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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美食新变化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5/10/21 10:50:26
导读: “私房菜”是很多人朋友圈里一道独特的风景。这也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厨房用具和微波炉、烤箱等厨房烹饪常用食品机械市场的发展,看起来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微商是近年来才广泛兴起的一种新兴商业模式,食品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售卖主体。除了一些品牌类食物代购以外,更受欢迎的是“微圈”私房菜。自制的卤猪蹄、牛肉干、手工饼干……“私房菜”是很多人朋友圈里一道独特的风景。这也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厨房用具和微波炉、烤箱等厨房烹饪常用食品机械市场的发展,看起来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因为微商大都在微信朋友圈里开展,基本都是熟人关系或朋友介绍,从某种意义上讲让人比较“放心”,家庭私房菜从心理上讲也让人更有亲切感,更易接受。这就是“微圈”私房菜火的重要原因。但正因为幕后操作空间是在私人家庭厨房,各类标准都无法统一,监管难度大,才会让人更加担忧其安全问题。即使厨艺超群,做一家人的饭菜和做一群人的饭菜完全是两个概念,量一多,质就不好保证了。    

  不过,本月起,这些朋友圈美食再不能随心所欲地卖了。已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增设了网络食品交易管理、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等制度,同时今后朋友圈卖自制食品也将纳入管理范围。朋友圈美食该何去何从,这是一个值得探讨和深思的问题。        

  美食杀进“朋友圈”口感好无添加剂是最大卖点    

  即使朋友圈里的美食价格不菲,由于打着“安全无添加”的口号照样热销。不过,走访调查了解,自制美食在朋友圈销售火爆的背后,也存在着无证经营、无食品安全监管、消费者难以维权等隐患。    

  要不是朋友的提醒和鼓励,80后女孩小白怎么也不会想着把自己的爱好和生意联系在一起。热爱生活的小白一直都喜欢烘焙各种小饼干 、蛋糕等,也时常将自己的“得意之作”放到微信朋友圈里去“晒”。每次她都能赢得朋友们的一大堆“赞”。一次偶然的机会,朋友提醒小白可以将自己亲手做的小饼干在微信圈里出售,思量再三后,小白决定试一试。    

  于是她把自己拿手的糕点放进了朋友圈,没想到经过大家的口口相传之后,糕点很受欢迎。在小白名为“恬妈的手工烘焙坊”微信朋友圈里,可以看到她出售的糕点种类并不多,有慕斯蛋糕、蔓越莓曲奇、葡萄奶酥、肉松蛋糕卷等等,看起来都很精致,价格也要比普通蛋糕店的点心贵不少,但口碑却不错。    

  像小白这样的自制美食,无一例外都是将“口感好、安全无添加”作为最大的卖点。               

  同时,调查发现,在微信朋友圈里卖自制美食的大都是年轻女士,且大部分人都是从兴趣发展而来的。其顾客多是亲戚、朋友、同事等熟人。相比于实体店或者淘宝网店,微信朋友圈的运营成本很小。通过微信留言下订单,然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般都是同城交易,操作难度也很小。        

  支持也有怀疑 建立监管体系保障美食安全    

  “毕竟没有生产许可证等证件,不出问题还好,万一出问题也难维权。”对于微信朋友圈出售的自制美食,不少人也表示出了怀疑和犹豫。据了解,实体的餐饮店或者烘焙店成立需要达到很多条件。比如:注册登记,领取餐饮许可证,厨房、经营场地等都需要达到一定标准。从业人员需要取得健康证,此外还要通过环保部门、消防部门的审批等等,但微信朋友圈自制美食却没有这些要求。    

  而针对微信美食的监管,记者打电话询问食药监局和消协等部门,对方均表示目前对此没有监管,且难度较大 。“由于他们没有营业执照,买卖双方属于私下交易 ,即使出现了问题,也没法通过工商部门进行维权。”而且,目前微信私家烘焙的生产、经营场所通常位于住宅小区内,没有对外展示的招牌或广告;还有部分卖家只提供约定地点提货,即便是购买者都不清楚经营场所位于何处。“如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取证、执法都比较难。”食药监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此很多消费者表示 ,从好的方面来说,微信出售自制美食对消费者来说,多了一种选择,也给很多人提供了创业的机会。但从长远角度来看,自制食品和其他商品又有所不同,食品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对于这个问题,业内人士认为,在朋友圈购买美食是一个新鲜事物,应该得到扶持发展,但目前的确还存在监管漏洞。    

  新食安法出台 今后网络索赔将有法可依    

  随着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这些朋友圈美食不能再任性经营,也需“持证上岗”了。    

  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该许可证就是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主要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除了明确网商销售食品必须“实名制”,新法还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销售凭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品出问题第三方平台要担责 以后朋友圈买食品有更多保障        

  “以后买朋友圈美食时,可以要求对方出示相关证件了。虽然有点不习惯,但我觉得还是给买方的权益多了一道保障。”谈及新法带来的影响,作为买家的市民王先生表示,自己购买过几次朋友圈自制的食品,但从没留意过证件问题,不过接下来,他会开始关注卖家的销售资质问题。    

  据悉,早在今年8月,淘宝网就要求食品卖家必须出具齐全开店主体人、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按照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进行准入申请。目前,微信对餐饮类公众账号进行认证时,需要审核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朋友圈经营食品者则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不得委托他人从事网络食品经营。    

  “最近几天我上传新货时,涉及食品的,淘宝网就弹出要求上传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弹窗,而之前可以随意上传。”市民林禾经营一家淘宝店,主要经营母婴产品,日用品以及保健食品。她表示,近来在操作环节上的一些变化,已让她感受到新《食品安全法》的“威力”。

[来源:中国食品机械设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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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uo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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