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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核发一、项目名称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核发二、法律依据(一)《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三、收费标准不收费四、受理范围(一)新建、地址迁移或改建、扩建等化妆品生产企业。(二)增加生产类别的化妆品生产企业。五、申请资料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申请表》(下载打印);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3.拟生产类别和品种目录;4.不同形态品种的生产工艺简述及流程图;5.生产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6.厂区总平面图(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建筑设施等环境卫生情况)、生产场所平面图(包括生产车间、仓库、检验室、留样室等,并标明人流、物流及有关图例)、生产设备配置图;7.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清单(含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厂商等);8.管理文件目录(包括生产管理、产品卫生安全质量管理、卫生管理和人员管理文件等);9.试生产不同形态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报告书应含微生物、重金属等检验项目);10.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体检信息一览表;11.申请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2.企业专职卫生管理人员任命书;13.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应当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4.如果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口唇齿部和婴儿、儿童类产品,企业应提供三十万级(区)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应是经省局认定的具有洁净室(区)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的合格检测报告);15.国家认可的有关部门出具的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验报告,水质应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16.对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撰写自查报告;17.按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现场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准备的文字资料;(各部分要分别装订成册,需现场查看或不适用的项目除外)18.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六、资料要求(一)申报资料一式七套(报省局1套,另6套资料企业留存现场检查用)。申报资料第17项可单独装订成册;(二)申请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且各部分有明显的标志,并标明各项资料名称或该项资料所在目录中的序号,整套资料装订成册,资料要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和骑缝章;(三)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小4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2号字,行间距不小于25磅)左边距不小于3cm,页脚居中标示页码;(四)申请资料中的证照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并且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和复印日期,并加盖企业公章,现场核查时验证原件;(五)申报资料所附图片、图纸必须清晰易辨。图纸需标明面积及尺寸。七、许可程序(一)受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二)审批。省局自受理之日起对申请资料审核,提出资料审核意见;资料审核合格,组织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事项进行现场核查,填写现场核查意见。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查不合格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三)送达。符合相关要求的,向申请人颁发《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并在十日内送达。
第二章 备案检验机构指定[b]第十条[/b] 申请指定的检验机构(以下称申请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卫生安全性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人体安全性检验机构应当取得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机构资质;(三)卫生安全性检验机构具备独立承担本指南中规定的卫生化学检验必备项目,或卫生化学和毒理学检验必备项目的能力;人体安全性检验机构具备独立承担本指南中规定的人体安全性检验必备项目能力;(四)具备与其检验工作相适应的、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其公正性、独立性。[color=#ff0000]在这里没有明确规定化妆品非特备案一定要是第三方实验室吧?[/color][color=#ff0000][color=#333333]在广东省 药品管理监督局中有查到,“[/color]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名单[color=#333333]”中有企业在备案检测范围中显示“[/color]可出具本企业产品的微生物和卫生化学(限定于汞、砷、铅、甲醇、a-羟基酸、去屑剂、抗生素、甲硝唑)备案检验报告。[color=#333333]”那意思是不是说本企业通过了CNAS中的非特检测项目后就可以给本企业的化妆品备案提供检测报告了呢?还是需要再做些什么工作吗?同时对本企业的检测机构要求会是什么?第一方实验室?第三方实验室?[/color][/color][color=#ff0000][color=#333333]欢迎大家留言讨论?[/color][/color]
