实验室的主管部门或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连同该仪器的使用部门人员一起对仪器的主机和附件、配件等全面验收,并作出明确结论。对大型精密复杂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保养、修理确定相对固定的服务方。同时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建立录入该仪器的设备档案。 2、设备档案: 实验室仪器设备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操作指南、联系方式等;(1)设备及其软件的识别;(2)制造商名称、型号、出厂编号 (3)对设备是否符合规范的核查 (4)仪器设备存放的位置 (5)制造商的说明书,或指明其存放地点 (6)所有检定/校准、核查报告和证书 (7)设备维护计划以及维护记录;(8)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 3、设备保养:实现仪器设备定期保养。(1)每台仪器建立管理档案:原始资料、维修记录等;(2)日常使用规程、安全使用规程、日常维护规程;(3)仪器和大型重点设备的巡点检专责人负责,并细化仪器的各类专职人员。(4)及时采购仪器备品和易损备件;(5)定期进行仪器校准与期间核查;(6)检测仪器的完善与补充。 4、设备校准:实验室设备进行校准管理,并推送消息提醒。实验室为了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必须对检验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同时要符合相关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组织的相关要求,在CNAS-TRL-004:2017《测量设备校准周期的确定和调整方法指南》中明确了实验室仪器设备校准的基本要求。同时讲实验室设备进行校准情况实时信息提醒,校准提醒功能可以让管理人员及时了解设备的校准情况。 5、设备维修:维修记录;设备要定期进行防尘、防潮、稳定性等维护保养,使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当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或报废时在应填写相关的维修或报废记录并存入管理系统中。 6、设备调剂:设备调拨、调入、审核管理。每台设备要有“管理标识卡”和“状态标识卡”。管理标识卡内容包括设备的名称、型号、生产商、管理编号、管理人等信息。状态标识内容包括设备的名称、管理编号、上次检定&校准日期,检定结果、检定单位、下次检定日期等信息。 7、设备借用:设备借用申请、归还、审批管理。为了保证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的完好,系统严格的对档案借用、归还、交接验收进行管控,避免其丢失。盛元广通LIMS系统简化了实验室设备借用管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信息的透明度和及时性。 8、设备点检: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做到合理安全存放,仪器设备存放要合理,做到光学仪器、精密仪器和普通仪器分开存放,科研设备和学生操作仪器分开放,实验药品和仪器分开放,此外,仪器设备的摆放还要科学合理、整齐美观、陈列有序、取用方便。 9、设备报废:提交申请、审批流程化管理;首先:报废的仪器设备应有相关技术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并详细说明鉴定结果。其次:仪器设备的报废应根据仪器设备原值的大小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原则上单台套或批量原值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报废要报实验室的上一级管理部门审批。然后:已报废的仪器设备可进行转让、变卖 同时注销仪器设备资产、仪器设备台帐档案等有关资料。对于危险性大的仪器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还需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注销手续等。最后:对部分功能丧失或不能正常运转,但主要功能尚能满足有关检测工作需要的、计量检定结果达不到原规定使用等级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降级使用。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应进行明显标识和说明。 10、设备盘点: 仪器设备档案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有效地利用档案。检验检测实验室需建立可以实时更新的仪器设备台账,尤其是电子台账,方便使用者查阅及统计仪器相关信息。台账信息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使用部门、购置日期、固定资产编号、采购价格、检定/校准/核查、期间核查、仪器运行状态、是否已报废、档案借阅情况等信息,随时可以应对各项报表,包括经常统计的固定资产总价值、报废的设备统计总表等。 11、RFID标签:RFID标签应用于设备管理方面,RFID标签对设备进行唯一标识,设备领用或者归还时,刷卡、扫码等方式进行权限的管理并开门,记录使用责任人,关门后,系统实现自动盘点,记录领用设备的数量及种类。 12、设备定位:对于物品的存放,我们通常采用的是“定置管理”,定置管理是根据物流运动的规律性,通过相应调整来改善场所中人与物、人与场所、物与场所相互关系的综合反映图。