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6年长宁区桥梁检查、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具有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并同时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6年长宁区桥梁检查、检测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316-896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6-16-2021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按照相关规范及路政局行业要求制定双方认可的技术方案,对长宁区区域内的桥梁进行检查,提供详细检查报告,并将检查结果输入SIMS及BMS。
5、交付地址:业主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858000(国库资金:858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3-1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3-24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 6.相关资质(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和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单位在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应于2016 年 3 月 18 日至2016 年 3 月 24 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至上海市天目中路253号4楼接受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完成报名手续。现场审核需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审核同时提交招标文件费500元。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4-11 15: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4-11 15: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4号楼1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4号楼1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并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以及投标文件五份(纸质文件,一正四副)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787号地址:天目中路253号4楼
邮编:201103邮编:200070
联系人:沈秋雯联系人:王小瑛
电话:62787045电话:13472536163
传真:62787045传真:6380300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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