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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北京组织召开2024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会议。生态环境部监测司、固体司相关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固管中心、南京所、华南所、海洋中心、分测中心、标样所、各流域中心、全国31个省(区、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监测站的分管领导或技术负责人参会。部分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及流域局代表也参加了会议。
会上,总站首先介绍了2023年试点工作总体情况,并对2024年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和广西等5个省(区)进行了2023年监测试点工作经验分享。总站、固管中心、南京所、华南所、分测中心、标样所分别介绍了新污染物相关技术研究与应用进展。通过技术交流,参会单位了解了2024年全国试点工作要求、典型省(区)新污染物监测试点情况、新污染物监测技术现状及发展方向等。此外,各参会代表还就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工作存在的难点和疑点问题开展了深入交流,监测司、固体司及总站相关同志进行了答疑。
会议指出,为做好今年监测试点工作,一是要抓好工作落实,二是要加强技术指导,三是要加强监测质控,四是要健全技术体系。
下一步,总站将组织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各地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工作方案和监测作业指导书,切实推进2024年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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