各房间都应有定置图,定置图应放在现场的醒目位置,标明坐标方位,图例要全。定置图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要求定置图要根据变化及时修正。实现人与物的最佳结合的管理方法。 13、私拿报警:设备的领用与归还都有详尽的物流记录以及严格的审批流程和取用规格等,RFID标签应用于设备管理都得到实时存货记录。如果货品从货价上拿走,系统将验证此行为是否合法,如为非法取走设备,或者是超额取走设备,系统将报警。 14、统计与查询:设备账、注销账、变更记录、调动记录信息统计查询与报表输出。仪器设备档案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有效地利用档案。检验检测实验室需建立可以实时更新的仪器设备台账,尤其是电子台账,方便使用者查阅及统计仪器相关信息。台账信息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使用部门、购置日期、固定资产编号、采购价格、检定/校准/核查、期间核查、仪器运行状态、是否已报废、档案借阅情况等信息,随时可以应对各项报表,包括经常统计的固定资产总价值、报废的设备统计总表等。实验室要适应新时期检验检测工作的需求和市场环境,必须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要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就要建立现代组织管理制度,采用现代管理技术和工具。LIMS是一种现代管理技术和工具。所以量化管理和LIMS可以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升级传统实验室管理为现代实验室管理。仪器设备的管理是确保检验工作能有序开展的重要内容,通过不断增强仪器管理、提升实验室管理能力,有助于保证结果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 北京盛元广通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互联网+智慧实验室生态管理云平台、大数据开发等业务。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与科技领域专家,自主研发的LIMS实验室管理系统可提供智能化、科学化、专业化的实验室精细管理系统,全面实现实验室仪器设备、耗材、危险品、缴费、数据成果报告等标准化、信息化、无纸化办公。完善的售后服务,从软件应用到网络安全防护,让每一位客户用得安心, 把精力更专注于实验课题项目的研究工作。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LIMS实验室管理系统,为全球不同领域实验室管理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是实验室管理软件产品提供商与运营服务商,公司致力于打造全球最优秀的实验室贴心管家,为您事业的成功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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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仪器预约管理系统仪器预约管理平台由管理系统、软件控制终端和智能电源控制器组成。其中管理系统包括:仪器管理、用户管理、仪器使用/预约管理、仪器授权管理、报表统计及费用核算、安防监控管理等模块。 1. 仪器管理支持增删/编辑学校实验室仪器平台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信息;1) 支持登记、查询、更改仪器设备的状态信息,及时更新预约信息;2) 支持仪器设备信息的增加、维修、报废等操作;3) 支持自动更新生成《仪器设备表》;2. 用户管理支持个人账户管理;1) 支持团队账户管理,设定团队测试费用额度及超额提醒;2) 支持团队成员管理,团队管理员可以查看成员仪器预约使用情况;3) 支持团队管理员对个人测试预约项目的匹配度设置;3. 仪器使用/预约管理系统1) 支持仪器培训在线管理,对贵重仪器需要通过考试后获得授权才能具有预约资格;2) 支持时间预约方式;3) 支持预约审核管理;4) 支持预约查询和统计;4. 仪器授权管理1) 支持根据仪器的不同控制方式支持软件终端登录和刷卡方式验证后授权使用。2) 支持系统授权用户启动门禁;3) 支持授权用户刷卡启动智能电源模块;4) 支持授权用户账号登录验证和扫码登录启动智能控制软件;5. 报表统计及费用核算1) 支持仪器预约使用时间统计;2) 支持个人预约总量统计;3) 支持各仪器测试项目经费信息登记、查询和修改;4) 支持个人及团队的使用统计及经费统计;6. 安防监控管理1) 支持门禁权限分配和出入自动记录;2) 支持门禁系统控制预约用户进入预约仪器所在的实验室;3) 支持进入实验室门禁启动时视频拍摄抓取功能;4) 支持系统内查看视频监控实时状态;5) 支持系统查看视频监控录像资料;7. 仪器设备权限控制1) 仪器设备权限控制包含软件控制和智能电源控制;2) 支持软件控制终端输入预约账号和密码登录并且支持管理员账号登录;3) 支持智能电源控制器通过授权用户扫码登录开启和系统远程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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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系统Labkeeper-30-上海港岸仪器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种类繁杂,数量多。