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建实财务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排水管理处道路积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检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必须具备有效的“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作业证书(CCTV类)” 必须具备有效的“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潜水作业证明” 在上海具有常设办事机构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排水管理处道路积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检测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317-994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16005)
3、预算编号:00-16-2156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480000(国库资金:48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3-2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3-3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组织结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资质证书 A.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作业证书(CCTV类)(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B.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潜水作业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在沪办事机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需提供近一年经专业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近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9、近一年纳税申报报表或税票或缴款书或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0、近一年社会保险申报表或缴款书或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未在上海建实财务监理有限公司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4-13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4-13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7876号6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7876号6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备可用于开标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费500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排水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建实财务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路180号地址:浦北路338号
邮编:200001邮编:200233
联系人:刘波联系人:郭磊明
电话:63225484电话:54187109
传真:63225484传真:5418871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共5580人!中国博士后第17批特别资助与第75批面上资助名单公布
2024.07.10
2024.07.05
3.67亿元!238台!天津工业大学高端分析测试平台设备更新项目批复(附设备清单)
2024.07.05
一轮通知|7月5日“3i奖-科学仪器行业优秀新品和绿色仪器”2024技术交流会在线直播
2024.06.28
2024.04.25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