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食安办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深圳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经食品安全专家评审,日前已经市政府审定通过正式实施。
本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是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对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名称标准进行了调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二是成立了应急处置指挥部并调整各单位职责分工,明确了应急指挥部的构成及各单位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中的责任。三是精简了应急行动组,将原来12个基本应急行动组精简为5个基本应急行动组。四是调整了应急响应启动及终止机构。五是进一步明确报告主体及报告时限,规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在收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及行政部门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上报的时限。
下一步,深圳市食安办将按照预案要求,组织做好预案落实,同时结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切实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工作。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24.08.07
165项保健食品用原料团体标准8月1日正式实施(附全文下载)!
2024.07.31
2024.07.24
3i流式快讯|新纵科全自动流式点阵仪NovaPlex 1200获批上市!
2024.07.17
2024.07.17
2024.07.16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