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农业农村部与教育部共建高校,部属相关单位:
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是农业农村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的具体举措。2011年起,我部牵头实施了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分两批选拔培养了30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予以专项经费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根据工作部署,2021年将遴选100名青年农业科技人才,纳入“十四五”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一)中国国籍,矢志爱国奉献,热爱三农事业。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二)前沿交叉学科、种业及耕地创新领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工作者;其他领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工作者。
(三)具有突出的科技创新活力,对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态势有较前瞻的把握。研究方向紧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需求,预期成果具有带动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发展的良好前景。
(四)具有从事相关研究必需的科研条件及精力。
(五)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推荐渠道及名额分配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分别推荐不超过5名,原则上至少有1名来自企业。
(二)中国科学院推荐不超过8名。
(三)中国农业科学院推荐不超过25名。
(四)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各推荐不超过8名。
(五)农业农村部与教育部共建大学每单位推荐不超过8名。
(六)其他部属单位各推荐不超过2名。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拟推荐申报人须在工作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报条件、拟推荐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科研业绩等。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和各自渠道报送。
(二)各单位报送的材料需包括:
1.推荐单位公函1份;
2.《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4份及其电子版(包括带签章的PDF文件和Word文件);
3.《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人汇总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1份及其电子版(Excel格式)。
(三)申报材料要求不涉密,如有涉密请提前告知。材料一经受理,不再退还,请自留底稿。
请于2021年9月1日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签章完整)及电子版(光盘形式)寄送至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研究咨询处,逾期视为放弃。文件可从农业农村部网站、中国农业人才网下载(www.moa.gov.cn,www.moahr.cn)。
四、联系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科技条件处 靳 红
联系电话:010–59193054
(二)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研究咨询处 李厥桐
联系电话:010–59194484
电子邮箱:nxhyjzx@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806室
邮政编码:100125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8月17日
[来源: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2021.08.12
田间地头的安全“守护者”——访农业农村部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主任刘潇威
2021.08.05
2024.07.12
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预算96万元采购流式细胞仪,需NMPA和SFDA认证
2024.07.08
2024.07.03
全球首个农业领域DCS Lab落成!华智生物与华大智造携手共建!
2024.07.03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