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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门监控系统研究确定了防爆门墙采用抗爆隔温的复合结构及阻燃材料:硐室外管路采用预埋的铺设方式;硐室四周充填密闭缓冲材料。通过抗爆及现场气密试验,研究确定了避难硐室防火防火门监控系统防爆密闭系统的组成,提高了系统的防火防爆性能。国家大力推进矿井“六大系统”的构建工作,紧急避险系统避难硐室的研究为不能及时升井的避险人员提供了一个安全可靠的避险空间,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研究的空白。为了维持防火门监控系统硐室中避险人员的基本生存,需设置防火防爆密闭系统、气幕隔绝系统、供氧系统、制冷除湿系统、动力系统、监测监控系统、通讯系统、食品和水等。其中,防火防爆密闭系统是避难硐室的第1道防护系统,因此其研究具有重要意义。防火防爆密闭系统概述防火防爆密闭系统的研究目标是保证井下发生事故时,可以抵抗1 000℃以上的瞬时高温、持续高温以及至少0. 3 MPa爆炸侧面冲击波对硐室系统及结构的破坏,防止有毒有害气体渗入硐室中。因此,防火防爆密闭系统的研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门、墙防火防爆密闭性研究;硐室外管路防火防爆密闭性研究;回风系统防火防爆密闭性研究;硐室围岩密闭性研究;硐室整体气密试验研究。防火防爆密闭门研究通过模拟计算确定门体的厚度、结构及材料由抗压密闭试验验证门体的防护性能高娜等:矿井避难硐室防火防爆密闭系统研究与试验。门体厚度确定考虑到避难硐室的结构、避险人员的身高、逃生速度和设备运输等因素。
一、组织领导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的消防管理工作,应当认真贯彻“谁主管、谁 负责”的原则。其上级主管部门和仓库领导人,应当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主要工作日程,做到与其他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对国家储备库,各类专业仓库、中转仓库和大型附属仓库应当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应由仓库主要领导人担任。不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仓库,必须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仓库的防火负责人应负有下列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及其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防火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领导本单位的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7.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亦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火灾危险性大的大型仓库和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型仓库,应当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无专职消防队的大型仓库,应当组建义务消防队轮流住库值班,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和灭火工作。往往一起大火都是由小火扑救不及时而造成,而义务消防组织是仓库中能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一支十分重要的消防力量,他们由仓库全体职工(除老、弱、病、残者外)组织起来,对仓库的情况熟悉,分布广,一旦发生火情,召之即来,对扑救初起火灾十分重要。所以一定要组织健全,明确分工,定期组织训练,充分发挥其作用。
施工现场的可燃物质较多,如冬季施工取暖的炉火、电(气)焊的火焰及高温铁渣、雷击放电等,因而施工现场失火的危险性是很大的。 1)火灾危险性分类 贮存易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见表2—19。表2-19 贮存易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类别 特征 甲 闪点小于28℃的易燃液体和设计贮存温度接近(低10℃以内)或超过其闪点的易燃、可燃液体 乙 闪点28℃到小于60℃的易燃、可燃液体 丙 A 闪点60~120℃的可燃液体 B 闪点大于120℃的可燃液体 工艺装置及内部的设备、机械、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见表2—20。表 2-20 工艺装置及内部的设备、机械、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类别 特征 甲 A 使用或产生液化石油气(包括气态) B 使用或产生氢气 C 不属于甲A、甲B的其他甲类,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1.闪点28℃的易燃液体2.爆炸下限小于10%的可燃气体3.温度高于或等于自燃点的易燃、可燃液体 乙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1. 闪点28℃到小于60℃的易燃、可燃液体2.爆炸显现小于10的可燃气体3.助燃气体4.化学易燃危险固体,如硫磺 丙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1.闪点不小于60℃的可燃液体2.可燃固体 丁 具有下列情况的产生:1.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2.将气体、液体、固体进行燃烧,但是不用这种明火对其他可燃气体、易燃和可燃液体、可燃固体进行加热 戊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产生 2)施工现场仓库的防火 (1)易燃仓库的设置:①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驶到的地方,并应设在下风方向;②易燃露天仓库四周内应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③贮量大的易燃仓库应设2个以上的大门,并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④有明火的生产辅助区和生活用房与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间距。有飞火的烟囱应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⑤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每500m2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以便考虑失火后能阻止火势的扩散。 (2)易燃仓库贮存注意事项:①对贮存的易燃货物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②在易燃物堆垛附近不准生火烧饭,不准吸烟。 (3)易燃仓库的装卸管理:①在仓库或堆料场内进行吊装作业时,其机械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防产生火星,引起火灾;②装过化学危险物品的车,必须在清洗干净后方准装运易燃和可燃物。 (4)易燃仓库的用电管理:①仓库或堆料场内一般应使用地下电缆;②仓库或堆料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与易燃堆垛间至少应保持1m的距离;③对仓库或堆料场内的电气设备,应经常维修和管理,贮存大量易燃品的仓库场地应设置独立的避雷装置。 3)施工现场防火 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或作业区域,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区域,仓库、废品集中站和生活等区域。 (2)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3)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4)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并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铁锹等。 (5)乙炔气瓶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6)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和生火作业。 (7)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应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措施。 (9)制定施工现场火灾事故预案及紧急救援措施。 (10)建立防火制度:组织义务消防队,每班有消防员。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建立各级消防负责人责任制。 禁火区域划分: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贮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作业。 (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4)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4)灭火器材的配备及使用方法 灭火器材的配备: (1)现场仓库消防灭火设施:仓库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1987.2001年版)的有关规定;应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管道的口径应根据所需最大消防用水量确定;仓库或堆料场内,应分组布置酸碱、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4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2)施工现场灭火器材的配备:①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2个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沙池等器材设施;②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1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