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及《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市政府令第8号)规定,现将《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8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标准起草单位(联系人如下)。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 系 人:谢宗
联系电话:021-23117422
传 真:021-63555919
电子邮箱:kudo613@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邮 编:200003
附件:1. 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 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3. 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摘要)(英文)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
附件1 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3 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摘要)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上海市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4.07.09
2024.07.17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快速检测室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24.07.01
2024.06.19
2024.06.14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