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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400.00万元采购COD测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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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3/02/10 23:00:00
导读: 招标信息

详细信息

    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供应商四标段的招标公告

    江苏省-苏州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2-10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供应商四标段的招标公告

    2023-02-10 16:40:56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供应商四标段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3-Y-G-003-004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供应商四标段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叁仟肆佰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34000000.00元

    其中,四标段采购预算金额为:

    标段号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4

    400

    注:标段1-4采购预算总金额3400万元整,四标段采购预算金额为400万元整,中标后实际服务费金额按投标人实际发生工作量及其《投标(响应)报价表》中的下浮率按实结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费用分为调查及风险评估、采样、检测、在产企业拆除方案编制四个部分。其中,在产企业拆除方案编制任务根据项目需求及采购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要求开展。

    第一部分:投标单位根据下表中调查及风险评估部分单个项目面积的费用为基准报下浮率。当0≤投标报价下浮率<100%,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调查及风险评估部分费用标准

    初步调查费(万元)

    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费(万元)

    0.5ha以下

    0.5-1ha

    1-3ha

    3-5ha

    5 ha以上

    0.5ha以下

    0.5-1ha

    1-3ha

    3-5 ha

    5 ha以上

    8

    8.5

    9

    9.5

    10

    15

    17

    19

    21

    23


    第二部分:投标单位根据下表中采样部分项目的单价为基准报下浮率。当0≤投标报价下浮率<100%,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采样部分费用标准

    项目

    单价(元/米)

    土壤

    180

    地下水

    400

    第三部分:投标单位根据下表中检测部分项目的单价为基准报下浮率。当0≤投标报价下浮率<100%,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检测部分费用标准

    序号

    项目

    单价(元)

    pH、现场快速检测项目

    1

    pH(土壤、底泥)

    60

    2

    pH(地下水、地表水)

    30

    3

    PID和XRF扫描

    50

    GB 36600-2018中的项目

    1

    单个重金属或无机物

    90

    2

    VOC

    600

    3

    SVOC

    750

    4

    氰化物

    200

    5

    甲基汞

    500

    6

    有机氯农药

    450

    7

    有机磷农药

    450

    8

    多氯联苯或多溴联苯

    500

    9

    二噁英

    2500

    10

    TPH

    500

    GB 36600-2018中以外的项目(如有,须提前告知委托人,同时提供必要性说明并盖章)

    1

    单个特征污染物

    90

    水质指标检测项目(如确需检测以下项目,须提供必要性说明并盖章)

    1

    溶解氧

    25

    2

    高锰酸盐指数或化学需氧量或五日生化需氧量或氨氮或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或硝酸盐或硫酸盐等

    60

    3

    总磷或总氮

    70

    4

    挥发酚或石油类

    80

    5

    氟化物或硫化物或氯离子等

    100

    第四部分:投标单位根据下表中的单价为基准报下浮率。当0≤投标报价下浮率<100%,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在产企业拆除方案编制部分费用标准

    单价(万元/本)

    8

    注: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工作由中标单位根据调查实际情况开展,同时接受委托方相关考核,费用标准外采样、检测项目产生费用,原则上不予追加。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标段划分及中标原则:

    服务内容

    标段号

    标段范围

    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1

    金鸡湖中央商务区

    2

    独墅湖科教创新区

    3

    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

    4

    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

    (1)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按功能区划分为4个标段,投标人可以根据要求在标段1-4中选择不超过2个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不能重复投同一个标段,所投标段于获取招标文件时确认,确认后不再变更。

    (2)每家投标单位在本项目4个标段中累计中标标段数量不得超过1个。若投标人按评标方法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1个,则依开标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

    (3)开标顺序按标段1-4数字递增顺序进行开标。投标时,投标人仅可在其获取招标文件时选择确定的标段范围内进行投标(标段在获取招标文件确认后不得变更),若投标人按评标方法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上述规定的中标数量限定原则,则依开标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在本采购项目中已中标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供应商采购项目(SZCH2023-Y-G-004-001、002)的投标。

    (4)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5)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中标结果。

    (6)2023-2024年采购人根据园区实际用地计划安排委托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本次招标每个标段中标单位承担相应标段内容,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计划及中标单位协调沟通能力、响应安排速度、工作时效保证等实际工作表现对项目分配进行适当调整,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无法完成工作或完成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撤回委托重新发包或解除合同重新招标。

    2、各标段项目组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岗位

    最低配备人员数量

    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

    1人

    地质类或环境类或土壤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或地质类或环境类或土壤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项目组其他人员

    (除项目负责人)

    3人

    地质类或环境类或土壤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

    或地质类或环境类或土壤类专业博士。

    其中,地质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或博士最多1名;

    5人

    环境类或土壤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注:投标单位须按所投标段的项目组人员要求配备相应人员,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项目组人员的名单复印件、上述“资质要求”中的职称(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不完整或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项目时间要求:

    标段内容

    时间要求

    备注

    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供应商

    原则上自委托单派发日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简报须在一个半月内出具;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须在两个月内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须在三月内完成。

    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须在企业拆除前完成。

    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简报/报告,应事先与采购人沟通,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出报告周期。

    4、项目开展要求:具体工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4个月(根据采购人具体计划安排及项目实际情况直至本标段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0日

    获取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办理流程见办事指引)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3、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4、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2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可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2、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4、疫情期间必须采购的理由:本项目用以保障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相关工作开展,故实施本次采购。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技术支持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新能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512-66685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9 65161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莉、刘虹、顾奕

    电话:0512-65161799、65161791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评标办法.xml SZCH2023-Y-G-003-004.JSZ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来源:仪器信息网]

标签: COD测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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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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