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完善标准计量体系,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的明确要求和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碳监测评估试点方案》中“构建量值准确、统一的环境温室气体监测量值溯源体系”的明确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共同编制完成了《环境空气二氧化碳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技术规定(试行)》、《环境空气甲烷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技术规定(试行)》、《环境空气二氧化碳、甲烷标准气体高精度光谱法定值技术规定(试行)》三项技术规定,并于近日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科研院所、高校、环境监测机构、计量技术机构等多领域专家对上述文件进行技术论证。
会上,专家一致认为上述三项技术规定是目前开展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的质量基础,对我国建立自主可控、国际等效可比的量值溯源体系以保障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的量值准确与等效可比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空气二氧化碳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技术规定(试行)》和《环境空气甲烷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技术规定(试行)》规定了以通过国际比对取得国际等效度的国家基准作为量值源头,通过高精度逐级定值将基准量值准确复现至工作标气,工作标气用于高精度在线监测系统的数据校准和质量控制。
《环境空气二氧化碳、甲烷标准气体高精度光谱法定值技术规定(试行)》提出了环境空气CO2/CH4标气高精度定值的技术要点,包括定值系统组成、定值系统各环节性能要求、定值方法、质量控制和质量保障等。上述技术规定的发布对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系统CO2/CH4监测量值溯源体系框架以及标准气体高精度逐级定值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总站将继续发布系列温室气体监测量值溯源相关技术规定,进一步健全温室气体监测量值溯源技术体系建设,为我国温室气体监测提供坚实的计量技术保障。
[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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