上周(3月25日-3月31日),两家化妆品企业因相同的原因(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被通告违规并被公示处罚,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家企业都是近3年内的高频被罚对象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对之前发布过消费警示的产品正式立案调查,显示出监管部门严肃不失谨慎的监管态度。 备案通过前就销售? 广州一公司被罚款警告 2024年3月31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对广州迪雅化妆品有限公司予以警告并罚没款共计21500余元。据悉,当事人于2023年1月9日购进“美甲营养笔”(以涂擦的方法施用于指甲,以保护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属普通化妆品)150支,然而当事人未能提供该产品的备案信息且该产品无中文标识。当事人于2023年3月2日购进“乖乖小姐MIssObedient系列甲油胶”80盒,但该产品备案通过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执法部门认定当事人在备案通过前销售化妆品的行为属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产虚假标签的染发膏 “黑榜常客”又违规 2024年3月28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上级交办线索中发现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标注虚假标签的化妆品这一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后发布公告。报告显示,该企业生产的浩鑫染发膏(深褐色)(批号:2303061701、限用日期:2026/03/05、规格:100g/支),经检验产品标签与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不一致,同时检出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间氨基苯酚”,又未检出标签标识的染发剂“2-氨基-3-羟基吡啶”。执法部门对该企业罚没款共计15090.62元。 2023年12月,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被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抽检不合格 2022年9月,该企业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其生产的浩鑫染发膏(亚麻褐色)违规添加“间氨基苯酚” 2019年1月,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等检验,该企业生产的浩鑫染发霜(灰色)、浩鑫染发霜(灰色)66/71和金果油柔亮染发膏(浩鑫染发膏)为不合格产品。(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11批次化妆品抽检不合格 黑名单再现“老熟人” 2024年3月29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1期化妆品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名单,11批次产品被通报。其中,钰彩染发膏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对苯二胺、间氨基苯酚、1-萘酚。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9月,钰彩染发膏生产商广州市钰彩化妆品有限公司曾因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1.5万元人民币。2023年11月23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45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61号),钰彩染发膏黑茶色、棕色“榜上有名”。(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夸大宣传凝胶可护理伤口 广州一化妆品公司被罚24.7万元 2024年3月28日,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公告显示,广州伽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伽美”)使用已注册的药品通用名称“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作为“伤口护理软膏”产品的商品名称,违反了《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构成对商品进行误导性说明及其他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宣传,被罚款2.3万元人民币。此外,广州伽美生产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被罚款22.4万元人民币。共计被罚款24.7万元人民币。(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关总署:9批次化妆品未准入境 多芬、强生等知名品牌上榜 2024年3月27日,海关总署公布2024年2月未准入境化妆品名单,包括多芬、强生和伊丽莎白雅顿等9批次化妆品未准入境。其中,深圳市华晟创科技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4款“Dove多芬洗发乳”和“Johnson's強生牛奶纯米沐浴露”,以及宁波伊莉芙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悦碧施黛梦都会净澈洁面霜”均因未按要求提供证书或合格证明材料未准入境 中免集团(海南)运营总部有限公司进口的“伊丽莎白雅顿时空焕活胶囊精华液”因超过保质期未准入境 韶关市岱拉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蓓拉保湿喷雾”及“蓓拉保湿面霜”因标签不合格未准入境。(海关总署) 广东药监局:先警示后立案 “完美谜题”化妆品相关企业被调查 2024年3月27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通告,标称广州美肤泉化妆品有限公司的2批次“完美谜题WANMEIMITI”美肤保养液的氯倍他索丙酸酯项目不符合规定,广东省药监局要求对相关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正式立案调查。一个多月前,广东省药监局曾对该化妆品发布安全警示信息,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显示,有部分消费者使用“完美谜题”系列化妆品后,发生化妆品接触性皮炎等严重不良反应。(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严重不合格 浙江金华一化妆品企业被重罚 2024年3月25日,金华市金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对金华市瑞彩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属于严重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金华市瑞彩化妆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35000元的处罚。(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浙江义乌一化妆品生产企业被罚 2024年3月25日,浙江妙欧化妆品有限公司未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承租合同中双方也未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于2024年3月6日被义乌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获。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12000元人民币。(义乌市应急管理局) 连开6家店售假化妆品76万元 浙江温州多人被判刑 2024年3月25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戴某等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3万元。 据悉,自2022年3月份起,戴某雇佣王某、温某以线上直播的方式销售假冒SK-II、兰蔻、科颜氏、香奈儿等品牌注册商标的化妆品。因假冒产品不能在电商平台上架,也不能有产品详情,所以戴某采用直播形式销售。为分散退货订单量,戴某等人开了6家店,一年时间总计销售数额达76万余元。(温州都市报)[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中国化妆品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size=14px]关键词:[/size] [size=14px][url=https://www.woyaoce.cn/searchv2/news?keywords=%e5%8c%96%e5%a6%86%e5%93%81%e4%bc%81%e4%b8%9a]化妆品企业[/url][/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