在日常的使用和管理中,需要对仪器的保养、使用、维修和计量检定进行详细的登记。目前,在实验室的仪器管理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1、错过检定时间,2、到期未及时报废,3、维修记录缺失。本系统的设计,能较好地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使得实验室的仪器管理工作变得简便高效。主要参数☆ 一、全流程管理:仪器设备从购入入库登记开始,所有的参数全生命流程的详细地记录各种信息,包括:购入价格,生产厂家,购买日期,清洁状况,存放位置,维修记录,计量检定记录等。☆ 二、维修记录:详细地记录每次维修的记录,包括维修公司名称、维修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维修价格、维修项目等。☆ 三、计量检定记录:可以按时提醒做计量检定,防止过期导致仪器的停用和检验结果的权威性受损。同时,详尽地记录每次计量检定的内容,检定单位和人员的信息,检定项目和日期等。☆ 四、证书上传查询:系统可以上传检定证书,每次检定的证书分开存放,以便归纳收集,可以随时调阅查询。☆ 五、存放位置标示:每台仪器设备的存放位置,可以标示在系统中,方便使用和找寻。特别是对于一些小仪器设备,或者大型单位的大量的仪器管理,大有裨益。☆ 六、单位固定资产和耗材管理:本系统可同时用于单位内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中,比如电脑、打印机、冰箱、办公家具等。方便单位内部的固定资产的分类归档,较好地方便了办公室的日常管理事务,比如电脑谁领用了,还有多少库存,是否归还,是否需要添置等,都可以比较方便查询安排。 七、扫码枪 八、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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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相关的耗材

  • 大型分析仪器仿真软件ISTS2.0
    软件内容:目前环境、化学、化工、医药、食品、生物等专业都有相当比重的仪器分析类课程。由于分析仪器设备普遍比较昂贵(几万、几十万到几百万),给一些学校的财政和大规模使用带来一定的困难,针对上述矛盾,特为相关专业院校的有关专业(如:应用化学、仪器分析、环境监测)和相关企业的培训部门,开发了“大型分析仪器仿真操作系统2.0”。大型仪器分析实验仿真软件是通过仿真技术在计算机上建立虚拟实验操作平台,使学员可以在计算机上完成对昂贵的分析仪器设备的模拟操作,了解和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对于学校用户和企业培训用户,能满足其设备数量与学员数量之间巨大差距的矛盾,可以完成其大部分的教学、培训任务和要求。该软件实验内容包括:1、色质联用分析仪仿真AGILENT 59732、紫外分光计仿真软件AGILENT 84533、红外分光计仿真软件NICOLET AVATAR 3704、气相色谱装置AGILENT 68905、原子吸收光谱装置(AA320型)6、高效液相色谱装置(AGILENT 1100)7、紫外吸收光谱装置(UV—754C型)该软件功能描述1、两种操作模式:单机练习,考核模式。灵活性强2、可以和教师站软件连接,便于操作管理3、考评系统:客观,准确,并易于操作,可以为软件操作者提供客观评级技术特点:1、工艺仿真技术(1)按物料流和能量流为信息流的算法设计与开发,使得用户建模与生产装置的工艺流程图保持一致(2)所有工艺算法具有参数辨识功能,用户在已有设计或生产数据基础上即可完成建模、测试与联调,无需辅助计算、衡算工作(3)工艺算法以设备为单元开发并具有常见事故功能2、仿DCS系统(1)仿DCS系统多样化、多厂家、多类型,适应不同用户需求(2)仿DCS系统实现组态化,用户可以按照工艺流程的特点和需求进行组态,实现仿DCS的逼真模拟3、智能评分系统(1)智能评分系统包括操作评分系统和质量评价系统两部分(2)评分标准和评分特点通过组态实现,给用户更多的选择余地,结合自身特点,灵活操作4、教师站管理系统(1)通过网络连接对运行中的仿真培训学员站进行激活管理(2)具有控制培训项目的选择、开始,授权设置学员站操作权限,监测、统计、打印学员操作成绩等功能5、C/S B/S运行模式(1)由PISP开发的仿真软件既支持C/S客户端模式又支持B/S网络模式(2)基于B/S模式的广域网应用模式,丰富了PISP产品的应用形式,满足了远程技能培训和考核的需要
  • 满足E1家具甲醛测试仪器设备
    板材甲醛检测设备(穿孔萃取法)、人造板/纤维板/刨花板甲醛检测系统、家具甲醛测试仪产品名称:板材甲醛释放量检测系统型号:GB-02穿孔萃取法适用板材:纤维板、刨花板、家具(E1、E2)执行标准:GB18580-2017、GB/T17657-1999、GB17657-2013售后服务:上门培训价格:欢迎来电咨询。一、系统介绍: 本套板材甲醛检测设备满足按照“穿孔萃取法”板材甲醛释放量检测的国家标准《GB/T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和《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能满足E1、E2级的胶合板、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检测。 该板材甲醛检测系统采用与质检、商检机构同样的执行标准、检测方法和仪器规格,专业为广大板材、家具生产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质检商检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板材甲醛实验室筹建解决方案。 