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重磅!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公布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20/09/17 13:54:35
导读: 自然科学基金委2020 年第 19 次委务会议决定资助项目合计 32486 项。

  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接收项目申请269671项,经初审及复审后共受理267541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以及专家评审意见,自然科学基金委2020 年第 19 次委务会议决定资助面上项目 14773 项、重点项目 737 项、重大项目 1 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102 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3771 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港澳)625 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37 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2260 项、部分联合基金项目(NSAF 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和大科学装置科学研究联合基金)180 项,合计 32486 项。由于面向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一线科研人员定向开放申请,医学领域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以及集中接收期间接收的其他类型项目正在评审或审批过程中。

  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和申请人可于 9 月 18 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项目资助结果通知,并附资助项目清单和不予资助项目清单;还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发送使用的电子邮箱地址为report@pro.nsfc.gov.cn,发送时间为2020年9月18-25日。

  请申请人务必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及时接收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并有明确的理由,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医学领域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予资助项目的复审工作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2020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0 年 9 月 17 日

  附件

2020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的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提出复审申请

  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 9 月 22 日开始,10 月 9 日 16 时截止。

  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 1 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后,当面递交或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相关科学部综合处。

  二、受理复审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请注意,具有《办法》第八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二)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三)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和原因。

  三、审查复审申请

  1.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审查受理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2020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将在 12 月 3 日之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

  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项目的不予资助复审工作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用户头像

作者:weidy

总阅读量 705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4
全部评论(4条)
用户头像
小啊2020-09-28 13:11:29
了解下基金
0回复
用户头像
小维2020-09-19 15:29:29
了解一下!
0回复
用户头像
symmacros2020-09-19 09:33:43
关注一下。
0回复
用户头像
十七2020-09-17 23:35:12
了解一下!
0回复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