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only constant in the world is change!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日发布了“关于征集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类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的通知”,2021年立项标准涉及多种类型的新型污染物,如氨、二噁英自动采样、温室气体、消耗臭氧层物质、生物多样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超细颗粒物、环境激素等,详情如下:
关于征集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类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建设,做好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受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现启动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类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类标准制修订立项重点领域包括:
(一)配套质量标准、排放标准等管理要求
1、相关质量标准、排放标准等控制要求的配套监测标准中尚缺的分析方法;
2、现行监测标准规范中存在问题的修改、修订;
3、生态质量监测相关技术方法;
4、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监测相关的技术方法。
(二)支撑污染排放精细管控
1、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来源解析、大气光化学监测相关的技术方法;
2、固定污染源和环境空气氨监测相关的技术方法;
3、固定污染源和环境空气VOCs监测相关的技术方法;
4、二噁英自动采样技术;
5、现场、快速、自动监测相关的技术。
(三)服务国际履约和群众健康需求
1、履行温室气体、消耗臭氧层物质、生物多样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危险废物等领域的国际公约监测相关的技术方法。
2、细颗粒物、超细颗粒物、有毒有害污染物、环境激素等相关污染物监测相关的技术方法。
二、材料提交
请根据监测类标准制修订立项重点领域,提出2021年度环境监测类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填写“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见附件),于2020年4月29日前将立项建议表发送邮箱kyjsc@cnemc.cn(文件命名格式:XX单位-2021年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
三、其他事项
1、每个立项建议表限填一个项目。
2、立项建议表须经单位盖章确认,转化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科技处 马莉娟
电话:(010)84943025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 孙娟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0年4月25日
[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2024.07.04
六五环境日|广西组织开展监测点位5000多个,推进现代化监测体系建设
2024.06.05
2024深圳环境监测博览会预登记全面开启|展商名单抢先看!邀您共赴环境监测行业盛会!
2024.04.28
2024.03.19
2024.03.18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