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 2022-02-21 |
招标文件: | 附件1 |
[0]通州区金沙湾新区金乐路等四条道路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6120307000042 | 项目名称 | 通州区金沙湾新区金乐路等四条道路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6120307000042004001 | 标段名称 | 通州区金沙湾新区金乐中路、文昌东路、康富东路、金泰南路道路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2月2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3月14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通州区金沙湾新区金乐中路、文昌东路、康富东路、金泰南路 道路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通州区金沙湾新区金乐中路、文昌东路、康富东路、金泰南路等道路工程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审(2020)42-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金沙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湾新区 2.1.2合同估算价:约1850.00万元。 2.1.3工期要求:每条道路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1.4 质量要求:全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杆体质保期为二十年、漆面质保期为五年、光源质保期为五年,其余工程质保期为2年。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通州区金沙湾新区金乐中路(通灵桥路~康富路)道路、文昌东路(金汇路~金安路)道路、康富东路(金乐小学~金泰南路)道路、金泰南路(文明路~康富路)道路的路灯采购及安装,包含但不限于(灯杆底部连结盒、led 灯具、光源、熔断器、配电板、法兰底座、电线电缆等)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以及基础、接地、管线敷设施工和验收、维修、保险、售后服务,保证所有设备正常运行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主要货物需求》及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的路灯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所投路灯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代理销售及安装的证明:灯杆、灯具制造商授权书,若相同路灯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文件,代理商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2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3 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灯杆及光源模组(对应金乐路C-1型)的检测报告,详见附录B。 注:定标时,定标候选人须提供样品灯杆(对应金乐路C-1型)1套及投标检测报告(原件),详见附录A、附录B; 3.4 具备技术服务能力和设备保障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0年 2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 2 月 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年 2月 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9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14日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标段(其中招标文件费100/标段,平台、工具使用费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22年2月26日17时30分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CA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不署名形式网上提问,网上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响应方业务操作手册》。 6、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及栏目: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7、投标截止时间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3月14日9 时 30 分。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资格审查通过的全部入围方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定分离定标办法。按评标(确定定标候选人)→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顺序进行。 (1)评标: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人的技术响应、供货安装指导与调试方案、业绩、售后服务及投标报价等方面进行评估,按综合得分从高往低推荐定标候选人(不排序),有效投标人>5家确定前五名不排序定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数≤5家时只确定前三名不排序定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综合评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时,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在评审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2)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定标委员会按照苏建招办【2017】3号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依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建设单位1人,区相关部门及主管部门抽取6人;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3倍,定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定标前一个小时在上述定标成员库中抽取。 (3)评标(综合评估法): 总分100分,其中:①技术响应10分;②供货安装指导、调试方案7分;③业绩3分;④售后服务10分;⑤经济标:投标报价计70分。 (3.1)技术标(30分)
(3.2)商务标评审(70分)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有效报价≥招标控制价的95%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①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以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0分),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0.45分;每下浮1%扣0.3分(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4)定标候选人公示: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不排序)公示,公示期为3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 (5)定标: ① 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② 定标采用 直接票决 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以此类推(N一般不超过5,排名N以后得0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前1~3名中标候选人。 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③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及时完成合同签署,并送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备案。 (6)定标因素: 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比较,投票决定。比较的内容为: (6.1)样品及样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根据定标候选人提供的样品,对样品主杆结构(结构设计合理性、工艺精美度、整体美观)、焊接质量(焊接缺陷:气孔,焊缝不连续,夹渣,焊瘤等)及杆件外观整体效果(产品工艺、垂直度、圆整度、表面平整度等)进行横向比较; (6.2)企业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纳税情况(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6.3)企业所承担的类似工程的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6.4)企业的信誉等级以及行业的信用等级; (6.5)定标候选人认为可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样品优劣程度; ②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 ③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④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 ⑤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⑥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⑦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7)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 10、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投标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11、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本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4)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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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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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通州区金沙湾新区金乐中路、文昌东路、康富东路、金泰南路 道路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通州区金沙湾新区金乐中路、文昌东路、康富东路、金泰南路等道路工程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审(2020)42-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金沙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湾新区 2.1.2合同估算价:约1850.00万元。 2.1.3工期要求:每条道路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1.4 质量要求:全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杆体质保期为二十年、漆面质保期为五年、光源质保期为五年,其余工程质保期为2年。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通州区金沙湾新区金乐中路(通灵桥路~康富路)道路、文昌东路(金汇路~金安路)道路、康富东路(金乐小学~金泰南路)道路、金泰南路(文明路~康富路)道路的路灯采购及安装,包含但不限于(灯杆底部连结盒、led 灯具、光源、熔断器、配电板、法兰底座、电线电缆等)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以及基础、接地、管线敷设施工和验收、维修、保险、售后服务,保证所有设备正常运行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主要货物需求》及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的路灯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所投路灯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代理销售及安装的证明:灯杆、灯具制造商授权书,若相同路灯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文件,代理商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2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3 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灯杆及光源模组(对应金乐路C-1型)的检测报告,详见附录B。 注:定标时,定标候选人须提供样品灯杆(对应金乐路C-1型)1套及投标检测报告(原件),详见附录A、附录B; 3.4 具备技术服务能力和设备保障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0年 2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 2 月 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年 2月 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9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14日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标段(其中招标文件费100/标段,平台、工具使用费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22年2月26日17时30分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CA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不署名形式网上提问,网上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响应方业务操作手册》。 6、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及栏目: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7、投标截止时间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3月14日9 时 30 分。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资格审查通过的全部入围方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定分离定标办法。按评标(确定定标候选人)→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顺序进行。 (1)评标: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人的技术响应、供货安装指导与调试方案、业绩、售后服务及投标报价等方面进行评估,按综合得分从高往低推荐定标候选人(不排序),有效投标人>5家确定前五名不排序定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数≤5家时只确定前三名不排序定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综合评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时,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在评审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2)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定标委员会按照苏建招办【2017】3号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依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建设单位1人,区相关部门及主管部门抽取6人;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3倍,定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定标前一个小时在上述定标成员库中抽取。 (3)评标(综合评估法): 总分100分,其中:①技术响应10分;②供货安装指导、调试方案7分;③业绩3分;④售后服务10分;⑤经济标:投标报价计70分。 (3.1)技术标(30分)
(3.2)商务标评审(70分)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有效报价≥招标控制价的95%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①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以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0分),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0.45分;每下浮1%扣0.3分(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4)定标候选人公示: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不排序)公示,公示期为3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 (5)定标: ① 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② 定标采用 直接票决 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以此类推(N一般不超过5,排名N以后得0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前1~3名中标候选人。 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③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及时完成合同签署,并送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备案。 (6)定标因素: 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比较,投票决定。比较的内容为: (6.1)样品及样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根据定标候选人提供的样品,对样品主杆结构(结构设计合理性、工艺精美度、整体美观)、焊接质量(焊接缺陷:气孔,焊缝不连续,夹渣,焊瘤等)及杆件外观整体效果(产品工艺、垂直度、圆整度、表面平整度等)进行横向比较; (6.2)企业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纳税情况(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6.3)企业所承担的类似工程的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6.4)企业的信誉等级以及行业的信用等级; (6.5)定标候选人认为可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样品优劣程度; ②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 ③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④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 ⑤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⑥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⑦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7)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 10、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投标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11、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本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4)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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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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