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人类遗传资源行政审批延长补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科办函社〔2019〕7号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于2018年7月发布了《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管理专项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科办函社〔2018〕267号),要求开展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国际合作、出口出境活动的单位,如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开展相关活动的情况(包括正在进行和已经完成的活动),应于2018年10月31日前按有关流程正式办理行政许可补报手续。由于大量项目在10月下旬申报,造成短期内网络拥堵,部分项目未能如期完成补报申请。经研究,现将延长补报期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10月31日前已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的项目,自即日起予以补报受理,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 2019年3月31日。
(二)2018年10月31日前未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的项目,请有关单位向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正式来函,说明逾期未报的原因及有关情况,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将研究提出是否受理补报工作的意见。来函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31日。
专此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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