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化工领域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多项涉及检验检测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5/12/03 10:01:55
导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确定的“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改革措施,国家标准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组织开展化工领域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试点工作,对665项强制性标准和72项制修订计划进行了分析评估和研究论证,提出了整合精简处理建议清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确定的“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改革措施,国家标准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组织开展化工领域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试点工作,对665项强制性标准和72项制修订计划进行了分析评估和研究论证,提出了整合精简处理建议清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为确保整合精简试点工作科学合理,标准和计划的处理建议切实可行,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5年12月18日前反馈国家标准委。


附件:

化工领域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处理建议清单.pdf

工领域强制性制修订计划整合精简处理建议清单.pdf


[来源:国家标准委]

用户头像

作者:luojun

总阅读量 126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