本司派专业技术工程师送货上门,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人员培训(人数不限、教会为止)、标准/法规解读、检测指导、维护维修等全面的技术服务。二、系统组成:1、甲醛检测仪:分光光度计;2、制样设备:穿孔萃取仪(圆底烧瓶、穿孔器、萃取管、冷凝管、交换接管、防虹吸球、三角烧瓶等7件套,不锈钢固定支架)、套式恒温器(恒温加热套)、水槽(恒温水浴锅)、空气对流干燥箱(烘箱)电子分析天平等;3、配套玻璃仪器:干燥器、烧杯、量筒、容量瓶、移液管等;4、配套药品试剂:甲醛标准溶液、乙酰丙酮、乙酸氨、甲苯等;5、数据处理软件:含(穿孔萃取法)甲醛标准曲线,只需输入个别数据,即可自动计算出甲醛含量;6、售后服务:壹年质保,上门安装调试、人员培训、长期耗材供应。三、系统特点:1、性价比高:采购成本低,检测成本低,节省长期送检的高昂检测费用;2、性能可靠:按照国家标准配备,与质检、商检执行相同检测方法;3、技术培训完善:上门培训技术人员(初中水平即可),教会为止;4、检测成本低:药品试剂无毒无害,便宜易得,可长期供应;5、实时灵活质检:1天内多批次检测,对原料、成品等灵活进行质量监控;6、数据可回溯性:可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数据作对比验证;7、塑造企业形象:可供来厂客户参观,宣传企业重视产品质量。四、满足标准:《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GB/T17657-1999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18584-2001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2955-2008防火门标准》五、甲醛限量值:产品名称试验方法限量值使用范围限量标志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等穿孔萃取法≤9mg/100g可直接用于室内E1≤30mg/100g须饰面处理后允许用于室内E2六、适用板材:1、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2、各种纤维板、刨花板家具、木制品。七、适用客户:本套板材甲醛检测设备适合板材厂、家具厂、地板厂、防火板厂门业、和其他装饰装修业的生产企业。八、售后服务:1、分光光度计等主要仪器设备质保1年,终身维修维护;2、长期供应玻璃仪器、药品试剂等实验耗材;3、专业、全面的技术培训,包括:(穿孔萃取法)板材甲醛标准曲线绘制、板材样品检测;4、现场进行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教会为止)、标准/法规解读、检测指导、维护维修等全面的技术服务。
  • 泰坦科研管理系统
    提升工作效率:效率提升是使用软件解决的核心问题,无论是在物料领用、报告查询,还是在文档归类、人员统计等方面,都能够简化、规范流程,让各个环节更好的衔接,大幅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沟通协作:信息的共享和沟通平台,能够让科研人员更加自由通畅的进行沟通,同时通过任务分配、自动流转等方式加强协作。过程监控管理:科研过程进展都被完整记录,实时查看进展情况,让管理层更好的监控过程,通过对过程的控制确保良好的结果。数据积累追溯:无论是实验记录还是实验成果都被集中分类保存,所有数据均可被追溯,确保知识积累。科学分析决策:从人员产出、项目进度、物资使用、资金使用等多个维度进行统计分析,通过表格、图形等方式呈现,确保科学决策。一、经费管理1、经费预算、使用、余额集中管理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编制项目预算,在预算下使用经费,系统自动计算经费数据,使用记录、剩余情况一目了然,清晰可控。2、经费使用申请在线填写经费使用人在线提交经费使用申请,根据使用原因,填写隶属项目、预算科目、供应商、采购物品、金额等信息,并可以上传合同、发票等附件。3、审批层级个性化配置根据实验室的个性化管理要求,可以设置多重审批,并有邮件提醒功能,确保能够及时处理审批任务;审批时可以对经费归属项目、预算科目进行调整,使项目各预算科目的使用经费准确分配。二、文档管理1、多类型文档在线提交学生可以在线提交论文专利、实验数据、项目报告、周报月报、参考文献等各类型文档,支持多种文件格式。2、文档自动分类归档根据隶属项目、类型、编制人、时间段等维度,系统自动将文档分类归档,方便分类查看、统计分析;并可以通过标题、关键词、摘要等多种搜索条件灵活搜索,轻松查到文档。3、在线阅览、下载权限灵活配置学生可以在线阅览文档,也可根据权限进行下载查阅;根据学生参与的项目,支持灵活设置文档的查看、下载权限。三、物料管理1、采购入库登记在线填写采购申请,输入物料名称、采购数量、供应商、单价等信息;根据实验室的管理要求,设置免审批或审批流程,管理人员直接在线审批。2、库存信息管理实验室库存物料统一管理, 学生可以通过类型、名称、存放位置等多种方式查到库存、登记领用,通过信息共享,能够提升物料利用率、降低成本。3、领用记录跟踪物料领用完整记录、永久跟踪,在物料管理方面实现“保安全”、“不浪费”四、设备管理1、设备信息维护及展示实验室设备统一管理、集中展示,可轻松查阅:购置日期、预计使用年限、功能、应用范围、主要技术指标等内容。2、预约使用设备预约后再使用,是避免撞车的唯一手段;系统通过可视化的日历操作界面,使预约登记简单便捷,设备使用频率一目了然。3、维修保养系统可以针对每台仪器设置维修保养提醒,自动给操作人发送邮件提醒执行,维修保养后登记信息;通过按计划定期维护保养,能够大大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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