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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办科〔2016〕13号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已完成立项评审,根据预算计划,经研究,决定批复21项2016年度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清单见附件1)并下达你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书填报
1.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编报《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任务书》(格式见附件2),各项目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加强审核把关。
2.项目研究内容可根据项目评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要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确保考核指标可量化、可考核,核心研究内容与项目建议书保持一致。
3.各项目经费预算科目中要明确拨付经费和自筹经费的金额,并详细说明计算依据。
4.项目应吸纳国内相关领域优秀团队参与。
二、项目执行过程中注意事项
1.项目承担单位加强项目管理,做好项目进度检查、督促工作,确保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成果和重大变更应及时报送我委。
2.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落实项目自筹经费,并确保经费支出符合相关规定。
3.项目承担单位应与参与单位加强联系,参加单位应积极配合,共同完成研究工作。
三、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6月27日前将任务书打印书面文(加
盖公章,一式两份)通过EMS寄送至指定地址,电子版发至指定信箱。
联 系 人:娄丹
联系电话:010-82262812
电子邮箱:loud@cnca.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100088)
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附件: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来源:国家认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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