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其中明确了健全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的着力点,即完善海洋环境质量监测、加强海洋生态监测、开展海洋专项监测。
具体而言,“十四五”期间,国家将以近岸海域为监测重点,对海水水质、沉积物质、入海口污染、藻类污染等开展自动监测、预警防控监测;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现场巡查等手段,开展海岸带生态监管监测;同时,在重点断面开展海洋垃圾、微塑料、海水低氧、海水酸化监测等。
会议赞助:13717560883(微信同号)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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