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农业部重点实验开始申报 要求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2500万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7/07/24 08:39:19
导读: 日前,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企业申报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要求具备先进的科研条件和设施,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包括在建),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2500万元(不包括生产线上的检测、监控等仪器设备及系统。

  日前,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企业申报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通知内容显示,“十二五”期间,农业部批复建设了35个企业重点实验室,有力提升了企业技术水平,支撑带动了行业转型升级。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培育创新型农业企业,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农业部决定再遴选建设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

  根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促进绿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遴选建设的企业重点实验室,重点突出强化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业信息化、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各省、自治区的推荐指标为5个,各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推荐指标为3个,各计划单列市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的推荐指标为2个。

  本次申报单位为企业,鼓励企业联合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共同申报。具体申报企业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创新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内部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带动能力。

  2.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3.拥有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研发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30人。

  4.具有独立建立或与科研教学单位联合建立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或其他科研平台。

  5.具备先进的科研条件和设施,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包括在建),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2500万元(不包括生产线上的检测、监控等仪器设备及系统)。

  6.已有的科研平台运行2年以上,能够保证运行经费。

  7.无违法违规问题。

  附件1 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格式).doc

  附件2 企业重点实验室推荐名单.xls

 

[来源:农业部]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用户头像

作者:叶子

总阅读量 693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